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歌手》每期必追,主要是因为林忆莲,但是今天,我只想说说杜丽莎。应该很多人和我一样,通过《歌手》第一次知道她。1956年生人,中菲混血儿,香港流行乐坛歌星,纵横乐坛40余年,名作有《假如》、《真爱》及《I Believe I Can Fly》等。在2004年翻唱其好友张学友的名曲《爱是永恒》亦获得成功,杜丽莎于第30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中得到乐坛最高殊荣的金针奖。1999至2007年的金针奖获奖歌手还有张国荣、张学友、汪明荃等。近日,61岁高龄的杜丽莎站上《歌手》舞台,和孙子辈当红歌星PK,能来,即展示了不同凡响的气魄。
第一首约翰列侬反战歌曲《imagine》唱的大气磅礴,有点和平大使的风范。首战出场的黑色钻饰长裙,如同夜色中璀璨的星,耀眼夺目,深V领隐隐显露事业线,性感自信。当时只有一个感觉,美丽和年龄无关,这期《歌手》值得一看。
第三首歌翻唱Don Mclean民谣歌曲《vincent》致敬荷兰著名印象派画家文森特·梵高(VincentWillem van Gogh)。一袭红裙,端坐台中,镇住全场,安静的,听她唱一首歌——
Starry starry night,paint your palette blue and grey,look out on a summer's day,with eyes that know the darkness in my soul.Shadows on the hills,sketch the trees and the daffodils,catch the breeze and the winter chills,in colors on the snowy linen land.
她是使听众即便隔着手机屏幕,听着非高保真歌声也可以热泪盈眶的人,她是每一首歌诠释了人生阅历如同朗读一本书的人。这年头能安静唱歌的人越来越少,喜欢这份静水流深,丝丝入扣的深情。五首歌圈粉无数,淘汰又如何呢?喧嚣之后,沉淀下来的都是精华。
之后不再周六坐守《歌手》,而是选择看录播。直到,杜丽莎突围赛演唱阿黛尔《someone like you》。当时我正在擦地,是的,看重播擦地。杜丽莎忽然出现在我的眼前,紧身黑色超短裙,金色短外搭,长靴高跟鞋,黑色花边丝袜,身后四位身材俱佳的妙龄少女,随着音乐律动劲歌热舞。舞蹈动作一丝不苟,声音高亢丝毫不受影响,搭配身后辅助光线,活力四射,性感逼人,这可是比我的母亲仅仅小6岁的阿姨啊。不知怎么的,鼻子一酸,泪流满面。不禁想起身边的妈妈们,早早累弯脊梁,花白头发,青春如过眼云烟,而杜丽莎却可以拥有保鲜人生,声音依旧、舞台依旧、风采依旧,这期间必定付出了惊人的努力。没有人规定,人老了就必须过那种安安分分的生活。杜丽莎让大家看到洗尽铅华,纵享人生的态度。你可以认为我老了,我却誓死捍卫自己的青春,尽我所能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
不得不说最后一首《假如》,有谁哭成狗的么?她吐出的每一个音节,敲击在听者心头的铁壁上,剥离结痂的伤疤。情到深处人孤独,至情至性至真的演唱,坐在下面的评委们真的懂么?“山无陵, 江水为竭,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爱过的人都懂吧,“假如不许我再跟你生活,世上不必存着我”的痛。真正的灵魂歌手,为歌曲而生,绝不是为了比赛最后的结果。
02
单位门口有一家外贸商店,每天下午五点多的光景,一位身穿的确良蓝色套装、戴前进帽的大爷准时出现在那里——摆摊。距我第一次看到大爷,已经整整17年了,风雨无阻,从不间断。每次,他都一手提着一个60*90大小的方桌和马扎子(折叠凳子),一手拿着一个黑包,缓慢的走到外贸店门口台阶上,端坐在外贸店内投射出来的灯光里。撑开桌子,不慌不忙的铺上雪白的桌布,从身旁黑色手提袋里,把售卖的东西一件件掏出来,摆放整齐。无非是一些指甲刀、袜子、按扣、松紧带、修脚石、剪刀之类的小件。
起先,我以为大爷家里缺钱,当时的单身狗到处蹭饭吃,经常特意路过大爷的摊位,打量大爷的面貌。前进帽下的脸庞安详平淡,白皙的皮肤偶见老年斑,手背皮肤细腻,不像干粗重活的模样。推测,大爷可能是来体验生活的,用摆摊打发闲暇的晚年时光,有空来坐坐吧。谁知不然,若干天后下小雨,大爷穿着雨衣,小桌套上白色透明塑料布,一如既往的坐在灯光下,如同守时的圣诞老人。再后来,冬天风大的傍晚,大爷穿着厚袄,戴棉帽、耳包搓着手坐在灯光里。冬天的夜来的格外早,兴许灯光知道老人的不易,使劲的扩张光芒铺满路面,让来去匆匆的人们关注到老人的存在。
大概观察了一年,我终于忍不住,站在了大爷的摊位前。近距离接触,我还有点胆怯。低头理货的大爷比想象的更老相,上眼皮下垂着,仿佛要睡着了,听力也有些迟钝,我买一把指甲刀、一块磨脚石,大爷听了两遍才听懂。接住钱的手颤颤巍巍的,将纸币试探着塞进腰间细长条的腰包,里面整齐的码放着一小摞零钱,嘴唇还不自主蠕动着。全程没有过多的语言交流和目光对视,大爷只是机械的卖货,低头收钱,不急不慢的。那时我推算,大爷至少年近古稀。我还曾想过,也许某一天外贸店门外不再有这个身影,这个年纪的人什么都说不准。17年后的今天,我已经不敢揣测大爷的年龄了。他依旧每日必到,大多数时候孤单的坐在那里,没有顾客,沉默的望着眼前的车水马龙,像一个高冷的邮箱。我心里有一丝悲哀,网络发达的今天,这些小件也可以通过指尖触动唾手可得,谁会眷顾大爷的摊位呢。
大爷每天来,我每天路过,望一眼他的身影,好像心里踏实一天。说不上来,当你和一个陌生人“相处”了17年,你已经无法把他当成“陌生人”看待,即使你对他一无所知。放下揣测,我开始暗暗为大爷叫好。这把年龄已经坐享天伦之乐,大爷却日日不停的出摊赚钱。钱能赚多少呢?只是为了做个营生吧。有点像几十年如一日驻守边疆的军人,我觉得,大爷也是有信仰的人,他的信仰是,只要能动,就不做一个废人。
03
自古至今,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梦想——永生,只是,谁也做不到。年华老去,背不再挺拔,皮肤被胶原蛋白抛弃,干枯皱褶的如同一个旧皮囊,头发稀疏到可以用来计算小学口算题,眼睛浑浊得像一潭死水,张开嘴巴异味横冲直闯。不要皱眉头,以上描述,可能每个人都会经历。这里要讲的是另一种人生。用青年时形成的好习惯或者信念,用十几年甚至大半生的坚持,为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保鲜,延缓衰老的速度。如同杜丽莎61岁亮嗓《歌手》沧海遗珠,如同摆摊大爷活一天赚一天老骥伏枥。不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他们能做到的,你也可以。记住他们的坚持,和功名利禄无关,你也可以创造一个奇迹。
ps:明天一定去光顾大爷的摊位。:)
清心读书会写作营第1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