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蒲松龄(1640年-1715年,明崇祯十三年-清康熙五十四年),中国清代志怪小说作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山东淄川县(今淄博市淄川区)人,世称“聊斋先生”。
蒲松龄平时喜好收集怪异的民间故事,死后以短篇故事集《聊斋志异》闻名于世,塑造了诸如聂小倩、青凤、婴宁和莲香(聊斋志异)等不少有代表性的狐仙和女鬼艺术形象。蒲松龄热衷于求取功名,但科举成绩并不如意,创作《聊斋志异》除了满足猎奇趣味,也成为他寄托个人思想的方式。
座右铭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题镇纸铜尺》,取典史记)
族属问题
关于蒲松龄先世的族属有4种说法:即回族说、蒙古族说、汉族说、女真族说。其中回族、蒙古族二说在学术界仍有争议。
根据蒲松龄《述刘氏行实》上的记载来看(刘氏乃蒲松龄之妻),蒲松龄全家信佛重僧且豢养家猪,不符合山东地区回族人及其后裔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另外蒲松龄的先祖在元代担任过般阳路总管,当时朝廷对路总管人选的任用有明确的规定──《元史·世祖纪三》载:“世祖二年,春二月甲子,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永为定制。”由汉人担当各路总管是元朝定制。
蒲松龄在自撰《族谱序》也提到“吾族为般阳土著,祖墓在邑西招村之北,内有谕葬二:一讳鲁浑,一讳居仁,并为元总管,盖元代受职不引桑梓嫌也”,所谓“元代受职不引桑梓嫌”是忽必烈“罢世侯、置牧守”以前的大蒙古国时期。因为在此时期,蒙廷对汉地进行间接统治,委付汉人世侯直接统治,汉人总管的任用才可能“不避桑梓嫌”,才可父子相继或祖孙相传。由此补证了蒲松龄先祖为元代汉人的说法。
人物评价
郭沫若曾在其故居题字“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王士祯奉题志异诗:“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诗。”
中国山东大学学者马瑞芳称他是“世界短篇小说之王”。
中国作家莫言自幼受到蒲松龄的作品影响。他在发表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感言前,曾向媒体表示:“我从小就听着很多跟蒲松龄(写的)非常类似的民间故事长大。长大后又认真读了他的书,从他的作品里感受到很多的教义。尽管不是一个朝代的人,但我认为,他就是我的导师。
《聊斋志异》
简称《聊斋》,又称《鬼狐传》,是清康熙年间蒲松龄所著的奇闻轶事小说。 全书共491篇,内容十分广泛,多谈狐仙、鬼、妖,反映了18世纪中国的社会面貌。 作者也在这本书深刻地描写了狐仙、鬼和妖,而字里行间也透露出鬼比人还要有情义,以此讽刺当时的时代。
内容
《聊斋志异》多写人与花妖狐魅的恋爱故事,如“青凤”、“莲香”、“小玉”、“婴宁”和“丫鬟”等。《聊斋志异》也批评科举制度的腐败,如“考弊司”、“王之安”、“司文郎”、“三生”等;并揭露政治和社会的黑暗,如“席方平”、“依织”、“红玉”、“窦氏”、“续黄梁”等。
《聊斋志异》尚有其他题材,如“劳山道士”写好逸恶劳;“黄九郎”写断袖之癖也;“娇娜”写朋友之义矣;“张诚”写兄弟之爱;“阿绣”写男女互恋之爱;“堪舆”写风水迷信;“仇大娘”写仗义行为;“田七郎”写猎人侠义;“促织”写斗蟋蟀的悲喜剧;“罗刹海市”写海上奇遇记;“偷桃”“口技”写民间艺人的绝技。“公孙九娘”写清初镇压起义军的惨烈,“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上官慈悲,捐给棺木,济城工肆,材木一空。以故伏刑东鬼,多葬南郊。”,堪为史笔。
艺术特色
情节上,《聊斋志异》的故事情节曲折;人物方面,善于塑造人物,通过写景烘托人物;语言方面,善于提炼语言;风格方面,寓浪漫主义色彩。 笔法及内容上,兼具魏晋志怪及唐代传奇之特色。
评价
纪晓岚:“留仙之才,余诚莫逮其万一。”
鲁迅:“《聊斋志异》虽亦如当时同类之书,不外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然描写委曲,叙次井然,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又或易调该弦,别叙崎人异行,出于幻灭,顿入人间;偶叙琐闻,亦多简洁,故读者耳目,为之一新。……明末志怪群书,大抵简略,又多荒诞不情;《聊斋志异》独于详尽之处,示以平常,使花妖狐魅,多是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而又偶见鹘突,知复非人。”
郭沫若:“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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