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兴二年(公元1279年)三月,南宋残存的最后抵抗力量于崖山(今广东江门南)与元军展开决战。战斗的结果是宋军全军覆没,宰相陆秀夫背着7岁的少帝赵昺(bǐng)投海自尽,十余万军民蹈海相随,这就是著名的崖山海战。
崖山海战象征着赵宋皇统的灭绝,宋朝彻底亡国,也意味着由蒙古人建立起的元朝一统天下,汉人头一次在华夏这片土地上完完全全的沦为了配角。近百年之后,朱元璋完成了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大业,但他所建立起的明朝,最终也落入了由满洲人所立的清朝手中。
自三代以来,骄傲的汉人何曾蒙受过如此奇耻大辱?于是无数仁人志士奋起抗争,更有文人墨客挥笔以诗文言志。其中流传甚广的一句话,就是“崖山之后无中国”,至今仍被不少人引用之。
但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尤其是这一句。
“崖山之后无中国”最早的出处源于《后秋兴之十三八首·其二》一诗,作者是因“水太凉”以及“头太痒”而遗臭万年的明末汉奸钱谦益。这位连满洲人都瞧不起、将其打入《贰臣传》的文坛盟主在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得知南明永历帝朱由榔的死讯后,不知为何突然大发感慨,便写下了这首诗,开篇一句即为“海角崖山一线斜,从今也不属中华”。
到了十九世纪末清廷腐朽无能,对岸的小本子便起了蛇吞象的心思。但要想搞这样的“大事业”光凭武夫的枪炮是不够的,还得在思想文化上撬动华夏文明的根基。于是如内藤湖南、矢野仁一和宫崎市定等右翼文人开始鼓吹“元清非中国论”,妄称“唐宋在日本”,很是迷惑了一帮脑子里全是浆糊的国人——至今在网络上仍然有人帮着人家宣传元、清非华夏政权。这样的人,若非是心怀鬼胎,就是被卖了还替人家数钱的傻蛋。
1997年时,日本作家田中芳树出版了一部讲述崖山之战的历史小说《海啸》。“崖山之后无中国”作为主题语赫然置于该书首页,表面上是在营造历史悲剧情绪,实际仍是在进行某种潜移默化的政治立场灌输。
事实上虽然元清的二度入主使得我国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产生了一定的变化,但五千年不曾断绝过的文明传承的坚韧性可不是那些岛国寡民所能想象的。像清末民初的思想家严复就曾直言不讳,两宋文化的影响力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仍然存在而且强劲:
“若研究人心政俗之变,则赵宋一代历史最宜究心。中国之所以成为今日现象者,为善为恶,姑不具论,而为宋人之所造就,什八九可断言也。”(《致熊纯如书》)
不过父子两代人间还有代沟呢,两宋至今已过千年,当然很多东西都变得不一样了。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宋朝的那些事,说说其间的变与不变。
01
过年前后,某省场面宏大的集体跪拜礼在网络上引起了一定的争议,被人指责为陋习。这种说法,在某种程度上也不为错。
在唐宋以前,我们的祖先都是“席地而坐”,标准的坐姿就是双膝着地跪坐在席上,也称正坐——没事吃瓜的时候屁股可以垫在腿脚上,有事或发言时直起身体,主要以膝盖承担身体重量,看起来倒是挺像下跪,但跟下跪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从先秦到隋唐五代,人们普遍都行坐礼,正如后来站立时行揖礼。但坐礼虽然看起来像是跪地磕头,其实非也。当时的礼拜形式分为九种,称为“九拜”。其中唯有“顿首”是头触地后立刻抬起,形同磕头,因此也在后来演变成请罪之拜。余者均是顺着跪坐之姿顺势俯身向下,头触地或置于双手之上停留片刻后方才礼成。
更重要的是但那时礼拜是相互的、对等的,即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即便是帝王与臣下也一样,均采用跪坐姿势见面,只分主次、不分高下。臣子须向帝王行“稽首”礼,即“拜头至地”,帝王亦须向臣子回“空首”礼,即“跪而拱手,而头俯至于手,与心平,是之谓头至手”(《说文解字注·第十二卷·手部》)。
从唐朝起专门供垂足而坐的椅、凳、墩等高脚坐具开始出现并盛行,一时间跪坐、盘腿与垂足而坐同时共存,礼仪相对也比较混乱。到了宋朝,高腿坐具(即凳子、椅子啥的)已经横扫天下,人们再也不用“正坐”折磨自己的下肢了,这样一来又该怎样行礼?
