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第十四」18
【原文】
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与文子同升诸公。子闻之曰:“可以为‘文’矣。”
【译文】
(曾为)公叔文子家臣的大夫僎,(因受文子的推举,得以)和文子同朝为官。孔子闻知此事后说:“可以当得起“文”(的谥号)了。”
【注释】
“公叔文子”,即公叔发。卫国大夫,有君子之名。与孔子同时代,应年长于孔子。
“臣”,此处指家臣。
“大夫”,周代的高级官阶,世袭,有封地。大夫的封地称为“家”。
“僎”,音“赚”,一说音“旬”,人名。公叔文子的家臣。
“同升诸公”,指同朝为官。“诸”,于;“公”,公朝,诸侯与大臣的议政之所。
【评析】
公叔文子有一位叫“僎”的家臣很贤明,文子因此举荐他做了大夫,与文子同朝为官。谥法有“赐民爵位曰文”之说,是故子曰:“可以为‘文’矣”。
文子推荐家臣之举,即为儒家所谓之“让”。“让”之于公,就是“推贤尚善”。要做到推贤尚善之“让”其实并不容易,既要有知人之明,又要有容人之量,还要有敬事之贤,此非既仁且智而不能。因此,公叔文子的君子之名应该是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