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了,明年的1月1日实施。
大家讨论的“离婚冷静期”就真的真刀实枪立法了。
作为离婚律师,我先解释一下啥是“离婚冷静期”。
离婚分两种途径:法院离、民政局离。
原来民政局离,非常快,只要准备好手续,当时申请,当时领证。相比起来,法院离婚非常漫长。
所以我常把民政局离婚比喻成“顺产”,能顺产的,尽量不要剖腹产。
但加了“离婚冷静期”的民政局离婚,有三个程序:
第一,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第二,申请离婚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到期后,才可以去领离婚证。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第三,这后头,还有一个30天领证期,领证期内有一方不去领,就当撤回离婚申请了。
注意,只要有一方不去领离婚证,申请就作废!想离婚,又要重新来两个月。
因此,离婚冷静期,可不只是30天,其实是60天。
原来民政局办得快,冲动型离婚的人想立马上就能离,看起来确实会让离婚率上升。
从这个角度讲,“离婚冷静期”有必要。
我老家的一个弟弟,每次吵架,小两口都比着赛跑,看谁先冲到民政局门口去,好像谁晚到一步,就认怂了似的,弄得我舅舅经常不安生,三次去民政局门口给小两口调解。
这样的两个大孩子,离婚之前连孩子归谁、房子归谁的事情都没想过,根本就是逞能。我接听的咨询电话里,有一半是这种“逞能”型离婚。
有人还说,那这冷静期,对于那些被家暴的女性,不是很残忍吗?
其实,真正像“疯狂英语”的李阳那样,经常暴打媳妇的男性,概率并不高。而且,家暴可以通过报警、分居等方式避免,还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起诉离婚。
所以,立法者是想减少那些小年轻的冲动,给不想离婚的人一个台阶,维护更多小家庭的和谐。
接下来我来给大家说说,这样一个法律新条款,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改变呢?
2020下半年的离婚率会增加
《民法典》刚通过一天,就有两个咨询者来问,看到了新法出台,想赶在明年1月1号之前把离婚办好。
比如小欧,疫情期间,发现老公出轨(原来只是怀疑,这次他老公IPAD同步的短信,不小心暴露了)。其实,早在这之前一两年,小欧就想离婚,但是因为孩子刚出生,“还能将就”,就一直拖着。
疫情期间,这男人直接带着小三在汽车里那个,被小欧抓了个现行。小欧跟我说,已经受够了他,就想快点离,财产都可以不要,只要给她孩子就行。
像这种早晚要离的婚,是深思熟虑过的,不属于冲动型离婚。刚好上半年,被疫情耽误了,那2020年下半年,估计会出现民政局的离婚狂潮,免得赶上新法实施。
2021年起,离婚将更难,
去法院离婚的将会变多
原来,大多数夫妻都走民政局离婚,只有双方实在没法协商一致,才去法院。毕竟,中国人都厌恶诉讼。
大家咨询律师,也不是想打官司,只是想知道,分财产和孩子的底线在哪里。
能协商的,谁也不想撕破脸,毕竟还有孩子。
之前,部分律师还会利用对方爱冲动的特点,让客户带好证件,中午找个民政局旁边的咖啡馆,谈好后,下午直奔民政局,免得回家,找人一商量,就变卦了。
毕竟,离婚协议在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之前,随时可以反悔的。
如今,“离婚冷静期”给了漫长的60天,给了人无数次犹豫、反悔的机会。肯定会严重增加离婚谈判的难度。
只要最后没领证,就可以随时推翻。
第二天,接着谈判……进入死循环:推翻——重新申请——又一个60天。
既然谈不拢的变多了,那走到法院打离婚官司的人,就会增多。法院的案件压力也会明显增大。离婚律师,也会越来越抢手。
甭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要做好准备
你可能问,这法律,对我们普普通通的夫妻,有改变吗?
好像,稍微地(只是稍微地),增加了普通夫妻的安全感。说不定有的已婚人士,在家里窃喜,嘿嘿,现在离婚更难了,看他还敢不好好过日子吗?