宋人是非常重视文化礼仪的,皇帝便郑重其事的找来一大堆老夫子研究这码事。研究来研究去,大家普遍认为在高脚坐具大行其道的当下,要是继续延续以前的九拜之礼,就会形成坐者高高在上,跪者五体投地,俯身于坐者脚下的景象。这对于骄傲的宋人看来满满的都是屈辱的意味,简直比杀了他们还难以接受!
所以最终君臣达成一致,那就是宋人只揖不跪。更别提什么三跪九叩了,在大宋朝根本就不存在!
又因为古坐礼以及元朝以后跪礼的滥觞,使得宋朝成了中国史上唯一一个膝盖无须与大地经常产生亲密接触的王朝。
哪怕是一介草民遇见了皇帝,也只需作揖即可。要是谁的骨质疏松,无缘无故的噗通一声跪在了皇帝老儿或为上位者面前,都不用磕头,就会立刻沦为天下人的笑柄。
天、地、君、亲、师,宋人只需跪前两者即可,即不跪活人,只跪神鬼。其实这么说也不准确,宋人祭拜天地、祖宗时要行古礼,即正坐稽首,跟后来元明清时的下跪磕头完全是两码事。
而且即便是作揖,也必须遵守来而不往非礼也的规矩。只有祭拜天地祖宗才是单方面的拜叩,毕竟天地和死人是无法还礼的。
关于宋人只揖不跪,最著名的例子发生在南宋宰相、民族英雄文天祥身上:
“既而丞相孛罗等召见于枢密院。天祥入长揖。欲使跪,天祥曰:‘南之揖,北之跪,予南人行南礼,可赘跪乎?’孛罗叱左右曳之地,或抑项,或扼其背,天祥不屈。”(《宋史纪事本末·卷二十八·文谢之死》)
这就是“北跪南揖”的由来。但文天祥的话说得也并不准确,事实上从匈奴一直到蒙古,那些生活在塞外大漠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文所言之南北,不是指南方北方,而是南朝北朝)虽然文明落后了点、礼仪粗糙了些,但也并非都是要跪的。比如蒙古人,虽然原本的礼仪制度乱七八糟,但并无下跪磕头的传统。那为啥跪拜之陋俗却偏偏自蒙元始才一发而不可收拾,把华夏原本最庄重、轻易不会动用的谢礼变成了见面礼,而且还越跪越多、越跪越爬不起来,不但跪软了膝盖,更跪断了风骨、跪软了气节?
钱汉奸和小本子阴阳怪气的嚷嚷什么“崖山之后无中国”,跪礼在两宋之后的滥觞就是其最重要的一个理由。
但这事其实真怪不到蒙古人头上,还得“诚挚感谢”那位契丹人耶律楚材的发明。
话说成吉思汗死后,诸子争位,最终窝阔台胜出。而作为窝阔台的头号狗腿,耶律楚材深知自家主子的位置坐得并不稳当,于是就怂恿支持窝阔台的察合台,让他拖着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术赤和拖雷对着新鲜出炉的蒙古大汗行三跪九叩的大礼,一时间竟浇熄了反对派的嚣张气焰。
窝阔台高高在上,看着昔日跟他平起平坐的兄弟、王公和重臣们纷纷匍匐在自己的脚下,那感觉简直能把他爽到高潮。于是窝阔台下令将跪拜之礼定为常制,以后谁想不跪了都不行。
于是从窝阔台继位到南宋灭亡的近70年间,南北并立的南宋和蒙元才是各行各的礼,就像文天祥说的那样“南之揖,北之跪”。等到蒙古人一统天下,曾经的宋人想不跪都不行了,不知道会否因此念及赵家皇帝的好?
等到朱元璋撵走了蒙古人以后,曾经花大力气试图恢复华夏礼仪文化,采取了一系列去蒙古化的措施,并为此钦定了《大明集礼》。规定在服饰方面要“复衣冠如唐制”(《明太祖实录·卷30·洪武元年二月壬子》)。同时严禁胡姓,甚至连汉族复姓都遭池鱼之殃(比如早已汉化的呼延、乞伏等复姓被迫改为呼、乞、伏等单字姓)。语言方面一律按照《洪武正韵》说话,杜绝胡语。婚姻方面禁止收继婚(即草原民族通行的兄死弟收其嫂、父死子娶庶母的婚姻制度)等等。
一开始老朱也没放过耶律楚材搞出来的那套跪地磕头的鬼规矩,下令革除胡跪,恢复两宋之前的九拜之礼。可问题是几百年下来大家都坐惯了舒适的椅、凳,谁愿意再去过那折磨双腿“正坐”的鬼日子?再说大家本来都在椅子上坐得好好的,来个客人需要见礼时还得颠颠的站起再“正坐”,然后匍匐在地上行礼,麻烦不麻烦、埋汰不埋汰、折腾不折腾?
