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英国《卫报》(the Guardian)办了一个“我的写作日”(My Writing Day)专栏,邀请知名作家分享自己的写作生活。本篇译自杰克·阿诺特(Jake Arnott)的文章:《我每天都害怕被炒鱿鱼,弄丢了一生中最好的工作》。
阅读之前,先来看看这位作家吧。
杰克·阿诺特1961年生于英国,十七岁辍学,从事过劳工、殓房技术员、艺术模特等多种工作,二十多岁确认自己是双性恋,三十八岁出版了第一本小说《皮包公司》(The Long Firm),这本书大获好评,并由BBC改编成了电视剧。迄今为止,阿诺特已出版小说10本,并被誉为英国最有前途的小说家。
另外,本文中还提到了两位艺术家。埃尔维斯·科斯特洛(Elvis Costello)是英国的创作型摇滚歌手,唱过电影《诺丁山》的主题曲《She》等著名歌曲。丹·弗莱文(Dan Flavin)是美国已故的极简主义艺术家,以霓虹灯雕塑艺术著称。
埃尔维斯·科斯特洛唱得没错。他的歌《我每天在写这本书》(Every Day I Write the Book)反反复复地唱着那句词:“我每天每天每天在写这本书”。写作尽管让人不顾一切,让人如痴如狂,却从不显得劳累辛苦。我小心翼翼地解释自己的写作生活,因为我并没有视其为日常工作。每当写得顺畅时,我总是忘乎所以地乐在其中。而那句没什么坏处的评语“你必须自律”,听起来更像是命令而不是问题。我总是说,如果写作只是自律的问题,我肯定会让别人来做。我喜欢艺术家丹·弗莱文被问及工作流程时的反驳:“工作吗?工作啊?……我痛恨工作。”然而确实有些不容易的活儿得完成。只不过解释起来很困难,听着总觉得是个借口,是为了搪塞浪费掉的时间。因为有些时候就是没辙儿。写作偏偏有可能不会每天每天每天都发生。
所以,我每天都害怕被炒鱿鱼,弄丢了一生中最好的工作:这是我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涉足这种带异样创造性机制的白领职业。我花很多时间动手做笔记。于我而言,没有比拿笔在纸上写字更好的技术了——这是最快最灵活的让思维可以触及和感知的方法。而且写字有一种感官愉悦,每个小小的字母就在眼前匍匐展开。我不断完善着最初的想法。在我看来,小说是一种尝试,尝试弥补一段错误的记忆,尝试重建从未发生过的事件细节,尝试以某种方式假装某人记得那些。这是一种异样的逆向工程,研发某种尚未成为故事的东西。它开始于几个片段和模糊的对话。我常常自言自语,常常浪费大量纸去做一些内容多有重复、表达很少清晰的笔记。这通常是早晨的工作。我还花时间去找某页不见的文稿,想象上面写着某些重要内容。我开始整理所有写完的纸,把它们排列出某种次序。
等到整合出来东西可以作为指南写出某个场景甚至整个章节之后,我就得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了。唯一的方法是去散步。我奉行尼采的格言,“只有行之有效的想法才有价值”(only ideas won by walking have any value),而且我需要走一走让大脑开动起来。也许是步行的节奏感吧,有意识与无意识的想法奏出了一种格律,还有那种旅行的感觉,穿梭于时间,如同穿梭于空间。对于我最新创作的一本小说而言,散步是一种深入研究的形式。《致命的树》(The Fatal Tree)背景设在18世纪的伦敦,而且实在太幸运了,我工作的地方就在小说主要场景的附近,所以,我能探查那里错综复杂的地形。我会沿着弗利特河堤岸前行,其地下水道流过拉伊街(Ray Street),进入法灵顿路(Farringdon Road)。这是一条主下水道,约翰·盖伊(John Gay)称之为克罗阿西娜,贫民区的女神,如今它从新自行车道下面经过,该车道沿着拉伊街通往黑衣修士区(Blackfriars)。或者,我会步履沉重地走在这条下水道上方,经过霍伯恩(Holborn)高架桥的交叉路口,前往圣塞皮尔克大教堂(St Sepulchre-without-Newgate)。这里就是押送死刑犯去泰伯恩(Tyburn)的队伍出发的地方,本身就很可怕,中途还悄悄绕道,经过了小闸门(Little Turnstile)这类巷子,就在那儿,窃贼杰克·谢泼德(Jack Sheppard)谋划着逃脱绞刑。除了提供必要的脑力锻炼,一次次的徒步经历对于这本书的构思想象变得必不可少。
然后,我回来对着屏幕把想到的都写了出来。我的笔记就像一张张素描,勾勒出一幅更大的画,亦或我拼起来的一幅马赛克。此时,我开始看到一张张的文稿,我可以自己读一读,并不断地修改。此后,我一直反复阅读和修改。
吃过午餐,我会小憩一会儿。一个小时的完全放松,可能打个盹儿。有些人养成了北方的工作习惯,可能不太理会这种地中海式的做法,但我深信午休实际上能增加产出。你只是稍微晚一会儿工作,却处于一种更好的状态。仰躺一小会儿是你能为身体做的最好的事,对于大脑也很有助益。于是,我以行走和仰卧的方式来找寻灵感,然后,我便准备好,在书桌旁坐下,把故事写出来。
但这是情况好的时候,并非每天如此。有时候灵感就是不来。然而,重要的并不是数量,而是质量,以及之后可能带来成果的思考。曾有人奚落杜鲁门·卡波特(Truman Capote),说他一整天只写了一个字,他回应道:“没错,但我要写的就是这个字。”抱着那样的想法,写作者打消了退却的念头,继续等待明天。刚动笔就逃走的人啊,再坚持着写一天吧。
译/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