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第N次捧起这本书的时候,他依然能给我一种重新来过的感觉,这本身就是一件无比魔幻的事。这就是我对于《百年孤独》的赞誉。至于他的流行程度,他的神奇程度已不需要我再去赘述了,相信稍微关注一点文学的人,即使没看过此书也肯定听闻过。与它这么多突出的成就相伴随的,还有他的难读指数。
至于为什么难读,我想可能有这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不同的文化背景对阅读小说带来的理解障碍。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接触更多的是欧美文学,拉美文学属于一片陌生领域。我们对欧美有更直观的了解,更多的信息来源。而对于拉丁美洲,大部分人很可能只知有巴西、阿根廷而不知其它。如果没有马尔克斯,没有《百年孤独》,我对哥伦比亚的认识也只是知其国名之外就一无所知。实际上,《百年孤独》以至于马尔克斯的作品能在中国有如此的热度,正得益于拉美的近代历程和清朝在鸦片战争后到民国期间有很大相似度,同样被外敌所扰,同样被外来文化所冲击。因此对书中一些地区境遇以及人物遭际的描写,我们读来完全能够感同身受。
第二点是人物姓名给阅读带来的障碍。我们经常看到人们用众多人物各具特色、形象鲜明来赞美一部成功的小说。例如水浒、例如三国这些优秀的小说都具有这样的特点。但《百年孤独》完全不同。细致算来,《百年孤独》中的人物可能连这些中国古典小说人物数量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但是这其中的人名既长又重复,颠来倒去就那么几个,更令人发指的是,这些人不但名字重复,就连性格也有很大的重复。这让很多读者在第一次阅读时很容易读着读着就对不上号了,从而使得本身就复杂的情节很容易因记错人名而变得更加错综。我想这是个可以解决的问题。只需要一支笔、一张纸,一代一代人的把布恩迪亚家族的人名写下来,你会发现,原来就这么几个人嘛。So easy。
所以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人们,如果感兴趣的话,大可以不以此两点为意,千万不要望而生畏。捧起来、静下来,开启一段惊喜的魔幻之旅吧。
当我们总是习惯于长话短说时,却不曾想过有马尔克斯这样的短话长说者。正如他自己所说,活着是为了讲述。而他的讲述从来没让我们失望。他把《百年孤独》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讲的惊世骇俗又家喻户晓。但归根结底,这本是个简单的故事。老布尔迪亚带着村民开拓进取,定居在一个叫马孔多的地方。随后,这个家族的人孤独、纵欲、健忘。最后,他们完蛋了,被飓风卷走了。作者最后还补了一刀,下了一个失望的结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可见他对这个家族真的很失望。这个故事又有什么深意呢?
你可以说他是哥伦比亚近代的缩影,也可以说是拉丁美洲好几百年的缩影,甚至可以说是全人类的缩影。谁知道呢?但是据老马自己所说,他写的仅仅是现实而已,书中所写都是他的所见所闻。至于那些伟大的意义,惊人的发现,都只是人们从他的小说中读出了他们想要读出的东西。
鉴于此点,我实在不想去谈什么伟大和深意了。只是想谈谈自己的感受,与广大的百年孤独者分享、探讨一下。
如果马尔克斯在写作文,那么他肯定没跑题。因为这本书实在名副其实。书的名字是百年孤独,而书的内容是彻头彻尾的对孤独的列举。从一开始就是孤独。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孤独呢?是满街情侣,你却孤身一人的孤独;还是漫漫长夜,你却辗转反侧的孤独;还是冗长旅途,你却形单影只的孤独。都不是,这些都只是形式上的孤独,还布恩迪亚家族每个人身上所具备的是全人类共有的,灵魂深处的孤独。这个家族的失败之处就在于,他们甘于陷于这种孤独并终老于此。
他们失忆健忘、放纵情欲,他们被现实所挫败,他们自诩高傲而自负。这种种的原因让他们的生活结局共同指向了孤独。他们没有一个人挣扎出来,不约而同的走上了无尽的轮回,躲在厚厚的外壳下,过上活死人的生活以孤独终老。
家族创始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足可以称的上是开拓进取的人物。但他却在外来的文明中花了眼、逐渐的迷失了自我。他对外来文明一次次的痴心妄想,一次次的一知半解。鉴于他好奇、勇于探索的性格,他的行为有让人理解的一面。但他却有着致命的弱点,那就是遗忘。他遗忘了家人、遗忘了他对村子的责任甚至于遗忘了每一次的失败。最终他丧失了对时间的辨别,永远活在重复的星期二,终生与魂灵为伴,任雨打风吹直至死亡。
