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则
1.1 本规定适用于简书小岛“新手答疑中心”。
1.2 本规定由“新手答疑中心”小岛成员(下文简称“您”或“小岛成员”)提出修改意见,“新手答疑中心”小岛管理团队(下文简称“管理团队”)经审核后,交由岛主负责修改。
1.3 一旦您加入本小岛,即认为您理解并同意本岛规。如您不同意,请立刻退出该小岛,不要进行任何互动。
1.4 本规定可能随时更新,您应自行查看本规定最新版本。
1.5 所有处罚执行均以处罚行为发生时的岛规规定为准。 - 个人信息收集
2.1 本规定对您使用简书过程中,简书官方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做约束,也不保证相关隐私条款的合理性,不承担因简书官方运营失误出现的任何损失。
2.2 为了优化您的体验,除简书官方收集的信息外,当您访问小岛公告/岛规/活动链接时,我们会以小岛管理团队的身份收集您的以下信息:
2.2.1 您的访问时间。
2.2.2 您的访问 IP。
2.2.3 根据您的访问 IP 获得的地理位置(精确到城市)。
2.2.4 您的操作系统信息。
2.2.5 您的访问浏览器信息。
2.2.6 根据上述信息,推算出您是否是第一次访问此链接。
2.3 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将会被加密,且仅供管理团队分析之用。
2.4 您理解并同意,如简书出现重大漏洞,可能导致您的信息泄露,我们会尽力弥补损失,但并不保证信息的绝对安全,且对信息泄露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 您的行为规范
3.1 您理解并同意,如您在本小岛内有以下行为,我们有权采取禁止回复、临时禁言、强行将您移除小岛或移交给简书官方处理的措施。
3.1.1 出于任何目的,未经授权的发布广告、除简书文章/用户/专题/文集/公众号/个人社交账号外的二维码或广告链接。
3.1.2 发布无意义内容或乱码(如“测试”“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3.1.3 发布未经授权的产品推广信息,无论是虚拟商品或是实体商品,但简书会员/付费文章/付费连载/课程/徽章除外。
3.1.4 在一天内发布超过 2 条文章/文集/连载/专题/小岛的推广链接,无论这些内容是否是您所作。
3.1.5 无端诋毁管理团队或其它小岛成员。
3.1.6 利用爬虫或其它技术,通过恶意访问小岛岛规/公告/活动文案,破坏管理团队对这些链接的访问统计,无论是否是程序错误导致。
3.1.7 利用宣传文案/自动化等技术,使本小岛加入大量无效用户,干扰管理团队统计及运营。
3.1.8 利用云赞家园等点赞兑换平台,恶意兑换大量点赞,导致少于 800 字的本小岛相关文章上榜且被处罚。
3.1.9 利用简书小岛功能漏洞,进行越权操作,篡改包括但不限于小岛岛规、公告、活动文案、基本信息、禁言状态、黑名单状态、管理权限等设定。
3.2 对于违反 3.1 所述规定的小岛成员,根据其行为严重程度,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3.2.1 对于违反 3.1.1 规定的小岛成员,删除其帖子,并通过简信进行警告,如警告次数累计至 3 次,则将其处以 3 天禁言,如禁言后仍有此类行为,禁言一个月,如再次出现,则每次禁言一个月。
3.2.2 对于违反 3.1.2 规定的小岛成员,删除其帖子,并通过简信进行警告,如警告次数累计至 3 次,则将其处以 3 天禁言。如禁言后仍有此类行为,则永久加入本岛黑名单。
3.2.3 对于违反 3.1.3 规定的小岛成员,删除其帖子,并处以 3 天禁言。如再次出现此类行为,禁言一个月。如禁言后仍出现此类行为,则永久加入本岛黑名单。
3.2.4 对于违反 3.1.4 规定的小岛成员,删除其多余帖子(以该用户在本岛内发帖显示顺序为准),并通过简信进行警告。如再次出现此类行为,每次禁言 1 天。
