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十七岁,留着短发像个假小子,拿了一部国产手机,黑色的自带一个小喇叭,一直记得那个手机号码开头是1359293.
那是人生中第一次拥有手机,还有了属于自己的手机号码。那时候只流行发短信,煲电话粥,上QQ聊天,空间留言。
我还记得去网吧上网,一个小时2块钱。我一坐在电脑前就是两三个小时。那时候,去网吧纯粹是为了在空间发表文章,也去上传照片。那时候,我的QQ好友,只有十来个人,网名都偏向于非主流,而我的网名叫【下雨天】。
也许是自己比较多愁善感的原因,关于下雨天,总是会莫名的多了一份偏爱。
十七岁那年,谈过一场短暂的恋爱。同样的,他也十七岁。我们牵手漫步在大街上,毫无目的的闲逛着。
隐隐约约记得,在他生日那天,我送了一个布娃娃的小玩偶给他,那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送男孩子礼物。
初恋,这词对我来说,太遥远太陌生,我觉得我的人生根本没有初恋可言,而且在我心里,这段期限为七天的恋爱,根本就不是初恋。
那时候,偶尔会跟几个好友一起去溜冰场玩。他在身旁搀扶我,怕我摔倒,我们也不怎么说话。印象中,他像个闷葫芦,你说一句他回一句。
已经忘记了当时他是怎样吸引起我的注意,而我又是如何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了。
那时候的恋爱,简单纯粹像小孩子玩过家家。和他在一起时除了逛街拉了个小手,其他的哪怕只是一个简单的拥抱都没有。
还记得,说分手时,没有伤心没有难过,更没有哭泣。和日常生活一样,该怎样还是怎样。
后来,在十七岁的雨季断了联系。
后来,听说他在二十岁的时候,已经为人父母。
后来,不知道他在哪座城市,生活得怎么样,而我现在更是想不起他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