再加上有明一朝朱家皇帝苛待官员,导致吏治始终不咋地,趋炎附势之风盛行,无耻小人都能管上官叫爹(“大人”、“老爷”之类的称呼在唐宋本是对父母的尊称,从明清起才成为官绅等贵人的专属称呼),还会在乎自己的膝盖软不软?于是老朱那套不合时宜的革除胡跪的命令就理所当然的被当成了耳旁风。后来连老朱的子孙也觉得受人跪拜的感觉很爽,于是从朝堂到市井,大明朝才举国跪地磕头,并被后来的清朝所继承。
陋俗传承至今,仍有不少人的膝盖直不起来,还不许别人直起来,叫嚣着什么传统文化,真是不知所云。
02
朱元璋做法看似挺令人费解——明明有宋朝揖礼的珠玉在前,他也不可能不知道九拜之礼已经不合时宜,干吗还非得放着好好的宋礼不用,非得恢复什么汉礼、唐礼?
因为老朱对“宋”字过敏。不光是因为他赖以起家的红巾军原本是“韩家军”,韩山童又自称是宋徽宗赵佶的八世孙,打的是“反元复宋”的旗号,更在于宋朝皇帝当得实在太窝囊,让霸气侧漏的朱元璋光是想一想都得觉着腻歪。
随便举个例子。明朝的开国二祖朱元璋、朱棣都是英明神武的有为之君,但性格都比较偏激,心眼不大,算得上是睚眦必报。于是那些曾经的罪过他们的人,就倒了血霉。
对这类人,朱家二祖在传统的士农工商这“四民”之外又设立了一个贱民阶层。贱民世代相传,没有任何改变出身的办法,不得参加科举,不能做官,不许拥有私产,不能和非贱民阶层通婚,只能从事官府指定的如优娼奴婢等贱业,还永世不得翻身。
于是乎曾经的陈友谅和张士诚旧部、蒙宋罪人之后、建文余党、反对过靖难的“逆臣”及其家眷们,就成了浙江惰民、山(西)陕(西)乐籍、北京乐户、广东疍(dàn)户、浙江九姓渔船、安徽细民或世仆、江苏丐户、闽赣棚户这样的贱民。这个后来总数达百万以上的群体,地位猪狗不如,任人欺凌侮辱,哪怕是随便杀掉,赔上俩钱就不会有人追究(大多数情况下连钱都不用赔)。反正贱民惨得不能再惨,简直是活在人间地狱,还没人敢管。后来还是满洲人看不下去了,雍正皇帝胤禛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废除了贱籍。
可在宋朝,要是哪个赵家皇帝敢这么为所欲为,保证立马被唾沫星子淹死——别说像寇凖、包拯之类的直臣不会放过他们,就连一介草民都能堂而皇之的跑到朝堂上跟皇帝掰扯掰扯自家的道理。
不信?听说过登闻鼓这玩意没?据说在尧舜时就设有“敢谏之鼓”,凡欲直言谏诤或申诉冤枉者均可挝鼓上言。此后历朝登闻鼓基本流于形式,官府甚至对其严防死守,生怕老百姓拿这玩意搞事情。像明朝就一度将登闻鼓高悬于常人够不着的位置,还派遣一大堆锦衣卫排成人墙以阻止人们靠近。清朝更是规定甭管鼓敲得有理没理,先打三十板子,看谁还敢来扯淡?
