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阳光天生就带着明媚。
在远处的琉璃大厦上炫耀,在快速行驶的车窗上沿滑过,在悠闲的自行车架上跳动,在西装革履的男士的皮带扣上停留,在我的腕表上撇了一眼就离开,仿佛一位古灵精怪的少女,顽皮起来丝毫不在意时间的流逝。
偶尔她也会静下来,凭着少女的喜好,从一片片墨绿中悉心挑选出属于她的嫩绿色,在一丛丛暗红色中点缀上愉悦的粉红色,她要让漆黑的可见,让雪白的耀眼,明亮而美好才能称之为明媚呢。
我走着,敞开夹克,为干燥的水泥地提供一片善意的阴凉,她却催促我离开,大概是我会错意了,春天不就是享受阳光的日子吗。被寒风囚禁在砖石封闭的洞穴中太久,冰冷的心终于开始慢慢解冻,变得温暖,变得柔软。
我有一种想要随着她奔跑的冲动,又很享受在悠哉的散步中轻抚她金色长发的感觉。她喜欢和我玩游戏,时而低头玩大富翁,看着脚跟稍微抬起她便迫不及待的抢占我的地盘;时而抬头玩起捉迷藏,寻找躲藏在层层叠叠的树叶间那个娇小的身影。累了就坐下来,哼起一段欢快的调子,不知名、不成曲,留在记忆中的只有那一抹明媚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