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写信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
那时我从武汉转学回了家乡的小城,离别的时候同学们拉着我的手说,记得给我们写信啊。
2007年,我们还没有手机,QQ还在流行火星文,语文课上,老师才教到写信的格式。
记着小伙伴们的嘱托,回到家乡,便开始了书信往来的生活,每个星期五我都会去门口的收发室里翻找属于我的那份薄薄的信笺。那份害怕找不到自己的署名的忐忑,对信封里未知内容的期待,和长久怀揣着等待的富足感,实在是妙不可言。
孩子的信封和个子一样小,写着小小的字,小小的琐碎,小小的欢乐与悲伤,夹着小小书签或者叶子。这些信我一直保留到现在,我已经忘了给他们写过什么,却记得他们每个人字里行间的情绪。对我而言,写信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寄出去的信便如同消失的回忆,再也找不回来,也不需要再找回来。
再开始写信是初三。那时我暗恋着一个男孩子,满腹的心事无人诉说,只觉得全世界都把我孤立,心情像无处发泄的小兽寻不到出口,只希望有一个陌生人,可以让我无所顾忌地说出所有羞于启齿的心动和眷恋。
于是我在笔友吧发了贴,征集笔友,并且除了邮编地址不留任何联系方式,连姓名都是编造的。
很快有很多人给我写信,看到那些从山西天津凤凰古城寄来的信,仿佛和这个世界有了一种神圣的接触,心里构建起一个地图,远方再也不遥远。
心忽然变得很大,同学之间的嫌隙,老师的忽冷忽热,所有曾经困扰我的事情都成了不足为道的小事,因为我自知站在更高处,俯瞰着这个熙熙攘攘的世界,并且拥有来自远方的支持和肯定。少年的自信来得简单又坚定,常常把一瞬当永恒,一隅当宇宙。
而那份暗生的情愫,被我写成了一个长长的故事,在一个春日的夜晚小心翼翼地投进邮箱,寄给了一个丽江的姑娘。而从此以后,我也再没有提。
我曾写整晚的信,从天黑到天明。世界一片寂静,我面前这张信纸却在喧嚷,心是沸腾的,握笔的手像生了风。自己获得了一些似乎突然而来的惊喜,陷入了某种无声的疯狂。我写风,写天气,写诗,写入世与弃世的孤独,写我爱的歌手和作家,写药物说明书上的法半夏。那时,收信人是谁都不重要了,只要地址足够远,便能燃起心中那份殷切和希望。
再到了高中,课业越来越紧张,去收发室的时间越来越少。很多次考完试后答案出来之前唯一可以放任自己的半小时,我趴在桌上写:某某,你好吗,我很不好。信还没有完成开头,知道写不下去也没有时间可写,于是撕碎,扔进垃圾桶。
然而总觉得,远方有个人和我过着不一样的生活,做着我喜欢的事情,便有了某种寄托和力量。
通信时间最长的一个笔友,就是那个丽江的姑娘。高三毕业的暑假我去了她的城市,看到了她信里写过的酒吧,书店,咖啡馆,还有蓝天。我知道她在哪里哭过,或者喜欢哪一家的驻唱歌手。因为一个熟悉的邮戳,陌生的城市也变得亲切起来,仿佛认识多年的老友。
她曾和一个男生通信两年,从笔友变成恋人的过程中没有给对方寄过照片。两年后她考上了男孩子所在的大学,相见的那一刻,他说,你和我想象中一模一样。
两年,通过她写信的习惯,字句里透露的性格,通过一纸熟悉的笔迹和长途跋涉后依然未褪去的温度,他确定,这就是那个人。
我想起了《查理街十字路口84号》里面,海莲和弗兰克二十年通信数百封未谋面,而海莲却说:弗兰克,这世上最了解我的人只有你一个了。
有一年清明回老家时无意间翻出了柜子里的陈年信件,厚厚的一大捆。那些纸张已经泛黄,信封上的钢笔字或遒劲或娟秀。我忍不住翻看了几封,竟发现爸妈恋爱之时的情书,往后几年的琐碎里,还出现了我的影子。妈妈在信里写着:她现在越来越爱美了,早上给她梳辫子,要换着花样才好。
那个时代没有手机,连接天涯两端的,不过是这薄薄一笺。那时的钢笔字都写得漂亮,邮票都更像邮票,信里藏着的思念,都更美更动人。
如今写信的人越来越少了,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的怀旧情怀。去过的城市都有明信片店,煞有介事地摆出时光慢递的文艺架势,写信的人郑重地封好信封,寄给五年或者十年后的自己。邮局少有人再光顾,只有邮筒还被当做不错的拍照道具。
我现在也不再写信,即便我有大把的时间,也不再有那份无人诉说的情怀。心思变得明亮,深知晦涩的孤独和发泄终究不是对抗这个世界的正确方法。我仍然喜欢信,却赋予它更澄澈的意义,并等待着再一次提笔的时刻。
这么好的信 /周公度
为什么没有人给我写信
写一封这样的信:
信里说法国式的接吻
说春天,小城,和溪水
说亲爱的,亲爱的。
说“秋天很美,很美
旅途有一点点儿
旧信封才知道的疲惫”
说我喜欢你这样的人
说出许多质问和省略号
说“祝好。某某。
某城。某年某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