唯独在宋朝,登闻鼓不但可以随便敲,还谁都能敲。比如说有个汴京市民家丢了头猪找不着,就干脆擂响登闻鼓把宋太宗赵炅给敲出来了:
“京畿民牟晖击登闻鼓,诉家奴失豭豚一,诏令赐千钱偿其直,因语宰相曰:‘似此细事悉诉于朕,亦为听决,大可笑也。然推此心以临天下,可以无寃民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四·淳化四年》)
后来又有个怨妇因为离不成婚,又跑去敲鼓把宋真宗赵恒给敲出来了。到了千古第一仁君赵祯接班后,因为太好说话,所以老百姓有个家长里短、邻里纠纷都愿意跑来敲他,再发几句牢骚解解气。直到被敲得烦不胜烦,赵祯不得不设了个叫登闻鼓院的机构,专门受理百姓敲登闻鼓的业务。再遇上那种狗屁倒灶的破事就转付有司,唯有重大案件才允许敲鼓。可问题在于汴京百姓早就被皇帝惯得胆大包天,都说自己的事比天还大,所以赵祯只好继续烦着……
再说贱籍奴婢。以前上学时历史课本教导我们说人类文明必经的五种形态分别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往我国历史上套,自始皇帝横扫六国、一统天下后就进入了封建社会,把万恶的奴隶制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这纯属是胡扯。
始皇帝这家伙就恨不得把天下人都弄成自己的奴隶,汉唐时谁家要是没个千八百的奴婢替自己免费干活,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自己是王公勋贵。在明朝但凡招惹到皇帝的倒霉蛋都得沦为贱民,更甭提“我大清”遍地都是奴才……历朝历代中,唯有宋朝是朵奇葩——倒不是说宋朝没有奴婢,而是人家独树一帜的搞出来个奴婢雇佣制。
说到奴婢雇佣制,就不得不提到章献皇后刘娥垂帘听政时搞出来的那个《天圣令》。
根据《天圣令》的立法宗旨是反对奴隶以及人口买卖的。但蓄养和买卖奴婢是流传了数千年的陋俗,要是直接一禁了之,那就是懒政、废政,只会让奴婢的日子过得更加艰难。
所以说两宋真是个特殊的王朝。千年后的我们可以尽情嘲笑宋人武功之弱、岁币之怂以及两度亡于异族之耻。但如果我们深入的了解一下这个朝代,却一定会被其对子民之温柔、厚待和包容而折服,比如面对奴婢这个老大难问题时所表现出的态度。
尽管反对奴婢,但赵家皇帝又充分的尊重私有财产,所以对奴婢并非是一刀切的一禁了之,而是以法令的形式要求奴隶主允许奴婢随时赎身。那要是奴隶主不允许奴婢赎身或是奴婢永远也攒不够赎身钱怎么办?《天圣令》还规定一旦奴婢服役满10年,就无须任何人允许和任何手续,自动获得自由身。
所以宋朝的奴婢,其实都是“合同工”,跟今天的打工人没什么两样。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合作愉快,就可以续签雇佣合同,名义上是主仆,但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要是相处不好或是主人苛待奴婢,那就一拍两散,从此江湖路远,相会无期。
像李师师这种身在乐籍的名妓其实也一样,以她们的名气早就赚得盆满钵满,随时可以自由的替自己赎身。哪怕老鸨刻薄,只要她们干满10年也可以回归到普通民户的身份,不用再受凌辱虐待,也不被官府歧视。之所以人家继续执业,大概是因为热爱“演艺事业”的缘故吧。
宋朝对于人身基本权利的保护,在其他朝代看来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比如在婚姻制度方面。众所众知,我国古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即一个男子,无论皇帝还是平民只能拥有一个妻子,但可以拥有多名妾室。相较于明媒正娶进门、在法律和家庭地位基本等同于丈夫的妻子,妾通常是以买或纳的方式成为家庭的一份子。通常而言,妾的地位很低,没有财产权,所生子女也没有继承权。一旦无法得到丈夫的庇护,妾的身份就跟奴婢没什么区别,哪怕被正妻打死了,官府都懒得管。
但宋朝却不同,对人身权利的保护是全方位的,连妾也没漏掉——还是根据《天圣令》,大宋朝的男人想纳妾官府管不着,但还是得签雇佣合同。而且这种合同只有一个时效,那就是3年。女子为妾三年期满,就可以拿着这些年赚到的工资、打起小包袱回娘家,同样可以跟那个渣男从此江湖路远,后会无期……
话说那个讲究“存天理,灭人欲”,逼着女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恨不能遍地立起贞节牌坊的理学虽然发源于宋朝,但其实并不怎么受宋人待见。像南宋权相韩侂胄就搞出来个庆元党禁,差点把那帮道学先生的祖祠给拆了,连那位“朱圣人”都给活活逼死了,在民间就更没人把他们当回事了。尤其是在民风开放的北宋,那些家境贫困或是地位不高的人家,就特别热衷于在自家闺女出嫁前,先送到高门大户去当几年侍女甚至是妾室。等到合同期满回家,不但能拿到大把的钱财充为嫁妆,还能学到大户人家的礼仪风范和操持家务的本事,立马身价倍增,成为人人争相娶回家门的香饽饽。
宋人风气之开放、生活之精明,真是让在今天还纠结于某某情节的那些男人情何以堪?
