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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前开始,就特别喜欢刘同的文字,很幸运还有他的签名书,想起去现场看他签售会的时候,真的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然后也很幸福的一件事是我喜欢的狒狒扮演着我喜欢的角色。
你好呀,刘大志
在十七岁的年纪,我好像是一个努力认真的姑娘,喜欢独处,喜欢青春风,喜欢去学校后面操场边的零食店,有一个朋友,一起坐在树底下吃零食;听同桌说各种事情,和大家一起蹲在教室门口;学校门口的早餐,是值得回味的味道,爱哭,爱笑,不喜欢煎饼里有大葱。
穿校服的年纪,也喜欢帆布鞋。
高中的相册里,还是那么单纯的脸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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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一个学弟聊天,告诉他现在的我觉得学校的日子,实在是太美好,想回去继续念书,然后感慨,时间过得好快,他已经大四,我已经毕业了,刚认识的时候,他大一,我大二。希望他考研顺利,可以继续过最美好的日子,接触美好的人。
刘大志的十七岁,好像和很多人的青春一样吧,懵懂的情感,承载了很多美好。他看见了微笑的粉色袜子,觉得她是一个可爱的女生。
在十七岁的年纪,在操场上奔跑,看男生打篮球,听到下课铃声就飞速的冲出教室,还有一个可爱而严肃的班主任。
可能那时候,还不懂表达,也不善言辞,没有来得及说很多事情,也没有来得及表达很多情感。下雨的时候,喜欢踩水,也怕弄脏自己的小白鞋。记得大雨天学校积水的时候,还会踩着水打羽毛球。
高中的三年,多数是自己一个人走过来的,但是也觉得美好,老妈做的饭,总能吃很多。
没有多么容易的日子,没有多么简单的日子,但总有快乐的日子。
刘大志喜欢打游戏,这是他当时唯一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
当时的我喜欢什么呢,每个月去良友书店找青春风,收集起来,看好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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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后的刘大志是郝回归,然后郝回归说,其实很多事,和年龄无关。
可能我们每天都会怀念以前的自己,想该怎么怎么做,就会更好。
成年后的刘大志过着自己最不喜欢的生活,所以他作为郝回归想要改变十七岁的刘大志,但总是弄巧成拙,可能每件事情的原则,都不应该被随意打破。
门口谁倒的东西,地上这是什么,地上这是谁倒的,地上这是啥玩意,我们总是好奇有的没的,而没有好好的好奇一下我们的人生,按规律,还是按喜欢的过。
好久没有听的电台,我喜欢程一,撸着我的小黄鸭,想要一只猫,大前天和前天都有喝奶茶,都是红豆的。
刘大志喜欢给微笑买杂志和磁带。
之前干过一件很好玩的事,花了五块钱推广自己的微博,涨了十七个粉丝,第二天掉了十二个,果然他们没有真心喜欢我……
从好久之前就喜欢狒狒了,别人说他幸运,可能幸运与努力都有吧。总之就是一个爱笑的人,爱笑的人应该都是想要努力的人。
明天就是中秋了,想念老爸老妈,还有不让我喊她老姐的老姐。
多希望我们不长大一直可以不负责任。
刘大志有很多乐器,都是小时候买的,其实我们也有很多半途而废,只是不明显。
刘大志有微笑,小武,丁珰,还有木桶,和唠叨的老妈,他喜欢老妈做的红烧肉,会每天帮她倒垃圾。我喜欢和想念老妈做的各种饭。
小时候总是希望赶快长大,长大之后原来会一直怀念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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