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斯奎塔先生和史密斯先生的《独裁者手册》,被誉为“无论与政治领域的政治还是商业领域的政治”,“都是一本必读书”。这本书很好看,也很通俗,其核心观点是:不管是国家、公司还是国际组织,其政治格局不能简单以“民主”和“独裁”来划分,而必须用名义选民、实际选民、致胜联盟人数多少来描述。如果致胜联盟的人数很多,那么这个国家(公司或组织)就是民主的;如果致胜联盟人数非常少,那么不管这个国家(公司或组织)有无选举,都是事实上非民主的。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两位作者举出了比利时的奥波德是二世作为案例,在同一时期,他统治的比利时越来越民主,而他统治的刚果却越来越趋向独裁。梅斯奎塔先生和史密斯先生想说明的问题是:无论在怎样的组织中,“致胜联盟”,也就是“说话算数的人”,或者说统治者不得不屈从的人,他们的人数,决定了一个国家(公司或组织)的管理模式问题。
写到这里,想起了梁漱溟先生。梁先生在其自述文集《我生有涯愿无尽——漱溟自述文录》中,提到他从事“乡村自治”工作的初衷时说:“我深悟到制度和习惯间关系之重大,我深悟到制度是依靠于习惯。西洋政治制度虽好,而在中国则因为有许多条件不够,无法建立起来。这许多不够的条件中最有力量者即习惯问题。或关系其他条件而可以包括许多其他条件者及为缺乏习惯这一重要条件。因为中国社会、中国人(一切的人)缺乏此种习惯,则此种制度便建立不起来”。
我理解,梁先生认为习惯中国人没有实施西方制度的习惯,所以不会去关心这一种制度和实施这一种制度。所以,他们参与这些新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的可能性就很低,也就无法让自己真正成为“致胜联盟”中的人,而“致胜联盟”没有更多的人参与,没有人去关心新制度的好与坏,最终的“致胜联盟”还是少数人,统治者需要讨好的也还是少数人。藉此,真正的民主制度就无法建立起来。从这一点上说,其实梁先生早就把梅斯奎塔和史密斯两位先生要说的观点说清楚了。
无论在社会层面还是企业层面,我一直都认为,良好的制度设计是所有组织运行的首要和必须。而如梁先生所说,大家之所以认为制度被习惯所湮没,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制度没有得到彻底的和根本的执行,或者还有另外一面,就是执行制度并不能给执行的人群带来任何的好处,甚至有可能带来更多的不好处。因此我认为,制度(良好的制度)及其执行本身,就能够从较大程度上改变人们的日常习惯和培养大家服从制度、执行 制度的习惯,从而提升民众的素质。
当然,制度要真正起到作用,的确离不开执行者对制度的了解、理解和具体操作过程中的能力,以及过程中自我改变的勇气。所以,比起制度制定本身来说,制度的执行更为重要。如梁漱溟先生所说,“此时我已不再去热心某一种政治制度表面之建立,而完全注意习惯之养成。”
藉此我们认为,制度制定和执行,是养成良好素质的必要前提条件。而过程中的类似于梁先生实施的“乡村自治”,是教化民众提升自身能力、以理解和实施制度的重要手段。当然我们知道,这种“乡村自治”,一定不是单纯的“教育”,而是一种结合生活实践的训练和教化,是一种国民性改造运动。如梁先生所做的,一是实施“团队组织”,即将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社,包括生产合作社,也包括消费合作社甚至信用合作社。二是提升科学技术水平。
让我们回到《独裁者手册》涉及的主题做一个结论:无论在任何组织层面,组织的最终管理形态,都取决于这一组织中“致胜联盟”的人数,即要求应该怎样并积极参与其中的人的数量,决定着组织的管理形态。或者反过来说,一个社会或组织中的群体文化是怎样的,就决定着它的基本管理模式。多数人的习惯是什么,这个社会和组织就会是什么。
当然,制度要真正起到作用,的确离不开执行者对制度的了解、理解和具体操作过程中的能力,以及过程中自我改变的勇气。所以,比起制度制定本身来说,制度的执行更为重要。如梁漱溟先生所说,“此时我已不再去热心某一种政治制度表面之建立,而完全注意习惯之养成。”
藉此我们认为,制度制定和执行,是养成良好素质的必要前提条件。而过程中的类似于梁先生实施的“乡村自治”,是教化民众提升自身能力、以理解和实施制度的重要手段。当然我们知道,这种“乡村自治”,一定不是单纯的“教育”,而是一种结合生活实践的训练和教化,是一种国民性改造运动。如梁先生所做的,一是实施“团队组织”,即将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社,包括生产合作社,也包括消费合作社甚至信用合作社。二是提升科学技术水平。
让我们回到《独裁者手册》涉及的主题做一个结论:无论在任何组织层面,组织的最终管理形态,都取决于这一组织中“致胜联盟”的人数,即要求应该怎样并积极参与其中的人的数量,决定着组织的管理形态。或者反过来说,一个社会或组织中的群体文化是怎样的,就决定着它的基本管理模式。多数人的习惯是什么,这个社会和组织就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