可能有人会问,要是女子作妾三年期满后跟男方处出了感情可咋办?放心,宋朝的法律在这方面可是充满了人情味,规定女子作妾三年后,经双方同意后可以升级为正妻。如果男方正妻在堂,那就只能转为“如夫人”——相当于科举中的“同进士”,即享受正妻的待遇,但地位上要差一截。要是正妻是个醋坛子,不允许老公搞什么如夫人,那也不是没办法,可以把妾室合同改成奴婢雇佣合同,为期7年。在这七年间,这对那啥男女可以继续郎情妾意,大老婆只能干生气。
那要是在七年期满后俩人还难舍难离咋办?这就没办法了,因为大宋朝的奴婢雇佣制最长也只有10年,过期续用就违法了。所以渣男要么想办法搞定如夫人的指标,要么就得忍痛解除契约,眼巴巴的看着心爱的人儿回家去嫁给别人……
那还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难题呢?当然有了。宋人想出的办法就是在十年期满后将难舍难离的女子收为“养女”,然后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在一起啦——所以说如今的“干爹”,还是宋人发明的呢。
搞清楚了这些,一些关于宋人所做的令今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就不难理解了。比如传说欧阳修好色,就喜欢纳些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为妾,等人家年满十五岁了就嫌弃、再换过一批。其实宋朝女子普遍年满十五岁就结婚,婚前给欧阳修这样名满天下又家资充盈的大名士当三年妾,那可是能让人挤破头的好买卖,谁不愿意干?等到三年期满,人家小姑娘自然要拿着赚来的大笔“工资”回家去嫁个好人家,老欧阳想不换一批都不行。
再如苏轼,这位苏仙儿总是被人诟病为渣男,理由就是朝三暮四,动辄将妾室送人,其实这也是少见多怪。毕竟在宋朝给人作妾都是定期合同制,但并不禁止“转签”,所以苏轼的做法类似今天的“二房东”,在当时并不稀奇。而且被“转签”的女子,只要待遇不变也没啥可抱怨的,毕竟三年期满照旧走人。
当然那种情投意合的女子,苏仙儿肯定不会送人的。比如王朝云,本是西湖歌姬,12岁被苏轼赎身收为侍女,18岁被纳为妾室,还给他生了个儿子,直到34岁病逝时仍陪在苏轼身边。王朝云陪伴苏轼的时间,远远超过了10年的法定期限,估计就是被苏仙儿偷偷搞成了“养女”。
03
前边说到宋朝皇帝被老百姓乱敲登闻鼓敲得坐卧不宁,其实他们的大臣更不省心,什么奇葩事都能搞出来。
咸平四年(公元1001年),开封府和御史台就联袂找到宋真宗赵恒,说碰到个案子实在是审不下去了,只能提交圣裁。
赵恒接过案卷一看,原来是开国宰相薛居正的俩大孙子状告继母柴氏侵吞家产并试图改嫁,这就奇了怪了。为啥?因为按照宋律,以子告母(哪怕是继母)的行为属于十恶之罪中的大不孝,官府可以无视案件的是非,直接对不孝子判处杖责、徒刑、流放等刑罚,甚至直接一刀砍了也没问题。毕竟“十恶不赦”嘛,就算皇帝大赦天下,这种犯人也属于遇赦不赦之列,永远没有翻案的机会。
这么简单的案子开封府和御史台怎么可能搞不定?不要以为薛居正的孙子就有啥了不起的,按照大宋官员的德性,犯事的事主官越大、权越重,他们就越兴奋、越高潮,就越会往死里搞。只要搞成了一回,他们就能名声大噪、天下称颂。所以别说那个死鬼薛居正了,哪怕是赵恒有啥把柄落在他们手上,他们都会争相恐后的照喷不误。
所以这是咋回事?
在赵恒的再三追问下,终于真相大白,原来他的两个宰相向敏中和张齐贤都涉案了。
其实御史是不怕宰相的,相反要是有斗倒宰相的机会个个都得像饿狗扑屎一样奋不顾身。
可问题在于大宋朝宰相的标准配置是“三相两参”(即三个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两个参知政事),但三个宰相满员或是独相的情况很少见,大多都是二相同列、异论相搅,这才有了御史揪住一个穷追猛打并因此获利的空间。眼下俩宰相都涉案了,先别提小胳膊细腿的御史有没有能力把两个宰相都掀翻,即便能做到又有什么好处?一旦搞得朝堂大乱,连皇帝都得把他们记恨上,这种没好处的事情谁愿意干?
