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昨天学到了《了凡四训》中《改过之法》之第二法:改过要有敬畏之心。今天进入改过之法的第三阶段:用勇猛之心从事情上、道理上改过。
要有勇猛的心
原文
第三,须发勇心,人不改过,多是因循退缩;吾须奋然振作,不用迟疑,不须等待。小者如芒刺在肉,速与抉剔;大者如毒蛇啮指,速与斩除,无丝毫凝滞,此风雷之所以为益也。
译文
第三,要有勇猛的心,人们没有改掉自己的过错,大都是因为在罪过面前徘徊退缩,我们必须奋发向前,不能迟疑,不能急躁,耐心改过。小的罪过如同针芒扎在身体上一样,要快速剔除;大的罪过就如同毒蛇咬的手指一般,要迅速将其斩断,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停滞,这就是《易经》中风雷之所以构成益卦的原因。
解读
改错,更是需要有一定的勇气才可以,前面说过改错要有羞耻性,因为羞耻心可以帮助人们发现自己的错误和过失,改错还要有敬畏性,因为对天地鬼神的敬畏,可以督促人们抓紧去改正自己的错误,给人们的是改正错误的力量,但是有了这些东西,却不能帮助人们行之有效地改过,所以才要有勇猛心,因为有了勇猛心之后,人们面对错误的时候能够当机立断,才能够坚定的去改正自己的错误和过失。
拥有三心,定能改过
原文
具是三心,则有过斯改,如春冰遇日,何患不消乎?然人之过,有从事上改者,有从理上改者,有从心上改者;工夫不同,效验亦异。
译文
如果羞耻心、敬畏心、勇猛心,这三种心都具备了,那么有过错就会及时改掉,就像春天的冰雪遇着太阳一样,还担心不能消除吗,然而人们所犯的过错,有的人从做错的事情本身改正,有的人从认识的道理中去改正,有的人从自己的内心改正,每个人所付出的努力程度不同,所获得的效果自然不一样。
解读
前面了凡先生一直讲述的都是改正错误的方法和过程,关于怎么样去改错,了凡先生提出了自身需要满足的条件,那就是要有三心,三心就是羞耻心、敬畏心和勇猛心,了凡先生认为,只要拥有三心,那么所有的错误都能改正。
想要改正自身的过错所需要的必要条件都已经具备了,那么接下来要去做的,当然就是改正自己的过错了。
从事情上改过
原文
如前日杀生,今戒不杀;前日怒詈,今戒不怒;此就其事而改之者也。强制于风,其难百倍,且病根终在,东灭西生,非究竟廓然之道也。
译文
比如以前杀生,现在就戒除不再杀生了,以前生气责骂别人,如今也都戒除,不再轻易生气,这就是将所犯的过错事实本身改正过来,从事实本身上去改过,那是通过外部力量的限制来改过,这样改过的难度很大,而且病根儿也无法消除,即便是这边改掉了,那边又重复出现,不是从根本上改掉过错的办法。
解读
从事情上改过,只是从外部通过强制性的手段来阻止了恶性的发生,却没有去找到恶行能够发生的根本原因,只要恶根还在,那么这样的恶事恶行早晚都还会发生,所以可以说这根本就是没有把错误彻底改正,只是改正了一时而已。
这好像是对我说的,我在学习这一段文章之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遇事好生气怨人,后来通过学习改掉了这坏习气,通过今天的学习,知道了这只能算作一个最基本的改过行为,还得继续学习。
从道理上改过
原文
善改过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如过在杀生,即思曰:上帝好生,物皆恋命,杀彼养己,岂能自安?且彼之杀也,既受屠割,复人鼎镬,种种痛苦,彻入骨髓。己之养也,珍膏罗列,食过即空,蔬食菜羹,尽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损己之福哉?又思血气之属,皆含灵知,既有灵知,皆我一体;纵不能躬修至德,使之尊我亲我,岂可日戕物命,使之仇我憾我于无穷也?一思及此,将有对食痛心,不能下咽者矣。
注释
鼎镬:是古代的两种烹饪器
译文
善于改正自己过错的人,并不是从事实本身上去改,他会先弄明白自己做错的道理,譬如想改杀生的过错,就要想着上天有好生之德,世间万物都眷恋自己的生命,伤害别的生命来养活自己,内心怎么能安心呢?况且当牲畜被宰杀时,既要受到宰割之痛,还有忍受被锅鼎烧煮的痛苦,这些所有的痛苦都深深的穿透到骨髓里面,为了滋养自己的生命,尽情的享受各种珍贵肥美的食物,却没想过吃过这些美味之后,所有吃过的东西也都化为乌有.一切都是空的。吃一些素食菜羹也能充饥止渴,为什么非要残害动物的生命来充饥,去损害自己今生该得到的福报呢,再仔细想想,凡事有血肉,有气息之类的生命,他们都具有灵气和感觉,和我们人类一样重视,我们不能培养出至高的德性,使他们尊敬我们,亲近我们,但怎么可以天天伤害他们的生命,让他们无穷无尽的怨恨我们,一想到这里,看到饭桌上的血肉之时,我便十分痛心,吃到嘴里的食物并无法下咽。
解读
从事情上改正自己的错误,那就只是就事论事,只是对自己所做错的错误的行为的悔悟,只是注重眼前的事情,而从道理上改正自己所犯错误的话,那就是属于在思考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和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的因素之后,理解了事情的根本原因,再去改过,这就属于考虑到长远的事情了,考虑长远的事情,比考虑眼前的事情要重要的多,从道理上改正自身的错误,这样的方式是要比从事情上来改正自身的错误,高级的当然也应该是更有效的。
从道理上戒怒
原文
如前日好怒,必思曰:人有不及,情所宜矜;悖理相干,于我何与?本无可怒者。
译文
譬如以前喜欢生气,就要想着每个人都有不足之处,从情理上来说,这都是可以原谅和同情的,倘若别人有悖于常理,不小心冒犯了我,那是他自己的过失,跟我有什么关系呢?这本来就没有什么好生气的。
解读
如果是从事情上来看想改掉容易发怒这个毛病的话,那是很简单的,就是强迫自己去控制自己的脾气,控制住自己保证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生气和发怒,但是这样是很难的,更何况如果长期有气发不出来,憋坏了怎么办呢?所以说从事情上改变发怒这个毛病是不可取的,所以在这段中,了凡先生讲述在道理上改变容易发怒这个毛病。
那么要从道理上改变发怒,具体又该怎么做呢?明天接着说。
感谢您的关注,感谢您的阅读,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