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妈就说我比其他女孩成熟的早,对于恋爱这件事,就像是对待洪水猛兽一般严加防守。
我妈之所以这样,也是因为我的邻居家的小孩,小微,她上高中的时候谈男朋友,导致怀孕,宫外孕做手术时死亡。从此这个阴影落在了我妈身上。
从小学到初中,我妈每天每天来接来送,风雨无阻。
到了高中,我说我可以自己走回去,但我妈还是警察跟踪犯人一样追随一路,有时候回去晚半个小时,都要我说清楚,去了哪里,跟谁。说不出就得挨训,再说一大推唠叨的话,女孩子一定要自重,千万不能跟小男生走的太近云云。
有时候回去晚了,我胡编乱造,过不了一分钟就会被我妈那火眼金睛识破。
我和我妈之间经常上演福尔摩斯的猜心大战。我养成现在的巧舌如簧,也多一半是我妈的功劳。
当然,我妈有时候也会改变战术,打温柔牌,要跟我做朋友,把知心话都说给彼此听,哼,我才不上当了,这一招用多了,也就不灵了。
有时候,爱情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越是没有的越是想得到,我妈没学过心理学,负责她不会这么压抑我。
那时高三的新学期,班里来了位新同学,是我同桌。他学习很好,很多我不会的题,他都会,而且他长得有点像古巨基,我们班女生都暗恋他,我也是其中一个,当然近水楼台先得月,他跟我说话是最多的。
他的一个微笑能让我心里甜一整天,我对他简直到了崇拜的地步,就这么点小秘密,也被我妈七拐八拐的调查到了,苦口婆心的劝我,现在是关键时刻,要把心用在学习上,才是正道。
我是那种表面上听,但心里绝对是不服的那种。从此我跟我妈结下了仇恨,她把我刚燃起的爱情小火苗无情的掐灭了。我恨她,那时我们班,好几对谈恋爱的,我只有看的份了。
后来,上了大学,工作了三四年,谈了几个男朋友,却没有一个能成的。我妈那爱唠叨的毛病又犯了,整天拖七大姑八大姨给我介绍对象,好像不把我嫁出去,就是她的耻辱似的。这么好的姑娘,难道就没有一个看上的,男的眼都瞎了吗?其实我妈不知道,是我心里作梗。
我还是念念不忘我那个初恋,只是大学毕业后,听说他出国了,就再也没见了。
我狠了命似的努力要求自己,样样都不落下,就是为了等他,等一天与他重逢,我能配得上他的优秀。
还没等到我哦遇见他的时候,却在同学聚会上知道了,他要结婚的消息。我沮丧的不行,平生第一次喝醉了酒,吐得一塌糊度,好像要把他从我心里吐出来似的。
初恋结婚后,我像重新投胎了一般,我学会了抽烟,喝酒,但是我没有变坏 ,我还是有原则性的,这一点归功于我妈管教的严。
但是我没有以前那么爱说话了,很多的话宁愿憋在心里,也不再说出口。唯一一个很造钱的爱好,就是经常去旅行,有时很空虚,需要有人住在我心里,做我精神的依恋,我又不是钢铁之躯,也很渴望爱情。
人生就这样从来不给我准备的机会,等我准备好了,他走了,失恋的滋味我尝过,漫长的等待一个人的心境也经历过,现在似乎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的了。
2
我们公司要在澳洲组建一个新项目,临时成立了一班人马,要去驻扎澳洲,一直到项目建成,大概需要三两年的光景。
领导考虑再三,找来我,各种蛊惑:阿文啊就你最合适了,能力强,单身,没有牵挂,而且去那边工资是这边的两倍,好处多多啦。在老板的软磨硬泡下,我妥协了。
和公司里两个男的,带了三大箱设计图纸,风风火火的搭上了飞往澳洲的飞机。我们三人分工明确,老刘负责工程,阿力负责和甲方交涉,我负责公关。
我们时常开会讨论通宵,三个人的意见也达不成一致,最后只能交由国内的一把手拍板定夺。
我们用一个星期的时间,谈好了地皮,签订了合同,下面的就是与设计公司的接洽的事了,这种谈判只能由我出场了,听说对方公司的经理,英文了得。我暗自得意,这么多年的雅思托福总算没白学,终于要派上用场了。
一身浅灰色的职业裙装,把我整个人裹得精神多了,头发高高扎起,晶亮的口红,细看镜中的自己,除了年龄有点大外,我对自己还算满意。
上午10点,到了约定的地点,我走进了澳洲的红顶大厦,优雅的男礼宾,用英语向我打招呼,引我上楼,对就是这里,弘真设计,是这家。
我在秘书的引荐下,径直来到了经理的办公室,“hello nice to meet you!”,老外对女士就是热情,我也用英文回应着,问好。很高兴见到你,我是大华公司的驻澳洲代表,Alin,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等我抬头细看时,他莞尔一笑,刘希文?一口喊出了我的名字,这双眼睛太熟悉了,我的高中同桌,阿城,他比以前变化可大了,蓄起了胡须,个子也高了许多,以前的种种神韵还在。阿城则夸我比以前漂亮,有气质。整个过程,我们没谈一句工作上的事情,因为他要开会,临别时,嘱咐我,有空一起吃饭,我微笑,我随时都有时间。
一个星期后,接到了阿城的电话,邀请我去参加一个鸡尾酒会,我向来对酒从不拒绝,满口答应了。以前天天在梦里见到的人,这会要真的去见,真不知道,该以怎么样的心情去。
我挑了一件喜欢的湖蓝色的长裙,平时扎起来的头发也放下来。
夜晚的霓虹灯闪起,给这个城市笼罩了一层神秘感,这个城市的人更神秘。
司机终于找到了地方,原来这里是一个露天PART,这里的男士个个身着正装,有的温厚,有的儒雅,聚在一起聊天碰杯耳语。女士则给人感觉舒服,不张扬。
当我找到阿成时,他正在和朋友聊天,见我过来,顺道给他们介绍我:这是我以前的同学,刘希文,大家碰杯,宾客尽欢。
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偶尔会过来碰杯喝一口。越是这种吵闹的地方,我越觉得不舒服。我建议阿成,找个安静的地方。
阿成很绅士的说,跟我来,带你去一个地方,我们上车,我懒懒的一句话也不说,车里时而飘过《漂洋过海来看你》明媚而说不清的忧伤。
车子开到了滨海度假区,我们找了一个靠近海的露台,一面看海,一面喝咖啡。阿成先开口了:没想到会在澳洲遇见你,说说你这些年过的怎样。
我一边搅拌咖啡,一边说着,这些年,毕业后,工作,谈恋爱,失恋,再谈恋爱,再失恋,目前单身,被公司派到国外。
阿成不禁哈哈大笑。说我生命不息,恋爱不止。
我也笑了,他燃起了一支烟,给我讲起了他的故事:大学毕业后,被家里安排出国学习两年后,接管了自家的金融公司,娶了跟他一直合作的股东的女儿。2008年金融风暴,公司资金链断裂,一时之间,没有足够的钱来偿还债务,于是,跑路,没多久被抓坐牢,两年后释放。再出来时,老婆已经不是他的老婆了。放在一般人身上,早崩溃了。可他没有,他去了趟寺庙,清修了一个月,想通了很多人和事。在家人的支持下,他拾起了自己大学时的专业,从最基础的开始,到今天成绩还不错。
末了,到最后,阿成说他虽然每天很忙,其实他很孤独,需要一个人来一起生活。
我不知道他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说给我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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