于是慌了手脚的御史台才会联合开封府,将案件提交到了宋真宗赵恒的御前。
搞明白了前因后果的赵恒再一调查,也跟着头大如斗兼哭笑不得。
原来这个寡妇柴氏是个富婆,光嫁妆就值10万贯。所以等死鬼薛居正的死鬼儿子薛惟吉一挂掉,柴氏就立马成了香饽饽,那些眼珠子里尽是孔方兄的无耻男人们纷纷上门求娶,简直快把薛家的大门给踏平了。而张齐贤和向敏中也不能免俗,不顾宰相之尊纷纷向柴氏献出爱的小心心。
在没有赵恒参与竞争的情况下(当然赵恒也娶了个二婚的刘娥当皇后),俩宰相在柴氏的心中当然最有竞争力。不过相比另一个糟老头子向敏中,“姿仪丰硕,议论慷慨”(《宋史·卷二百六十五·列传第二十四》)的张齐贤更受身为外貌党的柴氏青睐。这下赔了夫人又折了面子的向敏中就不乐意了,遂唆使薛惟吉的两个傻儿子状告柴氏侵吞其父产,这才引来了这么一大堆麻烦。
清官难断家务事,赵恒又不是啥明君,自然也摆弄不明白这场三角恋,就想和稀泥把事情糊弄过去。谁知向、张却毫不相让,台面上争论不休,台面下也是小动作不断,若非年纪都是一大把,没准还得在赵恒面前上演一出“比武招亲”。
最后赵恒烦不胜烦,只好把这俩为老不尊的宰相撵到地方去。张齐贤贬为太常卿、分司西京,罢向敏中为户部侍郎,出知永兴军——这下俩老头一个蹲在洛阳,一个撵到了京兆(今陕西西安),总算打不起来了吧?当然寡妇柴氏也没落到好,非但没能嫁给张齐贤,还被罚款铜八斤,那俩以子告母的薛氏兄弟,当然也逃不过相应的处罚。
对此,程颐就曾鄙夷那些道貌岸然的相公、君子,其实都是一肚子男盗女娼,基本没几只好鸟:
“本朝向敏中号有度量,至作相,却与张齐贤争取一妻,为其有十万囊橐故也。”(《二程外书·卷十》)
但宋朝的赵家皇帝对大臣们却异常宽容。比如赵恒,没两年就消了气,又把张齐贤召回来继续当宰相。至于向敏中,在赵恒跑去泰山封禅的时候,还特意把他找回来当东京留守,替自己看家。
像向敏中和张齐贤这样的货色,要是遇上脾气暴躁的大明二祖,没准皮都被剥下来好几回了。也只有在好脾气的赵宋皇帝那里,才能把官当得如此滋润。
所以明朝的士大夫们,终其一朝都在疾呼“复宋”,尤其是在他们每次拿到自己的“工资条”的时候。
我们都知道宋朝不杀士大夫(其实也杀,像赵匡胤、赵炅、赵桓和赵构都曾杀过不少),但却很少人知道在宋朝当官,工资和福利待遇简直高到逆天。
比如包拯和海瑞,分别是宋朝和明朝最著名的“青天”,更是众所公认的清官。然而海瑞为官近40年,最高做到正四品的右佥都御史,但光靠朝廷发的那点死工资活得穷困潦倒不说,还差点饿死,全靠老娘和媳妇纺织和种点瓜菜补贴家用。而包拯呢?在嘉祐二年(1057年)这位大名鼎鼎的包青天还没走上其官宦生涯的顶点时,挂在他头上的官衔有三个,即尚书省右司郎中、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事。
其中尚书省右司郎中是“本官”,证明老包有从五品的官阶并享受相应待遇,龙图阁直学士是“馆职”,代表文官的资历和优待,权知开封府事则是“差遣”,代表的是老包实际负责的工作——无论尚书省还是龙图阁他就是挂个名,可没有他的座儿,只有开封府才有。
但名也不是白挂的,还得给老包开工资。但原则上本官和馆职只能领一份工资,哪家高就领哪家的,因为龙图阁直学士是从三品,所以老包就领这份的。
那么龙图阁直学士工资有多高?按规定,除每年“料钱”(基本工资)有660贯外,还有各种补贴,比如每年有“添支”180贯,餐补36贯,衣补10匹绫、34匹绢、2匹罗和100两棉。
而作为大宋朝的首都市长,老包还可以领每年1200贯的添支钱、360石粮食(约21.3吨)、240捆柴禾以及200斤木炭。同时作为外任藩府的高级地方官,朝廷还给他划拨了2000亩免税的“职田”,每年可收租2000石粮食(约118.4吨)。
这么乱七八糟的加在一块,老包的合法年收入稳稳的突破了4000贯,直奔5000贯大关而去。按照粮价折算北宋每贯钱的购买力大概相当于700~800元人民币,所以哪怕按照最保守的数字计算,老包的年薪都超过了300万元。
