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看了书而已,作者把一切感觉都用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解释出来,让人脑子里立马有画面感。在说大道理的时候,总是随口一提,不正经得像不重要一样。
她在28岁活成了一个模范标杆,有着精致的生活。暴发户风格的房子,办公要在俯瞰一切的顶楼,华丽的高跟鞋,熟练的化妆手法,定时定点工作加班,像很成功的样子。然而,为人冷漠得像和谁都有仇,没有朋友,不关心人,也不指望别人关心,孤独得也像个杆,连爱人都费劲。
她在17岁开开心心,蹦蹦跳跳,有暗恋的人,有学习,有喜欢的画画,有一起约冰激凌的男朋友女朋友,有可以什么都不做聊上好几个小时的时间。没有梦想,对未来很迷茫,反正是下决心不呀成为她讨厌的样子,就是她预见不到的28岁那个样子。
我们都在年轻的时候讲,以后不要成为自己讨厌的样子。年轻时候啊,讨厌一本正经的生活,讨厌利用和被利用,讨厌勾心斗角,讨厌一切违背八荣八耻的不成文的规则……后来,你慢慢地发生着自己不察觉的改变,觉得自己还是坚守了一些什么,因为三观也在变啊,根本察觉不出来有什么不对的。就这样潜移默化,深入骨髓,除非你猛地窜到十年后,发现自己变成了这样啊,更可怕的是28岁的自己还不自知。一直在在往深渊里掉,缺因为周围都是同步的,丝毫感觉不到走远了。也不是让你不忘初心,因为你那时还年轻,你的初心也不一定对啊。
17岁你以为一辈子爱一个人,天崩地裂海枯石烂不会变,不论那个人或者自己变成什么样子,还是信仰惹的祸,让你在28岁遇见真正爱的人不敢爱了,不会爱了,因为我有一个信条在,我要去迎合我的信仰,不能变,变了的话我就是一个违背了初心的人,是一个背叛了青春的人。
嗯,你说怎么办吧。
我在说什么,额,想让你活得像十七岁的样子却有着二十八岁的思想,该爱人还是要爱人,只不过知道了爱啊不是跟自己置气让谁后悔说“你把我变成这个样子”,爱应该是洒脱一点,并且相信会有良人在找你的路上马不停蹄。关于成长啊,只是想让你用一个态度去面对世,就大概是看到了世界的黑啊灰啊还去积极点亮生活的色彩吧,永远漫不经心,永远了如指掌,永远积极向上。
愿历尽千帆,归来仍少年。还是会贫嘴会耍帅会装逼会卖萌,像没有经历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