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之前,我便开始写日记了,那是自己很孤独,很无聊,很寂寞的时候写的。再加上我没有朋友,因为很多同学,读书的时候,尽管玩得很好,可是毕业后,联系就越来越淡,越来越淡,直到没有了联系。
那是我第一次明白,原来人走茶凉是这样的悲凉。那种落寞的感觉很不好受。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不喜欢交朋友了。我就开始写日记,我把交朋友的时间用来看书。久而久之,书变成了我形影不离的朋友,而我也成了班里最难打交道的怪人,又或者是隐形人。可我却好像没有在乎过,因为我清楚的知道,这些我所谓的同学,终有一天就像我成为她们的过客一样。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件很公平的事,我只知道,书这个朋友,能够让我快乐,而同学却让我烦恼。因为她们跟我没有共同爱好,她们虽然都是学生,可是她们不喜欢我这个形影不离的朋友。比如她们不喜欢莫言的《丰乳肥臀》,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她们一看到这样的标题就敬而为之,好像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东西。所以她们总是笑话我,甚至是跟老师说,我看这种不健康的书。那时候我很奇怪,她们又不是修女,为什么对谈性要这样的躲避?当然这大多数是女生。男生一谈到这样的书,便高兴的吹口哨。那是我第一次明白,男生的大胆,与及女生的矜持。
我很纳闷,我甚至是有些瞧不起她们,或许这就是她们为什么说我高傲的原因吧。我瞧不起她们是觉得她们庸俗。因为她们宁愿聊八卦、睡觉、谈恋爱,也不愿意看书。而我不同,我喜欢看书。老师一讲到文学的时候,我就会特别的激动,只有这个时候,我才不是个怪人,而她们看我的眼神才像是怪人。这个时候,我便很自豪,我因为文学而自豪。
这些年,我开始明白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贫穷的人,想要靠自己的努力让家人过上好的生活,以此摆脱贫困。而有的人只想要嫁一个有钱人。有可敬的就有不可敬的,有平凡的,有庸俗的,有高尚的,无论是哪一种,这都是他们一生的追求,无需再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