上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如果本书非要有一名主角的话,应该就是他了。他虽然没有像乌尔苏拉那样贯穿全书始终,但却是作者着墨最多的人。我无数次对他发出惋惜的情感。当他流露出晚年的不甘,我甚至希望他可以扭转乾坤。他深爱过,爱过蕾梅黛丝。他战斗过,他发动过三十二场武装起义,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但最终,他从为尊严而战沦为了为权力而战,他厌倦了一切,在战争最后的两年耗尽了全部的热情。最终周而复始的制作小金鱼,用这样的方式躲到了自己的孤独中。
阿玛兰妲、丽贝卡这对殊死搏斗的情敌,其实直到临终那一刻她们才知道彼此是多么的相似。她们的孤独如出一辙。受不了等待的丽贝卡经历了一桩负心的事件、一个出丑的故事之后,忍受着折磨享受着孤独的特权,终生不再踏出房屋一步。阿玛兰妲,因其无穷的爱意而激发出了漫天的仇恨,这种仇恨直接导致了蕾梅黛丝的死。而在克雷斯皮回心转意时却又拒绝了他。在其孤独幽居的后半生,无视马尔克斯上校对他日夜的等待。这些怪异的行为,并非来自其它的什么原因,而只是源于对他饱受折磨的内心的恐惧。最终他预知了自己的死亡时间,反复的缝制寿衣直到生命走向终点。
这是孤独陈列室的三件珍品,他们几乎可以涵盖全部的孤独。在漫长的七代人中,他们没有学会爱,无奈的看着孤独蔓延下去,直到这个家族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因为爱而出生的后代长出了猪尾巴,此时已为时已晚,等待他们的只有毁灭。
有人这样评价马尔克斯,很多的作家都是被投下的影子,而马尔克斯却是投下影子的那个人。马尔克斯的作品在文学史上既是开创性的也是集大成者。此是三言两语难以穷尽的。我只说一下《百年孤独》一些最让我惊叹的地方。
对时间线的突破
通常我们讲一个故事,时间是我们遵循的最基本的顺序,今天怎样,明天怎样,后天又怎样,这种顺序是稀松平常的也是容易被接纳的。但是一旦打破时间顺序去叙事,就会使叙事难度大大增加。这本书的一开头,就扔出了后来一直被传颂的那句话: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在这句话中包含了过去,现在,未来,鬼斧神工的把时间穿梭所带来岁月沧桑感和生活细节所具有的朴实无华融为一体。这只是开始,更精彩的还在后面。
在全书的前半部分,叙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时。书中反复的出现一句话,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这种在正常叙述中不断跳跃到未来时间点的叙述方法,极其的调动读者的兴趣。不禁让人边读边想,这是什么鬼,到底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到底发生了什么。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是死是活,是悲壮牺牲还是死里逃生。随着故事的叙述,这个时间点被不断的逼近,这大大拉长了读者对阅读激情的体验却丝毫没有翻页跳读的打算。
在全书第91页,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起义。而在92页却又将其起义后的历程做了个彻底的剧透。到了93页,又若无其事的把故事从头说起。小时候,我们看奥特曼,当我们已熟知了开头怪兽作乱,结尾奥特曼终将战胜这样的固定模式,故事看起来就会索然无味。而在马尔克斯的笔下,他可以自信满满的说出故事的开头、结尾,再把故事娓娓道来。可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会一遍一遍的看,义无反顾的看,深陷其中的看,这就是《百年孤独》的魔力。
此书文笔之美,美到超凡脱俗,美到一塌糊涂。
我除了赞叹马尔克斯的原著外也同时赞叹范晔的翻译。在其美丽的文笔后,是那超凡的想象力。他总能把看似完全无关的事通过想象联系到一起又显得那么理所应当,那么美轮美奂。就像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能把完全无关联的诗句用以形容成大事者的三种境界一样,匪夷所思。倘若这种天马行空的文字贯穿全文,从不衰减,那我能说的只有叹服、叹服了。下面捡取几句我最喜欢的话与大家分享。
乌尔苏拉坐在桌边哭个不停,仿佛在阅读一封封从未抵达的家书,阅读何塞·阿尔卡蒂奥讲述的英雄业绩和不幸际遇。
他最终还是陷入了怀旧的罗网,隐约想着自己如果娶了她,或许会远离战争和荣耀,做一个无名的匠人、一头幸福的动物。
他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
尤其是这最后一段,是我读遍什么是非成败转头空、三杯浊酒沉醉去,什么云淡风轻、看淡名利都没有遇见到的感觉。这是与严整、雕琢的汉语所完全不同的一种美。是一种恣意妄为、洒脱非凡的美。
我想,只有拉丁美洲那片神奇、奔放、饱经磨难的热土才能孕育出这样魔幻的文字吧。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孤独,那么我愿意把自己的孤独留给这种独一无二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