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其实是一件寻常的事情,但理由就不见得了。你们听过最诡异的分手理由是什么?先甭急着回答我,仔细点去想,我这倒是有一个现成的,且听我慢慢道来。
沈陆,是我的大学死党,光看名字就知道,他爸一定特爱他妈。他爸姓沈,他妈姓陆。七八十年代的爱情,没有甜言蜜语,没有鲜花和烛光晚餐,物质世界匮乏,精神世界单纯,有的只是用细节去认真地爱一个人。恋爱期间,他爸就跟他妈说,以后不管生男生女都叫沈陆。
九十年代,沈陆出生,爷爷笑着说:是个带把的,我老沈家香火有继了。奶奶张罗着各种大补汤端来给儿媳妇。那一天,外面的世界,真叫一个“彩旗招展,锣鼓喧天”,热闹的场景不亚于镇上一年一度的庙会。
只有他父亲一句话没说,一心握着他母亲的手,如今,这一握就是二十来年。没有什么轰轰烈烈,死去活来的大事记,最大的成就,恐怕也就是用一辈子去守护当年柳树底下说的那个诺言。
爷爷前几年刚走,沈陆的父母也渐渐老了。奶奶最大的愿望就是在生前能够看到沈陆带一个孙媳妇回来。经常拿着自己手上的玉镯子在沈陆的耳边低语:路路啊,这是奶奶留给未来孙媳妇的见面礼。
沈陆,不是没有女朋友,高三临毕业的那一年暑假,憋了不知道多大的勇气,和坐在后排的姑娘表了白。
互相都有好感的两个人,一方有勇气迈出第一步,必然一击即中。沈陆便是这样的。
两个人没有考在一所大学,倒是在同一个城市,车程大约一个钟头。
我和沈陆第一次见面就很投缘,什么话都能聊,互相之间没有什么秘密。沈陆基本上隔三差五就要往那姑娘的大学跑一趟,每一次都会给她买上好一堆零食,姑娘长得精致,属于第二眼美女,没有什么坏毛病,唯一的缺点就是记忆力太好,也许,这是文科生的天性。
谈恋爱的事情,沈陆一直没敢告诉爸妈。因为从小父母就对沈陆寄以厚望,沈陆也一直是个乖孩子,学习一直名列前茅,所以,他不想惹父母担心,就一直隐瞒着。
但终究纸是包不住火的。大学第二年的寒假,细心的妈妈还是发现了蛛丝马迹。沈陆的妈妈,我曾见过几次,人很和善,一眼看上去就是那种贤妻良母型。
发现儿子这个秘密之后,沈陆的妈妈没有责怪他的隐瞒,倒是细心打听起,姑娘是哪里人?人怎样的家常闲话来。沈陆一下就放开了警惕,要求妈妈一定不要告诉父亲。
沈陆的母亲答应了他。还告诉了他自己当年的爱情故事。
这桩事,是沈陆在一个喝醉酒的夜晚和我聊起来的,那一晚,沈陆与那姑娘闹了矛盾,沈陆说,自己十分向往当年父母那样的爱情。
小情侣之间打打闹闹再所难免,我当时根本没在意,权当是他喝醉酒的胡话。
就敷衍的端起酒杯说:是是是……
那次喝完酒之后,沈陆去那姑娘的大学次数开始变成一周一次,每一次回来,不知道是天色已晚的缘故,还是路程的疲惫,脸上都不太光彩。
后来,我知道这事还得从那姑娘唯一的坏毛病说起。
记忆力太好。
人们都说,爱情总能让每一天变成节日,这话搁在别人身上我还有点半信不疑,放在那姑娘身上简直量身定做。
什么表白第520天,接吻第1314天之类的,总之五花八门,她啥都能记得一清二楚。就像背诵历史事件年代表一样,准点提醒沈陆。稍有耽搁,就要闹不开心。
刚开始沈陆还能记住,到后来,时间越来越多,“节日”越来越奇怪,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开始走下坡路。其间经历过几次大的分手,但是没过几天就又和好了,当然,前提还是沈陆放不下,每次都跑到她的学校道歉。
有一次道歉是我陪沈陆去的,那是大四上学期的冬天,十一月份的北方,可想而知,沈陆硬拉着我去了那姑娘的宿舍楼底下,我站在远处,就看见沈陆一个人傻站在楼底下嘶喊着那姑娘的名字,风很大,声音很弱。
我冲着沈陆喊了一句:别傻啦吧唧的,你不会打电话啊。
