2016.10-2016.12区间文章
2016.10.01《踏踏实实工作,认认真真买房》
题目思考:
买房是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普通观念认为,平头老百姓想要靠死工资(踏踏实实工作)买房,绝对会大幅影响生活质量,那为什么文章的题目是踏实工作,认真买房呢?
凤头:
以身边朋友的买房的遭遇,以及近期的北京房价政策的变化展开。
猪肚:
1.一线城市出现了很多有损尊严的小户型。
2.房价泡沫,用媒体对苹果的股价的评论做类比
3.《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引出拿历史(作为天花板)去「规定」未来应该是什么样,是非常可笑而荒谬的。
豹尾:
提出观点1:趁买得起,一定要尽早(在一线城市核心地段)买房。
观点2:大多数买房人,还是踏实工作的,它们更勤奋,更聪明。
观点3:一线城市房产未来总体看涨(股市反例)
道理展示:本篇文章用了很多相反的例证展示正面的道理。
《黑天鹅》、媒体评价苹果股价事件、《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国内股市市场事件、国家对于国内房产的政策。
2016.11.28《95%的人都没搞懂直播与电视的变与不变》
题目思考
直播与电视的变与不变?关键点在直播与电视的区别,以及二者的发展变化。
凤头
开篇介绍直播的兴起
猪肚
直播特性——强于电视的,互动性和即时性。但是,这是你以为的互动性。
第一话题:辨析互动性的本质。
直播互动的来源:刷评论,刷评论是单向的,如果你花了钱才能变成互动,所以本质上互动性的本质是是否花了钱。电视与直播的互动性差别的本质是——花钱加塞(自己写会用花钱加塞来表达么?)
第二话题:黄金档期。(其实不是在说黄金档期)
最黄金的三个时段分别是晚上的七点到九点、中午十二点以及上午的九点。从电视与直播相同的黄金档期,推导出这是杀时间的习惯没变。载体改变,行为模式不变,内容创造者的机遇。
由内容创造者的机遇,引出公众号的现象。
传统媒体的精英们正批量、成建制地进入。
再反观直播平台如今的乱想,引出猪肚的结论:专业者仍然有很大机会。
这对于任何背景的内容生产者都存在机会,而传统媒体精英也正越来越多在往视频领域迁徙,专业内容他们依然有非常大的机会。
文章中对于直播与电视,什么是改变的,什么是不变的进行了分析。
后续对于直播,又给出了新的角度。社交与新闻才是直播的未来。
社交沉淀平台上的用户关系。陌陌财报,直播业务。
新闻,杀时间。
豹尾
电视上流失掉的人和时间正在向手机转移。直播上有可能也会出现传统电视台的样子。广告业务也有可能向直播平台转移。
分析思考
科技类文章的目的,是介绍新情况,思考未来的样子,给出多种视角。
所以在传统的文章结构中,或许并没有太强的格式规范。
2016.11.29《美国的直播市场也印证了「直播的未来在于社交」》
题目思考:
科技类文章,重申直播的的社交属性。开篇明确观点直达主题。
文章以美国的两家直播平台截然不同流量走势,印证了「直播的未来在于社交」。直播是维系社交关系的工具。
2016.11.08《to B类专业服务平台究竟该怎样做?》
凤头
由律师平台的一段数字引出,分别是转介绍,介绍的提成,案件流失率。
介绍法律平台1.0与2.0的区别,从1.0平台的中介平台,到如今的极细细化的市场,尽量做到标准化。(这里要注意的是北宸老师分析了互联网和律师专业平台的特点)
法律服务因为产品非常难标准化,大部分业务都需要专业律师来提供个性化的判断与服务,而互联网从诞生开始,以及互联网前二十多年的发展,大家更擅长利用互联网来解决标准化需求,所以在面对法律服务这种个性化强、专业门槛高的领域时,短时间内打造一个特别大的平台级产品,难度是非常高的。
开篇介绍了律师行业的生意来源,然后说明了目前互联网律师行业的发展。
猪肚
后面又会如何发展呢?
介绍无讼平台的产品模式,到达成合作的基本模式。
简单概括一下从需求产生到形成交易的过程主要有这么几个节点:信息获取—>需求匹配—>达成信任—>谈好价钱—>成交。
过去的平台,可以在第一环节达成,但是再后续的几个环节都仍有再进一步的空间。
律师如何建立信任感?打造个人品牌。
1.法律专栏;2.通过媒体输出法律观点;3.通过知识共享平台给用户答疑;4以往工作数据的作为支撑。
无讼建立律师名片,通过案例等数据评价律师的专业能力,帮助律师在客户群体中建立信任,用人工智能分析法律服务需求并与律师能力相匹配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思路。
并且无讼还可以达成转介绍的互联网平台。
豹尾
对to B服务而言,供需的匹配还仅仅是服务的开始。需求方和服务方建立基本信任之后,仍然有大量工作需要在线下完成。尤其是非标准化程度比较高的项目,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客户之间在线下的沟通和协作更是必要。互联网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完成律师工作习惯向线上的迁移,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高法律服务本身的效率,是这一类的互联网平台能够走多远的决定性因素。
工作习惯的迁移,提升法律服务本身的效率,是平台能够持续下去的决定性因素。
分析思考
本篇的角度非常有意思。
1.从法律界的现象入手。
2.介绍互联网法律平台的发展变化。
3.介绍具体的产品模型。
无讼产品模式(Pulse(专栏)+Google Scholar(案例检索)+LinkedIn Profile(律师名片)」)大数据分析,以及无讼建立的法律社群。律师交流平台+客户匹配平台
4.行业成交模式。点出目前行业做的不足的地方。
5.目前来看行业内律师想要解决这些不足,要做哪些工作。
6.具体产品模型已经为它们解决这些问题,甚至与还能完成其他行业需求。
7.点出平台要想成功的关键点。
这样的模式是否可以用在其他方面,介绍一个行业现象,目前的发展状态,新兴产品的情况,整体行业的模式,目前的不足,当下想要解决不足要做的工作,新产品如何高效解决这些问题,新产品的发展关键。
这里要明确的一点是,北宸老师并没有使用好或不好的字眼。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来评价。
所以在面对法律服务这种个性化强、专业门槛高的领域时,短时间内打造一个特别大的平台级产品,难度是非常高的。
但如果律师能找到一份支持自己主张的类似判例,将是律师在法庭上说服法官的重要利器。
如果我去请他打官司,初看起来行政诉讼是他最有经验也或许是最为擅长的领域。
之前的互联网法律平台在信息获取上,基本做得不错,但在需求匹配与达成信任上,则需要下不少功夫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当前互联网工具中,无讼建立律师名片,通过案例等数据评价律师的专业能力,帮助律师在客户群体中建立信任,用人工智能分析法律服务需求并与律师能力相匹配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思路。
从一个现象,思考,是否可以用其他行业的知识,来解决当前行业的现象。
直播文章中的黄金档期——内容创造者。
to b 平台文章中的法律现象——to b平台如何做。
内容的思考,可以延展到上下每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