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开车去上班。
早上六点半,天色还黑着,车子刚转过小路,看到邻居牵着两只壮硕的大狗在遛狗。再一转弯,我停在“stop”的牌子下,等着左转上高速161。车子刚停下,又看见一个邻居牵着狗在遛弯。这么早的时间出来遛狗,真不知道是人在遛狗,还是狗在遛人。
美国不愧为宠物大国,几乎家家户户养狗。狗在他们眼中是家里不可或缺的一份子,地位无比高,至少比中国的狗的地位高多了。他们吃的是专门的狗粮,还有自己专有的玩具,想找主人玩的时候,会衔着玩具可怜巴巴地望着你,让你不忍拒绝。狗们还有自己的兽医,生病了主人会带着他们去看医生,俨然领着自家孩子看病,在我看来,场面既温馨又怪异。
学校的西班牙语老师Janice有一只黑狗,名叫Orgy,高大威猛。该畜生第一次见我,热情地扑过来,竟然想亲我的脸。我吓得一哆嗦,差点哭出来。想想真是没有出息。而Janice对Orgy是又搂又亲,亲热地好像见了自己的儿子。Orgy吃饭的时候可以坐在沙发上,家里做牛排的时候,还可以分到一小块牛排,俨然家里霸道的小主人。
刚开始在学区教书时,小孩子们会不停问我:你喜欢狗吗?你家养什么狗?我回答说,我不喜欢狗,也不养狗。小孩子万分惊讶:什么样的人会不喜欢狗?!我笑了,说:恭喜你!你一不小心已经触碰核心,这就是culture shock(文化冲击)。
对同一事物,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有着不同的解读和意义。西方文化中,狗是人类友好的玩伴,可信赖的朋友,可以为家庭带来精神慰藉和欢乐,其文化含义是褒义。
有条著名的谚语说,“Every dog has its own day”。翻译出来是“人人都有成功的那一天”。字面的意思其实是“每只狗都有成功的那一天”。美国性感尤物玛丽莲.梦露说:“Dogs never bite,only humans”(狗从来不会咬人,只有人才会),更是把狗的品质高看一等,狗比人值得信赖。埃及艳后的扮演者伊丽莎白.泰勒逼格更高:“Some of my best leading men have been dogs and horses”。意思是说,我人生中一些最好的导师是狗和马。狗和马,而非人!
可见对狗的喜爱在西方文化中根深蒂固,狗的概念深入人心,非一般能撼动,或者说根本撼动不了。
那天我好奇心爆发,问我的美国朋友Corey:为什么你们这么爱狗?
他想了半天,没答上来。反而义愤填膺地讲起了“animal abuse”,提起在美国会有人将自己的狗活活打死。他说,这种罪行应该与“man slaughter”视为同等,他还反问我:杀狗和杀人有何不同。这也可以看出狗这一友好、可信赖的朋友形象已经植入他们中的大脑中,估计对狗的喜爱形成条件反射了。
我当时的感觉是: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反观在我们中国人眼中,狗是怎样的概念、蕴含怎样的文化含义?
我们中国人向来不怎么看重狗。我们民族里好像骨子是实用主义者,自从狗被我们驯化以来,一直为我们效劳,并被我们所歧视。狗在我们眼里有多么低贱,在我们的语言中也可以窥一斑而知全豹。
我们称趋炎附势的小人“走狗”,“狗奴才”,“狗仗人势”;交了一群坏朋友,被称为“猪朋狗友”;没什么本事的,江湖上混饭吃的,被成为“鸡鸣狗盗之徒”;文章写不好,我们称之为“狗屁不通”;生气了可以骂人骂到“狗血喷头”,急眼了可以“狗急跳墙”;社会上混得不好,是“落水狗”。
狗在我们的文化已经沉淀成载有负面信息的文化符号,语言则是这种文化的表面载体。在我们传承我们语言的时候,潜意识中我们也承接了我们的文化。这种文化传承是骨子里的印记,极难磨灭,很难以理性的角度思考,更别说改变了。
我从小惧怕狗。小时候生活在农村。村子里的狗都是放养式的,在村子里到处闲逛。农村人健康意识差,从来不给狗打疫苗。小时候常听人说,有人因为被狗咬而得狂犬病。上小学的时候,有过一次被狗追的经历,更是让我对狗又恨又怕。我对狗的这种刻板印象已经形成,对狗很难再有好感。
来到美国,屡次被邀请“抚摸”朋友家的狗,实在不好意思拒绝朋友的盛情,每次我都是胆战心惊、颤颤巍巍地伸出手,象征性拍了狗脑袋,然后迅速远离狗。
在中国对狗的刻板印象很难让我对美国的狗消除恐惧、厌恶的情感。不过凭心而说,美国的狗还是比较友好的,不会满大街自己乱转悠。主人也会定期为狗们打疫苗,带狗看医生、定期体检。有条件的家庭还会带狗做美容。在美国狗的待遇实在是好。
虽然“此狗”非“彼狗”,但是对狗的刻板印象不会轻易改变,即使这种印象多半是以偏概全,不怎么理智的。对狗如此,那么对人呢?估计也是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