所以与其说包拯两袖清风,不如说两袖金风。这也是大宋朝清官、直臣如云的一个重要前提,因为人家清得起、直得起,根本就不差钱。
所以在大宋朝当官,不光是老包清如水、明如镜,事实上只要是稍有底线的官员都无须贪污纳贿,就能过上仆从如云、锦衣玉食般的生活。更何况大宋朝还不限制土地兼并,对于官员经商也近乎睁只眼闭只眼,所以他们有的是合理合法或者法不禁止的赚钱渠道,何苦担着风险和骂名去贪污纳贿?
同时朝廷还默认官员拥有许多无明文规定的福利。比如允许官员免费役使服徭役的百姓为自家服务。这样一来,官员家的家仆、马夫、厨子、丫鬟乃至于奶妈子都不用自己花钱雇佣,统统由朝廷提供。王安石变法时,为了节约开支一度要取消这一弊政,但苏轼立马原地炸毛,给宋神宗赵顼上书哭穷:
“士大夫捐亲戚,弃坟墓,以从宦于四方者,宣力之余,亦欲取乐,此人之至情也。若凋弊太甚,厨传萧然,则似危邦之陋风,恐非太平之盛观。”(《苏东坡全集·卷五十一·奏议四首》)
赵顼被苏仙儿缠得烦不胜烦,再一想朕富有天下,也不差这仨瓜俩枣,还是一切照旧吧……
所以说大宋朝就是个属于士大夫的黄金时代。他们拿着最丰厚的收入,无砍头抄家之忧,可以随便说话,不用畏惧上官乃至皇帝。他们恣意享受人生,喝最好的酒,泡最美的妞,写最华丽的诗篇……却无需因此去贪赃枉法。再想想大明官员拿着不足前朝同行几十甚至百分之一的工资,只要贪污60两银子就得被剥皮楦草的苦逼日子,能不天天嚷嚷着“复宋”吗?
04
宋朝要花“六分之财,兵占其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二百二十·兵制》)的巨资养兵,还得花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超高薪伺候那些官大爷,问题是——赵家皇帝哪儿来的钱?
人家还真能弄来钱。
而且在历朝历代占朝廷财政收入大头的田赋(比如在明朝,田赋收入就占中央财收的百分之八九十),在宋朝几乎不值一提。
当然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的。在宋太宗至道二年(公元996年)朝廷财赋总收入为3559万贯,其中田税就收了2321万贯,占65.2%,地位还举足轻重;等到了宋真宗天禧四年(公元1020年),朝廷财收涨到了5723万贯,其中田税也涨到了2762万贯,占比却降到了48.2%,但还占据将近半壁江山;到了宋神宗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朝廷财收达到了7070万贯,田赋却降到了2162万贯,仅占30.6%。
大宋朝的田赋收不上来,而且随着承平日久、开垦的荒地越多,田赋反而收得越少一点也不奇怪。毕竟当年赵匡胤就是拿土地田宅从王公勋贵手里换来的兵权:
“上曰:‘人生如白驹之过隙,所为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尔曹何不释去兵权,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不可动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我且与尔曹约为婚姻,君臣之间,两无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建隆二年》)
后来宋真宗赵恒更是赤裸裸的拿“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来诱惑读书人——田地都拿去贿赂文武百官了,大宋朝的土地兼并在合理合法的旗号下一发而不可收拾,哪朝哪代都比不了,还收个毛线的田赋?
