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去年竞选学生会外联部部长的时候所做的题目,无领导小组讨论破船救生顺序,题目怎样大家都应该有所了解,也就不一一赘述了,当时我执意要先救的是孕妇,理由是,“孕妇代表的是希望,是生命,没有什么能够凌驾于生命之上!”
所以当辱母杀人案刷爆朋友圈的时候,朋友问我,“现在,你还坚持生命是最重要的,没有什么能够凌驾于生命之上吗?”
我没有回答她,因为无话可说,同样的情况落在我的身上,我可能会比他做得更过,而这显然是和我之前所坚持的论断所相悖的!按照我之前的想法,于欢杀了人,那么他就是欺凌了生命,他就是错的!
可是事实上,他真的错了吗?我心里却并没有这样的想法,在知道这件事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他没错!
于是在这样矛盾的心理之下,我开始怀疑我一直坚持的观点,生命真的是最重要的吗?那么为什么我不觉得他做错了呢?
直到今天,我才突然茅塞顿开,我的观点没有错,生命的确是最重要的!没有什么能够凌驾于生命之上。
我记得高中当语文科代表的时候,每次收作业都特别糟心!总有人不想交、没有做!所以我通常要收两三次作业才能收齐,要守在他们跟前监督他们,一度使得我会缺席下一堂课的前几分钟,后来终于有一天我受不了了,发火了,不愿意等他们了,更不愿意守着他们了,收了愿意交的同学的作业就抱走了,而且不会再收第二次!
同为科代表的一个朋友劝我,“你这样不行的!要对他们负责才行!”
我当时就怒了,“我对他们负责,谁来对我负责?他们自己都不对自己负责,我凭什么要对他们负责?”
同样的道理,生命的确是最重要的东西,但是如果自己都不看重自己的生命,不珍惜它,别人凭什么要替他看重,替他珍惜?
是的,我觉得杜某等人的行为根本就是在作死!他们在做那些事情的时候根本没有想过他们的生命当时是处在一个多么危险的境地!
欺凌别人生命的时候,就要做好自己生命被欺凌的准备!
和朋友互黑毒舌的时候总是喜欢说,“你气吧气吧,气死你活该,反正气死人不用偿命的!”
气死人不用偿命的!说的时候觉得很好笑,然而仔细想想,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悲伤的事实啊!
我侮辱了你,你生气,你愤怒,你气急败坏,你不堪受辱,你选择自杀来结束这令你绝望的现状!可是,这关我什么事呢?
我只不过是言语过激了些,只不过是做了一些对你身上造不成任何伤口的只会让人有所不满行为而已,是你自己承受能力差,你自己想不开,你自己要自杀,关我什么事?
你选择吃药自杀,你吃的药不是我强行喂进去的!你选择跳楼、跳河自杀,不是我推的!你选择上吊自杀,不是我把你挂上去的!你选择……总而言之,无论你怎样自杀,都是你自找的,关我什么事?谁能治我的罪?
而且,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你的后代我还可以继续如法炮制,反正受不了自杀也是他们自己的承受能力差!不关我任何的事!谁能治我的罪?
没有人能治我的罪!因为你还是活的好好的啊,你的身上没有任何的伤口,我既没有打你,也没有拿刀捅你,谁能治我的罪?
气死人不用偿命的!
这几天很多公众号都在呼吁尊严,然而杜某等人的行为真的仅仅只玷污了于欢二人的尊严吗?他们是在逼着于欢二人去死啊!这难道不是在践踏、欺凌生命吗?
想到那些所谓的维护正义的人所说的话就觉得可笑,要债可以,不要打人就行了!没有造成生命危险……
试问,倘若于欢二人真的因为这些行为受不了而死了呢?已经算是命案了,他们又会不会治杜某等人的罪呢?怎么治呢?还是只是简单的一句自杀,没有人报案就不了了之呢?
生命的确是最宝贵的,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凌驾于它之上!
所以,当有人欺凌自己的生命、欺凌自己看重的人的生命的时候,怎么能不奋起反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