3.2.5 对于违反 3.1.5 规定的小岛成员,对双方进行简信警告,视情况禁止该帖子回复,视情况处以禁言,如行为造成极其恶劣影响,则永久加入本岛黑名单,并移交给简书官方处理。
3.2.6 对于违反 3.1.6 规定的小岛成员,我们将通过统计数据确定对应用户,如该用户不在小岛成员中,则封禁其 IP,视情况移交给简书官方处理。如该用户为本小岛成员,则通过简信进行警告,如仍出现此类情况,则永久加入本岛黑名单,并移交给简书官方处理。
3.2.7 对于违反 3.1.7 规定的小岛成员,责令其将无效用户在 3 日内删除,如超过时限仍有无效用户在本小岛中,则永久加入本岛黑名单,并移交给简书官方处理。
3.2.8 对于违反 3.1.8 规定的小岛成员,我们将联合平台开发者与运营团队,禁止其对本小岛管理团队文章的点赞兑换,并视情况禁止其所有点赞兑换。
3.2.9 对于违反 3.1.9 规定的小岛成员,我们将联合简书官方修复漏洞,将违规用户永久加入本小岛黑名单,并移交给简书官方处理。
3.3 如被禁言或加入本岛黑名单的用户在此期间表现良好,出现对本小岛有重大贡献,对简书生态起到良性作用,获得官方领域创作者称号等情况,我们将与管理团队协商,将其提前解除禁言或移出黑名单。
3.4 如被提前解除禁言或移出黑名单的用户在解除操作执行后 30 天内,再次出现 3.1 所述的违规行为,则选择原处理方式和新违规行为对应处理方式中较严重的一项继续执行,且不会再被提前解除。
3.5 如您在处罚执行期间,再次出现任何 3.1 所述违规行为,我们将与 管理团队协商,提高处罚等级,并视情况移交给简书官方处理。
3.6 如某团体全体成员出现违规行为,则全部按照 3.2 所述方式处以相同处罚,但提前解除按照每个成员表现,依据 3.3 进行。如被提前解除的成员出现 3.4 所述违规行为,则所有团体成员全部继续执行,已执行时间清零重新计算。但 3.5 所述按照每个成员单独计算。
3.7 以上违规行为的执行,在本岛专用主题中进行发布,接受监督。如您对处罚有异议,在处罚时间结束前,可向管理团队进行申诉,申诉被驳回不会被处罚。但每个处罚只有 3 次申诉机会,且每个用户对每个处罚只能申诉 2 次。 - 管理团队
4.1 本小岛管理团队指岛主和副岛主。
4.2 管理团队的职责包括:
4.2.1 维护小岛基础信息。
4.2.2 维护各项活动正常运转。
4.2.3 管理各话题的开放/关闭与介绍。
4.2.4 按照第三章所述执行管理操作。
4.2.5 对小岛成员关于管理规定的疑问进行解答。
4.2.6 处理举报(如有对应权限)
4.3 本小岛开放副岛主申请,如您原意参与小岛管理,且能服从管理团队规定,请在加入本小岛至少 5 天后,通过简信联系岛主。
4.4 副岛主上限为 3 人,如您看到副岛主已满,再次申请副岛主将进入竞争阶段,将现有管理团队中能力最差且能力预估小于您的副岛主顶替掉。
4.5 岛主明示不能处理小岛事务时,会综合副岛主能力,选择一个副岛主临时转让岛主权限,使其成为替任岛主,自己降为副岛主。
4.6 替任岛主拥有小岛全部管理权限,但以下权限除外:
4.6.1 更改小岛基础信息需要岛主审批或其他副岛主全体同意。
4.6.2 在替任岛主上任期间,副岛主招募暂停,且副岛主应时刻满员,如出现副岛主主动退位,替任岛主应直接从小岛成员选定另外一个副岛主。对此副岛主的要求与副岛主招募要求相同。
4.6.3 替任岛主不得取消岛主的权限。
4.6.4 替任岛主上任期间,提前解除被处罚成员的处罚过程,需要岛主审批或全体其余副岛主同意,替任岛主没有否决权。
4.6.5 替任岛主不得关闭或删除非活动话题,不得增加未经过全体副岛主审批通过的话题。
4.7 如替任岛主在上任期间,出现重大失误,其余副岛主全体同意后,可以向简书官方申请取消其替任岛主权限,并视情况取消其副岛主权限。 - 新手答疑中心小岛管理团队在简书用户条款范围内保留对此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新手答疑小岛管理团队
2020 年 6 月 8 日
更新日志:
2020 年 5 月 15 日 - V 1.0:
- 本岛规初始版本。
2020 年 6 月 8 日- V 1.1:
- 增加 4.6.5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