所以赵家皇帝想捞钱,就没法走前朝的老路了,只能不走寻常路。
他们想到的办法,就是大办工商。话说自始皇帝一统天下以后,重农抑商就是历朝历代的基本国策,在大多数的时候商人活得比灰孙子都不如,连乞丐都觉得自己比商人尊贵。唯独宋朝不同,因为先天条件的限制,赵家皇帝就算想重农也是给人作嫁衣裳,所以哪怕再想抑商也得忍着,相反还得想尽办法发展商业、鼓励贸易,尽可能的把土地收入损失的窟窿给堵上。
哪想到华夏商人那被压抑了千多年的才能和热情如火山般爆发出来,使得宋朝的工商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仅仅用了不到百年时光,工商税收就占到了朝廷财政收入的近八成。哪怕在靖康之变后大宋朝廷被撵去了东南一隅,工商业的发展仍是有增无减,使得两宋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富庶的王朝,既前无古人,也后无来者。
当然凡事兴一利必生一弊。工商业的大发展,使得农业收入对于宋朝财政可有可无,统治阶层便愈发的懒得管农民的死活。因此在宋朝商业与城市经济发展到前所未有高度的同时,农民赋役之沉重、受剥削之残酷、生活之贫苦,在历朝历代中都算得上首屈一指。哪怕是在宋朝的极盛期如宋仁宗赵祯当政期间,也有无数农民失地破产,不得不去当强盗和造反,以至于让欧阳修都哀叹“盗贼一年多如一年,一伙强于一伙”(《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百》)。而两宋的农民起义虽然规模都不算太大,但无论数量和频次在历朝历代中都是名列前茅的。
所以在宋朝,官员、商人和城市居民活在天堂,只有农民堕在地狱。
到了南宋末年,当蒙古人连续不断的进攻、战事延绵大半国土时,工商业再也无法持续,赵官家的国库就立马能饿死老鼠了。为了挽救财政、能按时给前线官兵发出粮饷,宰相贾似道不得不打起了田赋的主意,推出公田法打算从早就吃得肚满肠肥的勋贵官员的土地上撬出点税款。然后他立马就遭到疯狂的报复,不但官被一撸到底,流放途中还窜出个“义士”郑虎臣把老贾给一刀宰了。
于是大宋朝彻底没救,次年就被蒙古人攻进了临安城。
但我们可以尽情的嘲笑大宋朝的官兵打仗连猪都不如,可以鄙夷那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士大夫的无耻面目,也可以怒骂赵炅、赵恒、赵佶、赵构、赵昀这样的昏君庸君误国殃民,但我们必须承认这样一个现实——从秦到清,要论哪个朝代的皇帝对自家的臣民最温柔以待,还真没谁比得过赵宋。
北宋皇宫的前身,本是唐宣武军节度使的官署。后梁立国时临时征用为皇宫,并改称建昌宫,此后的后晋、后周均沿用。拿一个节度使衙门当皇宫肯定是不合适的,寒酸简陋不说,起码地方就不够大、不够用吧?问题是五代加一块才53年,就算哪个皇帝想扩建,没准还没开工就被灭国了,所以只好一直凑合着用。
北宋立国后,继续拿这个旧宫凑合用。但总凑合着毕竟不是事,一个大国的体面总是要的。于是赵匡胤和赵祯曾两次凑集资金、召集工匠准备扩建,结果却两次灰溜溜的收场,为啥?因为住在皇宫周边的汴京百姓拒绝搬迁,而且无论官府说尽好话、给出多少补偿金都不搬。毕竟跟皇帝做邻居,那可是光宗耀祖、能吹一辈子牛的事情,在心高气傲的大宋百姓心中,是多少钱都换不来的。
也不知道赵匡胤和赵祯听没听说过世间还有“强拆”这个词。我们知道的是,他们最终都选择了对百姓妥协,皇宫不扩了,只好将旧宫一分为二,前半部分作为皇城安置官署,后半部分作为宫城,皇帝和嫔妃就紧巴巴的挤在那里。而且皇城和宫城之间连最基本的城墙都没地方建,只以一条横街相隔。
其他朝代的皇宫都有严格的中轴,讲究对称、法度严谨,尤其突出一个大气。可在逼仄的宋朝皇宫可讲究不起这些,各种机构和殿阁见缝插针、搭积木似的挤在一块,雍容、华贵、大气什么的就不必讲了——能摆下就不错了,还要啥自行车?
据说要是把大门都开着,在紫禁城前边遛弯的眼神不错的汴京百姓,都能将整个大宋朝最神秘的皇宫一眼望个对穿,连正在上朝的官家都无所遁形。
这是在除了宋朝,哪朝哪代都不可能见到的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