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设计”与“课堂生成”,可能并不是语文教学的“第一等的重要”。语文教学“第一等重要”的,应是“教师对于所教文本的深度、透彻、准确的理解”。“语文教学设计”与“课堂生成”,应属于“次之”的“重要”。
目前教育学界,对此有盲点,语文教学界,对此有盲点。学者们、教师们,往往没有觉察那个“首位第一等重要”的存在,看不到“首位第一等重要”!把“次之的重要”放在第一等首位,把“教学设计”、“课堂观察”看成顶天的重要。
广大一线语文教师,甚至语文教学专家,也如此。也就是说,还没有读透文本,就开始研讨“教学设计”、研究“课堂观察”。
为什么说“教师对于所教文本的深度准确解读、准确理解”是“首位第一等重要”呢?
理由如下:
一,所教文本的内涵,尤其文学类文本,并非像1+1=2或者像数理定理那样,是一个“显在”,也并非像1+1=2或者数理定理那样,是一个“确在”。
文学文本,甚至人文学科的很多文本,在一般情况下,其意涵,总是被遮蔽,一直被语言笼罩——语言与其说是“表白”,不如说是“遮蔽”。一般人不下一番工夫,不容易深入触及那个意涵,一般总是流于浅识,流于感觉性地“想当然”。很多专业语文教师、教育学者,却把那个浅识,当成了定见,甚至固执一端,执著地自以为是。
二,对于所教文本的浅读、误读、“想当然”,大多是因为教师智力、识力、感悟力所限。也常常是被现成的“文本阐释”所囿,比如大学教科书中,对某个经典文本的固定阐释,又比如中学语文教参,对某个经典文本的固定阐释。
三,时代的因素,文化的因素,政治的因素,也对文本有相当的遮蔽、曲解作用,或具有使得文本阐释,固于某一解的作用。
四,这意味着,教师教学设计、上课之前,深读、透读文本的极端重要,首位的第一等重要。不要把此看作属于与教学、上课无关的“文学研究”,加以排斥,加以轻视。反而应当非常重视,才是。
五,教师只有高屋建瓴、深度、透彻精准理解文本之后,才会有精到的教学设计,才会对学生循循善诱,才能有效教学。
六,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对于所教文本的准确解读、准确理解”——是什么教师霸权、教师灌输、教师强制,这并不意味着,“教师对于所教文本的准确解读、准确理解”——是轻视学生、轻视诱导与启发。
总之,教育学界、基层一线,对此,有重大盲点。却把“次之重要”(诸如“教学设计”、“教学目标”、“诱导启发学生”等等)看作“第一等重要”。
仅仅是假设,一个教育教学的学者(或者一个中学语文专业的教师),在听一节语文课。而这个教育、教学的学者(或者一个中学语文专业的教师),自己对讲课者所教的那个文本,没有深度、细致、精准的理解与把握,反而“自以为是”地,自信地“深度、细致、精准”地把握了那个文本;或者,那个听课、评课的教育、教学学者(或者一个中学语文专业的教师),却以为那个文本,非常“显在”,非常“确在”,非常“小儿科”。
于是,他们,能够自信地,对那个文本一二三四五地讲出一大堆理解,甚至认为这就是“确在”与“显在”,认为那个文本“不过如此”;并没有觉察,这些理解,正是“浅解”甚至“误解”。也就是说,听课、评课者,并没有深度、透彻、精准地理解那个文本。换句话说,听课、评课者,对于所听文本的理解与把握,仍然是迷雾中的。
由此,听课、评课者,就自信地、专业地,不遗余力大力强调“教学设计”的“第一等重要”,大力强调“诱导启发学生”的“第一等重要”。这正是,当今众多“语文教学讨论”的“荒谬之处”,“肤浅之处”,难以形成真正有效的学术对话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