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迷途少年,我,小麦,性别男,后来成为一个叫不少人喜欢,受一些人尊重的语文老师,说来都不太有人相信,或者说,实在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冷笑话。
多年以后,当小麦自信地站在某个地方,举着二两半的酒杯,不无豪气地说,“不上大学,我,可能就是那个风云入怀、纵横捭阖的男人。”听听这货,这话,忒野,完全是“流氓有文化有多可怕”。
我想用“一位语文老师的前世今生”作为开场白,这多少也符合一些我的真实生活。但没有几个人会不相信:我,小麦,一个风一般、浪子一样的男人,曾那么接近俗世,放任不羁;又那么真实,超出预期想象的真实。
01
九十年代初,我二十出头,教书了。从省城大学中文系毕业,带着自己的文学梦,在最偏僻的小山村,随性地教语文,写小说,打球,喝酒。
那时我住在集体宿舍,一幢木结构的房子二楼,底下是学生宿舍。上面稍大一点的声响,底下都听得见。窗外是一棵枝繁叶茂的梧桐树,有着一个个小铃铛似的果子,在风中摇曳,跟山里的孩子一样,很调皮的样子。
我的房间里一直没有床,我喜欢睡在地板上,地板上散着我的书,枕头边放着梵高自传《渴望生活》,墙上贴着BEYONG和黑豹乐队的海报——整个人的精神状态,还未从大学生活中完全解脱出来的样子。
教语文,听说读写,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方法,全凭自己的感觉,对语言的感受,对文本的认知,以及一份青春的热忱,表达自己的理解。自己觉得有意思,会对一句话,一段文字着迷,会让学生自由地说出理解和感悟。之后是小麦的自言自语,学生愣头青般的听讲。说白了,就是我,卖弄一下口才,就撑住场了~~其实小麦也不比学生大几岁,山里第一个正宗的大学生,连初三英语也能教的能耐,加上ROCK的性格,足以震慑一切。
山里的孩子听话,懂事,纯朴而真实。她们的原生态,充满着许多让人感动的东西。譬如,我在课堂上突然阑尾炎发作,他们一拥而上,抬我去的乡卫生所。我打球的臭袜子,她们会洗干净了放我门口。
她们的表达也清新自然,如山涧清流,天然流淌。无须太多的指点,一篇篇稚嫩的山间“野趣”,读着就叫人喜欢。譬如,扎个小辫子的小琴,两个小酒窝的小萍,大眼睛清秀的阿娟,都拿了县里的一等奖。
我,小麦,迷恋文艺。有时候,会摸上后山,把自己定格在傍晚的风里,听树木飒飒的声响,有种“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悲怆,又觉得很惬意,很享受。
校长似乎很赏识我,总是和我搭话。说,和你聊天,蛮有文化,也蛮有趣的。我就信了,有一种令人刮目相看的待遇,也就安心了。
第一个三年,教了两届学生,就糊里糊涂地过去了,有点不舍地离开了山里。与语文有那么一点关系的,是因为学生作文获奖惊人,收到了县文联秘书长的信,说是去县城,可以见一面,坐一坐,聊一聊~~可能是文人某种天生的好奇心吧。
02
后来我去了另一个山里教书。
校长说,小麦啊,你下午第二节课下课(14:45),就好回去了。还是愣头青的小麦当然高兴了,说,好的。回到镇上,有人问,“这么早下班了?”我笑笑,其实心里很清楚,你在,怕你挑事;你不在,少点事情——有人就是不喜欢,嫌弃我呢。
但那时,我是喜欢教语文的。甚至教三个班的语文,也没有二话。学生喜欢我的语文课呢,这在多年后,似乎也得到了很多验证。但我热情洋溢、口无遮挡,经常拿着“大哥大”站在操场打电话的牛逼,完全暴露在猥琐的人底下,得不到任何信任是自然的。唯有语文课,证明我还在我的岗位上。
“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杰森.斯坦森在《机械师》里的这一句,我喜欢。有一次去小学,看到他们的备课本,里面有教师活动、学生活动的设计,我觉得挺好,就在自己的备课里这样设计。后来在县里的教学设计比赛中,得了奖。可能就因为设计的理念比较新,注重师生课堂互动以及自主合作学习。除了我自己的努力与坚持,我得感谢我的恩师,那个赏识我,后来调侃我有10个女人的家伙。他让我感觉到,即使在暗夜,在寒冬,也有炉火陪伴的温暖。
03
又过了六年,我翻了个身,做教科室主任了,还是县里首批。作为语文教师,写写弄弄,也算是强项。课题论文,认真点,坐下来,很容易成事。
记得去县里上课,在城关。那时候已经开始用PPT了,我抽到第一节,上《小院》,突然停电了。我世面见得多,加上田姐她们鼓励我,我胆子就大了,不拍了。我灵机一动,让学生看书上的插图,挑毛病,看看与课文描写的是否一致。学生很乖巧,一边读,一边看图,很快找出了几处。我又展开一张老大的图画来(我请美术老师,按“小院”的描写画的),提醒学生读原文,结合文章词句来判断。
课堂气氛活跃了起来,语言赏析也到位,听课老师反响也不错。后来又去县城里上了几次课。课的质量也上去了,优质课,教坛新秀,一口气,连着下来了,算是在语文圈里站住了。心定了,人也正常起来。不再留恋夜色,早睡早起,安心上班了。
04
蜗居在语文的世界里,真正地属于自己的领地里,才有最大的乐趣。孩子愿意与你分享是你盎然的悸动,孩子的记忆空间是你永远的骄傲。
因为兴趣,我创立了“嫩瓜”,这是一直想做能做的事,就像当年的“野趣”。我用饱满的情绪,满心欢喜的做,用四年的坚持,硬是把文学社锻造成为县级优秀社团。在教头的指导与推荐下,精心编撰的校本课程也成为了市级精品课程。
而文学青年的样子,并非装逼能装出来的,完全靠“自觉”二字。对于“读书”与写作这两件事,我是认真的,就像当年小麦对“秋”的恋爱,是根植于内心的喜欢。
市级“群众学习之星”,学习型家庭,这些平民化的荣誉,足以证明我曾经无比接近语文老师学习的初心,“一桶水”的追求从未停下过脚步,也因此带动了五六届“嫩瓜”们的文学之路。读书征文的一次次获奖,也无非是平时的拾撷与积累,显得那么日常,甚至应该是另一种自觉践行。
“带着你们一起飞”,我在语文导学课上说。一直以来,在追寻语文的道路上,也是教头带着我们一起飞。我很自信地告诉学生,我是读者,是写作者,是语文教师,是人生导师。我靠经历与坚持赢得尊重;我走近学生,亲近学生,从而赢得信任。我在每一种有价值的追求中解决问题,努力发现、成就一个个真实而又个性的孩子。
事实上,现在,我,小麦,已经没有值得说道的了,除了“肯喝酒”,写几篇破文字,博得温暖与有情怀的点赞。但我不认怂,在语文面前,我还在奔跑的路上,一直都在。
感恩遇见,感恩所有的帮助与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