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工程学院16物理学牛艳
不知是世间人云亦云,还是自己果如世间众人一般的想法,对于徐志摩,这个在学识等各方面优秀但却在对待爱情方面多有不足的天才一般的人,内心的情感角度是复杂。
在无意间翻看近代的诗集时,便被其天才一般的才能与深情打动,他确实是个由上帝亲手打造的天才,一个从未写过诗的人,竟在一个极短的时间内成为了上世纪中国最著名的诗人。这样一个极端优秀的人儿,即使在经历离婚这样不被人原谅以及理解的事情后,其身价也并未因此而贬值;作为一个这般天才的人,生活在那般乱世之中,他亦如那个时代的许多伟人一般,励志改良中国的社会,提高国民的素质,使中国变得自信自强。事实上,徐志摩在其最后的一本诗集《猛虎集》中曾说:“我父亲送我出国留洋是要我将来进金融界的,我自己最高的野心是做中国的汉密尔顿。”而正如我们只晓得,汉密尔顿是美国华盛顿时期的政治家,对美国的建国方略起过不可估量的作用,这也就不难看出他的雄心与抱负。
徐志摩从小便在一个不平凡的家庭长大,他的父亲徐申如有着超出寻常人的商业敏锐感,深悟经商之道,知晓改善投资环境才能产生最大经济效应的道理,这般精明的商人,亦将这种经商之法用在了自己的儿子的培养上。徐志摩不可不说是上帝的宠儿,一个被其父亲精心打造的天才般的人物。自小徐志摩上的便是最好的学校,在学校之余,给他聘请的是最好的老师,书法老师拜的是盛名响亮的书法家郑孝胥,而徐志摩也不负众望,大学上的是北京大学在大学上的是预科而非本科,学的是法律金融而非国学,这都是为了能尽快留洋,且为了徐志摩更好的发展,徐申如还将他拜在了梁启超的门下。徐志摩在英美国留学之时,也并非平庸无名,他并不像普遍的留学生那般难以融入欧美社会,长袖善舞加之自身的聪明才智,在很短的时间里,徐志摩便融入了欧美社会,并成为了剑桥大学的名人物,而在大学的这几年他结交的也都不是一般的平凡人,他结交的都是一流的人物,罗素、哈代、曼斯菲尔德、耿迪生等都是他结交的人。
本来凭着徐志摩这般的聪明才智,他可以在欧美社会继续的混下去,读到博士不是难事。但是林徽因的出现使得这一计划被全盘打乱,徐志摩再也无法在浪漫的欧美社会待下去,为了寻找心上人,他收拾行装,匆匆回国。事实上,林徽因只是一个让徐志摩这般天才回国的引子,而在国内,有着伟大的事业在等待着这个不曾崭露头角的天才去完成。
处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这样一个风云骤变的时期,新文化运动的发展势头迅猛,而社团与流派从古至今便是文化运动的先锋,而徐志摩所创的新月派更是在那个风云骤变的年代里起到了无可比拟的作用。无关他的人品亦或是爱情观,单是他对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便是不容置喙的,这是一个天才式的人物,更是一个上帝的宠儿,而他本身也并没有辜负期望,亦未辜负他的一身才华。
在文章一开始的时候我便谈到,最令我敬佩的除了徐志摩本身的才华,而是他的爱情经历,我对徐志摩的初印象是一个满腹才华的花花公子,但自从读了徐志摩自1931年7月7日写下的诗,我便改变了对他的印象。诗中是这样写的:
你去,我也走,我们在此分手;
你上那一条大路,你放心走,
你看那街灯一直亮到天边,
你只消跟从这光明的直线!
你先走,我站在此地望着你,
放轻些脚步,别教灰土扬起,
我要认清你远去的身影,
直到距离使我认你不分明。
再不然,我就叫响你的名字,
不断的提醒你,有我在这里,
为消解荒街与深晚的荒凉,
目送你归去……
不,我自有主张,
你不必为我忧虑;你走大路,
我进这条小巷。你看那株树,
高抵着天,我走到那边转弯,
再过去是一片荒野的凌乱:
有深潭,有浅洼,半亮着止水,
在夜芒中像是纷披的眼泪;
有乱石,有钩刺胫踝的蔓草,
在守候过路人疏神时绊倒,
但你不必焦心,我有的是胆,
凶险的途程不能使我心寒。
等你走远了,我就大步的向前,
这荒野有的是夜露的清鲜;
也不愁愁云深裹,但求风动,
云海里便波涌星斗的流汞;
更何况永远照彻我的心底;
有那颗不夜的明珠,我——爱你
徐志摩于1931年7月7日写下的诗,没有例外,这是送给林徽因的一首情诗,而四个月后徐志摩逝世……可能所有的浪漫都抵不过现实的忖度,林徽因在选择自己的婚姻伴侣的时候终究是选择了现实,而非罗曼式的爱情感觉。而在看到这首诗的时候,自己一改往日对徐志摩的本来印象,为他近乎卑微的爱情所感动……
对于爱情,徐志摩自己有一个非常具体的阐述:“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问我唯一灵魂之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这也就不难看出他的态度是多么的坚决。而徐志摩的这种直率坦诚书写出爱的赤诚和坚贞。而这般对爱的自由、爱的权利的珍惜和抗争,亦是诗人身处黑暗污浊环境洁身自好挣扎向善的一个证明,更是对封建伦理道德的大单叛逆。徐志摩爱情观中的执着与坚持亦是令人叹服,他这样的执着是唐吉坷德式的,有着义无反顾的赤子之心。
在百年后的今天,在读完他的诗,读完他的爱情,仍旧不禁为他的过往而感动……
愿先生来世得一人心,
得一灵魂伴侣,
得到你的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