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大家都知道了,让人痛心至极。
有人说这位妈妈完全可以离婚,没必要走上自杀这条路。从她的遗书来看,丈夫出轨家暴,公婆苛刻,就连自己的亲妈也劝她选择忍受,这样看来离婚还真是唯一的出路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怎么可能没有想过离婚,但她知道自己是争取不到抚养权的,就他的丈夫及公婆的人品来看,孩子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是不会幸福快乐的,她在遗书中也提到了这一点。她死了,不用多久人家就会再娶一个,她怕后妈对孩子不好,甚至可能虐待孩子,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孩子遭罪比杀了自己还要痛苦。
让我们假设一个美好的结局:假如离婚后妈妈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有男方出,这位妈妈完全可以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远离自私暴力的男人,远离刻薄的公婆,况且还有自己的母亲帮忙,三年后孩子上幼儿园,出去找一份工作完全不是问题。别忘了她婚前年收入就10w了,以她的能力,努力一把完全能实现经济独立,何必要困在那个大房子里辛苦劳累还受气?
然而我们的法律规定呢?没有经济能力或者经济能力较差的女性要离婚,除了哺乳期外,几乎不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打着保护孩子的旗号,剥离骨肉之情,这简直是对女性的迫害。不能亲自抚养,眼睁睁地看着一双儿女在那样的家庭里遭罪,世上有几个妈妈能做到这么心大?离婚后没有孩子的抚养权,让之前的假设只能是假设了,它堵住了这位妈妈唯一的出路。产后抑郁,丈夫家暴,公婆冷漠,只要离了婚,基本都能摆脱,失去抚养权,才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以她的性格,除了继续忍受,真的无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