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您的驾,别给我争取这样的权利!
朋友圈被这样一篇文章刷屏;《人民应该有下流的权利》
这应该是一篇旧文了,所以这个标题说重温。之所以重温,是感伤于“内涵段子永久封号,奇葩大会全网下架”。所谓见花落泪,对月伤怀。
文章是说,一个叫拉里弗林的精明小流氓,办了一本低俗的色情杂志,被美利坚的警察以“散播淫秽信息”逮捕。
拉里弗林为自己辩论说,你不喜欢我的杂志,你可以别看。
可我听着,就好像毒贩子说,你不喜欢我卖的毒品,你可以别买嘛。干嘛抓我?
文章说:“不违法的前提下,人民拥有低俗的权利。”
人民的定义:
作为普通劳动群众,手无寸权,人民这个称号我是当之无愧。平日里经常稀里糊涂被代表就算了,这下子突然有人来帮忙争取权利,真是感激涕零。可这权利的内容我还是敬谢不敏。
人民也许可以低俗,但人民政府有引导人民走向高尚的责任。
看看现在的短视频内容,为了流量,只要能吸引眼球的,无所禁忌。只要打开app大量时间就被其吞没,成年人都在其中沉迷无法自拔,何况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
我们都抠脚丫子,睡觉都流口水,但我们应该知道这些是不够雅观的,不能说不违法就可以随意传播。更别提出版色情杂志,传播淫秽信息,那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
我们也许都不够高尚,不能做到时时刻刻都不低俗。但至少要明白什么是低俗,对高尚心存向往。
玩游戏并不低俗,低俗的是血腥和暴露的画面;娱乐八卦也不低俗,低俗的是炒作明星偷情花边;微信公众号也不低俗,低俗的是贩卖低俗的价值观;
我们闯过红灯,难道就要争取闯红灯的权利?
挤不进“上流”,是否就一定要“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