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过艳阳天,
年轻只有那几年。
太阳依旧日复日,
人生再无青涩时。
幸好我才二十刚出头,虽然长得着急了点,不过我还是青涩的。
——随便写的
“小马,哥给你说,咱们喝酒吃饭注意两点。第一,一杯酒不能碰两个人,尤其是一桌都比你大。第二,和人碰杯特别是和长辈,自己的杯子一定要倒满,这是酒桌上的基本礼仪。”younger(营销总监)今天下班跟我聊的几句话。
喝酒呢,说实在一点的,我从初中开始同学偶尔聚会偷偷摸摸的喝,到高中家里放宽了些,加上我那个圈子都不算是什么好鸟,更是一星期一小聚,半个月一大聚。再加上我人高马大还喜欢喝,练就了一个好酒量。甚至于这几年过年,家里人陪亲戚喝酒还要加我一份。
现在想想酒没啥好喝的呀,而且就算是微醺也不见得有多舒服,不过反正现在是喝上瘾了。
怎么说呢,乡下孩子,同学吃饭也都不会有长辈,加上同学聚会我经常性的占据主导地位,就是按着我怎么高兴怎么来。
整个就是野路子出身。我也是比较活泼一些,再喝点酒,整个人在饭桌上就没大没小的,说话什么的也不注意场合,碰杯更是一碰一桌人。朋友说我有些江湖气,算是一把双面刃,和谁都都能稀拉聊,跟谁都能亲近。也有不好,不太注意一些细节方面,话多的要命。
上次和公司人吃饭,老板也在就漏拙了。我朋友紧张的在旁边一个劲打手势,提醒。不过我自己都是有点压不住。
我也是运气比较好,加上一般情况下嘴夜乖巧。和几个公司的领导处的比较来。后来,都给我私下提点一二
不过坏毛病还是要改,以后还是分分场合,不该喝的就不喝了,该应酬的就实实在在的歌,虽然酒场活跃一些比较好,但是既然话太多,又不能保证说到点子上,言多必失嘛。以后还是不说为主少说为辅。闷头喝我的酒。
最后再附上我随便写的一句话。(与正文无关)
宁当涯壁一胡涂,
不做展厅独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