但是好日子,从来不是靠一纸结婚证捆绑的,婚姻的目的是幸福,而不是维持婚姻。
你问,这一条,对未婚人士有改变吗?网上很多宝宝都说“好怕怕,不敢结婚了”,结婚率也要降低了之类的。
结婚谨慎点就对了。因为婚姻的意义,可不止是爱情。
还记得基督教那段誓词吗?相信每个人都听过:
“你愿意从今天开始相互拥有、相互扶持,无论是好是坏、富裕或贫穷、疾病还是健康都彼此相爱、珍惜,直到死亡才能将你们分开?”
如果你的回答是愿意,那你其实背负的不仅是道德责任,还有法律责任。
夫妻是个经济共同体,结了婚,你挣的钱就不再是你的,会变成“我们”的,就像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
一家人,不能光一起享乐,还得一起吃苦。“无论是好是坏、富裕或贫穷,都相互拥有,相互扶持。”
如果谁违反了结婚誓言,而且多次违反的,会怎么样呢?
放心,真过不下去的话,甭管法律设置多少个“离婚冷静期”,婚还是会离掉的。
我去年接听900个离婚咨询电话,一半的人都问我这个问题“于律师,你说我这个婚该不该离?”,这时候,我会反问,“这四个方面,你都做好准备了吗”
第一、 你有没有做好孤独的准备?你以后再婚的可能性自己要掂量,说不定一辈子难再婚,至少短时间内,你要做好单身的准备。
第二、 你有没有做好面对社会评价的准备?迎接别人异样的眼光,这个别人,也包括父母、孩子。
第三、 你有没有做好经济准备?能否接受法院判决的财产分割?自己一个人生活以后,有没有经济来源?
第四、 你有没有做好子女抚养的准备?比如,独自养孩子的准备,还有,两个孩子的,你能放得下另一个孩子吗?(两个孩子的,一般都判一人一个)
前两个问题是感情层面,后两个问题是法律层面。这四个问题一出口,很多人都开始打退堂鼓。
四个问题都回答“yes”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房子和孩子这两大难题。
家里只有一套房子的人问我:要房还是要钱?
如果双方对婚房出资相差不多,又处在一线大城市,要房当然是明智的选择,至少减少了再买房的中介、税费、贷款成本(这叫“房票”价值)。
可是,甭管谁要房,都要给对方钱的,不是像电视演的那样,他既然出轨了,当然要净身出户。
就算被法院认定是“过错方”,法官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注意,照顾无过错方这条,也是新增加的),也顶多是少判他一点,至于净身出户——那都是谣言。
而孩子呢,则更是大家的心头肉,家里就一个孩子的,一般都是两头抢。
2岁以内的还好办,孩子一般判给妈妈,8岁以上的(注意,这条也是新修改的,原来的法律是,10岁以上的孩子才可以选择的),由孩子选择,2到8岁的孩子,判给谁主要看这几个方面:
先看“硬条件”,这叫优先抚养条件,有这个的,就不看下面的软条件了:
① 、有一方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如爸爸常年在外地工作,孩子一直随着妈妈生活的。
③、二婚的夫妻,一方在上一次婚姻中有个孩子,那么在这次二婚中,没有孩子的一方就占优势。
④、另一方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⑤、父母条件相当,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照顾。就是把孩子扔老人家那种。
以上硬条件如果都没有,就比较以下“软条件”——普通抚养条件:
① 、共处的时间,注意:这在软条件中占到第一位。
②、文化程度,如一方是文盲,或文化程度很低,另一方有文化,有利孩子的教育学习和辅导。
② 、收入能力。(最好有稳定的收入,但法律可没说比双方谁收入更高,收入够养孩子的就行)。
③ 、居住条件。有没有地方住,影响到孩子的安全感,尤其是一线大城市。
所以,收入高低对孩子归谁影响并不大,毕竟还有抚养费可以拉起收入差距呢,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大问题。有很多问题,钱解决不了,比如陪伴,比如教育。
看到这里,就有人感慨了,我的天,原来离个婚这么难呀?
要我说“谁让你结婚那么容易呢?”
结婚是你决定的吧?生孩子是你决定的吧?买房是你决定的吧?都没人逼你。成年人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最后奉劝未婚的人群:入围城要谨慎,别到想跳出去才发现,围城可很高啊!
也送给已婚的人群:围城不是铜墙铁壁,别去责怪小三挖墙脚,说不定,墙先从里头开裂了。有了小问题,尽早修补,老城也能换新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