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这么放肆的让自己看一下午电视了,发现看电视的日子真的蛮舒服。最近身体有点不舒服,借着这劲看了一下午电视。
为什么电视这么吸引人眼熟呢?我思考了半天,给自己的答案是: 它具有戏剧性的故事情节。例如: 本来女主角已经被炸的面目全非了,剧情会特地给你一个画面,表示她被就好了,并且整了容。这样故事可以一直往下说下去,因为男主角不认识她了,这中间就可以讲很多有趣的故事,这就是起承转合。
我们写作是不是也应该考虑点这方面呢?说明文有分析成分、论证成分; 叙述文,对故事情节的发挥余地就更大了。
以上都是我的一些思考,不一定正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