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的古城门外有一匹马,枣红色的马,栓了缰绳,上了鞍辔,供来往的游客代步。在古街上来回一圈便可以赚个几十元钱,人类发现商机的能力当真让人赞叹。
我第一次注意到它是在某个下午,我坐在城门前的石墩上等一个朋友。它刚好没有生意,默然地站在城门前,低着头显示出一种可以让骑在它身上游客心安的恭顺。
我第一次看到马是在很小的时候,村子里经常会来一个收破烂的老头,用一匹马拉着一辆有些破旧的木车,那匹马也是枣红色,脖子上挂着一个铃铛。每次经过我家门口,马蹄的嗒嗒声、铃铛的叮当声、破木车的咯吱声和老头的吆喝声就响成了一片。现在想来,那位老人过得也真是快意潇洒,只不过小的时候注意力全在马身上,从而忽略了那位老人,现在想来的确是有些遗憾。
我看着那匹马,然而他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我。仍是低着头。也难怪,在我们看来它是新奇的不常见的,可在他看来我们却是常见的甚至看厌了的。
我看着它,看着它恭顺的头颅上那一双眼睛,却发现里面好像蕴含着极深的不可抑制的悲伤。它仍是那样站在那里,站在来来往往的人海里,我却突然感觉它像是孤零零地站在了这方天地之外,畏惧地看着来往的车辆和人群。
是啊,钢筋和水泥的世界哪里是它该来的地方,它本应该驰骋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四蹄嚣张目光桀骜。渴了就喝一口湖水,累了就趴在草地上打个盹,高兴了就奔腾嘶鸣在泥土里打个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低眉顺眼,麻木地走在青石铺成的街道上,任人骑行。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是有一匹马的,生在自由而广袤的草原上。最终却迷失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里,变得低眉顺眼,麻木不仁。
这世界是巨大的牧场,而生活是老练的牧马人,总有办法让我们在它面前低头,总有方法让我们变得温驯。用金钱或是权力,就像牧马人用它手中的干草去驯化野马一般驯化我们,要么屈服,要么就颠沛流离,一生困苦。
可世界上总有宁愿奔波千里寻找食物也不愿接受那一捧唾手可得干草的野马,也总有像庄周那样宁愿“曳尾于涂中”也不远像像祭品一样高居庙堂的真人。就像他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是了,一个人尤其是一个文人的心里必须始终奔腾着一匹狂放的野马,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生活和文字充满力量和新鲜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