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李老师今天的文章“邂逅:难以言说的故事”(见下方链接),再次认识到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心理咨询师所应具备的综合素质。
教材(《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第419页)“心理咨询师的基本条件”对此也有一些介绍。看了李老师的文章,读了这部分内容,我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心理咨询师的培养与培训可以从这方面入手,先对心理咨询有一些了解,特别是对心理咨询师应具备的条件多一些了解,因为相对于专业知识的学习,综合素质的提高需要的时间更长,对心理咨询的影响更大。写到这里,想到李老师上课时说过的一句话:心理咨询到最后实际上是用人格在咨询。
为进一步学习提高,对教材中这部分内容整理如下:
心理咨询是一项特殊的助人工作,除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外,对个人品格、自我修复和觉察能力等方面也有一定的要求。
对品格方面的要求。
品格的核心是价值观系统。价值观系统的关键是人生价值观。心理咨询师应有的品格是:做一个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人,做一个有利于社会和他人的人。
心理咨询师应具备自我修复和觉察能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心理咨询是一项特殊的工作,而咨询师所能运用的唯一工具恰恰是其自身,因此咨询师的自我成长和完善是至关重要的。
心理咨询师也会遇到各种生活问题,出现心理矛盾和冲突。所不同的是,咨询师有意愿并且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问题所在,并通过个人修养或专业的自我体验,力求解决自己的心理矛盾和冲突,从而在咨询过程中能保持相对的心理平衡,不因个人的问题干扰咨询工作。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可能会对求助者产生移情,如对有些人产生好感、对有引起人产生反感,此时,咨询师应及时觉察,并调整状态,不因自身的问题而影响咨询工作。
经常处于心理冲突状态而不能自我平衡的人,是不能胜任心理咨询工作的。
心理咨询师要善于容纳别人。
咨询过程中,咨询师要像容器一样包容求助者,承载求助者情绪的张力,容忍求助者不假思索的情绪化的随意表达,同时通过咨询师的过滤与加工,将这些杂乱的倾吐物转化为富含营养的精神食粮返还给求助者,让求助者在感到自在、放松、舒适的情境下获得新的领悟,开始对自身的深入思考。
心理咨询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
心理咨询师必须对求助者负责,面对求助者,不能因自己的言行,使求助者感到“雪上加霜”。同时,咨询师应对求助者真诚相等,不能夸大心理咨询的作用,欺骗求助者。当自己能力有限,不能对求助者提供帮助时,就向求助者说明,并转诊。
心理咨询师要有自知之明。
“自知之明”通常被理解为“清楚自己的优、缺点,知道自己的能力限度”,等等。但是往深层看,还有另一种含义,那就是能对自我生存价值进行评价,这类评价常常和自我成就感连在一起。
自我成就感,有极其明显的文化性质以及个体差异。不同的文化环境,评价自我生存价值的坐标也不相同。例如,过去多少年来,中国的主流文化中,自我生存价值的评价坐标定位在“个人生存的社会意义”上,所以,一个人的成就感,往往不在自我生存本身,而在自我的存在能否促进社会的成就,能否满足社会道义的要求。但是,另一种文化却不同,自我生存价值的评定在“自我实现”上。以“自我”为核心的人生哲理评价自己,其成就感必然仅仅在“自我”生存本身。中国心理咨询师如果能把社会发展和个人成就感融为一体,这或许更符合我们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