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了张德芬老师的《遇见未知的自己》,已经算是晚了很多年了。多年前听说过这本书,但是一直没有去读过。说实话,心里是有些抵触这类听起来有点类似鸡汤的文字。看了推荐的书单,我准备试一试,读一读。
书里提到一个很核心的理念:真我、喜悦和和平。开篇引题中就抛出一个问题——“我是谁?”以前在佛家故事中看到过这样类似的问题。故事简单有趣,对话也简洁明了。
有一天,佛陀遇见一人,便问:“施主何人?”来人回答:“我即是我。”高人的谈话中总是透露着很大的禅机,不会点透,只是留给人意犹未尽的遐想,自己慢慢去参悟。回到书中,我是谁?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想过,我自己曾经也无数次的在脑海中冒出这样的念头,我究竟是谁?我从何处来?我要到何处去?一直都未得出一个确切的答案。读完这本书,似乎有些答案了。
第一,我不是我,我也是我。我不是我,我并不了解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所认可的外界给我贴上的一个标签。父母的女儿,朋友的朋友,公司的职员,学校的学生。有一个特殊的例子可以说明,就是相亲。常常听见别人做介绍会这样说:这位是xxx(名字),年龄xx岁,现在从事xxx工作,年收入xx元,家里有xx套房……。我们身上的标签越多,我们就不是我们自己。所以,我不是我。我是我,做一个形象的比喻,一个人好比一个核桃,最核心的在哪里?你肯定会说,核桃仁。那再想想,核桃仁里面是否还有什么?核桃仁里面就剩空气了,是中空。就像人一样,身体提供一个与外界连接沟通的桥梁,只是一个媒介,不是我们。人是空,是无。《道德经》中说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最本真的就如同道。那道又是什么?老子提到:万物混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吾不知其名,强名之曰道。道是说不清的,只知道它是存在的,就像真我是存在的一样。每个人的真我是不同的,得出来的道是不同。静坐参禅是一种很好感受自己的一种方式,完全的放空,去追寻最真实的自己,区分出潜意识和意识,明白真正的追求和渴望。因此,我是我。
第二、存在即是合理的。这句话是在上学时,学习哲学课程时老师提到的。一个会懂得生活的人,肯定是接近哲学家的一个人。生活中处处有禅机,处处有生活。人都喜欢光明、阳光、喜悦、正能量,习惯性的去否定悲观、伤心、消极。认为不好的东西就该去掉,那是不应该存在的。如同去超市挑大白菜,我们会下意识的去掉坏掉的叶子,觉得不应该存在。当然,坏叶子吃了会坏肚子,这是常识。但是,腐烂的叶子是存在的事实,不会以人的意念为转移,可以找出很多的愿意和理由。比如,放的时间太长;天气太热;货运途中被压坏了等等。但是无论是哪种原因,它已经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接受它,基于常识,我们摘掉坏的部分,而不带有坏的情绪。人是一个繁复而多变的生物,可以从心理学、基因学、物理学各方面去探讨它。哲学思维中有辩证法,既然有积极,必然就有消极,有成功,必然就有失败,一切的存在都是合理的。唯一可做的,就是接受,并像太极图一样,去调和平衡所有的东西,用阳光去照亮心里的阴暗。
第三、实践出真知。近几年来,市场上关于鸡汤文的书籍很多,而且很受追捧。有人奉若珍宝,有人又弃之如敝屣。网上已经有很多人写了一些文章来批判鸡汤文“有毒”,就像一剂快效药,效果虽快,但是副作用却极大。古人有训: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纵观所有的书籍都是这样,给人们提供一种解决事情的方式和理论,至于效果如何,影响的因素有很多。比如,主体、环境、对象等等。这本书给我的一点启发就是,观测自己的内心。只有真正认识自己,才能去找到解决之道。而我,真的很久没有和自己对过话。至于其他的理论,那是要有甄别的在实际之中来检验的,不能一言以概之。
书中有几句话,想与大家一起分享:
1、“自我了解”,是不断深入地,像剥洋葱似的,一层一层地剥开,看到自己的诸多习性和模式是如何掌控自己的人生的。
2、因为我们人类所有受苦的根源就是来自不清楚自己是谁,而盲目地区攀附、追求那些不能代表我们的东西。
3、喜悦是由内向外的绽放,从你内心深处油然而生的。
4、任何能丢弃自己不实的身份认同,而且不被自己的思想、情绪以及身体所限制和阻碍的人,都能展现出真我的特质。
5、我们的整个意识像座冰山,在水面上的表意识,只占1%。有些理论说是5%或10%,不论如何,我们可以感知和控制的部分是惊人的少。
6、让我们心理受苦的,不是事情本身,而是我们对事件的想法,和围绕着这个事件所编造的“故事”。
7、这些负面的情绪就像黑暗一样,你是驱散不走它们的。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带进光来。
8、我们每一个人都被自己的损益观操控,进入一个死胡同,困在里面找不到出口。
这一本书读完了,发现了钥匙,至于怎么开锁,那就是自己的事情了。繁复的事情,有时候简单,反而会是最好的方法,大道至简嘛!人生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没有一蹴而就,在过程中,我们即欣赏沿途秀美的风景,也感受风雨带来的磨砺,即修持。人都说,风雨之后,自见彩虹,其实彩虹一直在自己心里。(21017.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