沈陆淡定的回了我一句:要打电话,我干嘛还要折腾这么远跑到这受罪,在自己的宿舍不就成了。
他的一句话把我给问懵住了,就由着他去了。
那一夜,我冻得像个傻逼,第二天就躺在了医院打点滴。沈陆,倒是啥事情也没有,似乎家常便饭。他陪我在医院待了一整天,算是弥补自己的良心不安。又是给我端茶,又是给我送好吃的,搞得一时我还有点过意不去。
沈陆,别看他是一个理科生,心思却很细腻,我们宿舍的卫生几乎全是他一个人给包了,就这样,我们还连续拿了四年的文明寝室锦旗。
那一天,我冻成了傻逼,沈陆,啥事情没有,除了女朋友还没有原谅他忘记“看雪花纪念一周年”之外,其他的一切都很正常。
沈陆的笔记本里面记录着各种时间,这些习惯都是被那姑娘慢慢培养出来的。尽管自己小心翼翼的,可还是免不了闹些时间记串的错误。
那一次,这姑娘好像是铁了心,宿舍的门窗有意的紧闭,似乎就是要和沈陆把关系闹僵。
后来,她成功了。
沈陆,大四自那以后,就再也没去过那所大学。专心备战考研的计划,一切望起来都太正常。可有时候,太正常过了头也是一种不正常。我本该以为,他要大醉一场,好好吐吐心中的苦水才对,但是什么也没有等来。
大四的下学期,沈陆的考研分数过了国家线,那一天,他请我喝酒庆祝。
我们聊了很多关于这四年发生的故事,毕竟马上就要各奔前程,以后再见一面的机会就是少之又少了,聊未来,聊事业,最后还是抹不开聊到感情上来。
或许,是酒意正兴,沈陆和我说起了那次分手的原因,原来根本就不是因为什么“看雪纪念日”,而是那姑娘喜欢上了别人。沈陆,之所以那一晚执意要去,就是想让自己彻底寒心。
然后,他端起酒杯冲我笑着说:今天是看雪纪念日第465天。
我说你怎么还记着这么清楚。
他和我打了一个比方,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寒暑假的时候你记得今天是星期几吗?
当时,我没怎么明白。直到今天才恍然惊醒。原来,人在快乐的时候是想不起时间的,人只有在不快乐的时候,才会对时间这么敏感。
真不知道沈陆那段时间是怎么熬过来的。
我借着酒劲问他:你怎么装作一点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得。
沈陆说:我妈和我提过,我爸当年爱上的第一个姑娘就是负了他和车间的队长好上了,然后才有幸遇上我妈的。那一天也是冬夜,我爸就那么一个人坐在车间门外的田埂上,抽着烟,等那个人过来,什么也不做。
一年之后,父亲调离外地返城,遇上了我妈。
我说:这和你有几毛钱的关系。除了,你有幸出生,和你分手有啥牵连。
他还是一个劲儿的喝酒,面色红晕的冲我说:家族遗传。
我端起酒杯冲他说:扯淡,这杯酒你喝。
那天,他好像千杯不醉,来者不拒,左一杯右一杯的往自己的嘴里灌酒。
我也不想多劝他,就像当年由着他在冬天的夜晚里,傻喊着那姑娘的名字一样,一句名字一杯酒。
那晚的月光很亮,喝完酒,我扶着颤颤巍巍的沈陆回宿舍,在路上,他和我说:你看,前面那姑娘长得真像我的前女友。我去打个招呼吧。
我没拦得住他的胡闹,他立马冲了上去打招呼,结果可想而知,他认错了人。
不过,他倒是蛮开心。我问他为什么?
他满嘴酒气的冲我笑着说:幸亏认错了人,不然多尴尬,至少,现在还可以说一句,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那是大学我们最后一次喝的这么烂醉,下一次要推迟到三年后,发生在沈陆的婚礼上。
研究生毕业的那一年,沈陆就结婚了,妻子是他的研究生同学。婚礼上,他拿过主持人的话筒冲着众人说了这么一番话:
“我知道你们曾经分手的理由有很多,但一定没有我这个新奇独特。我的分手是来源于一种家族遗传,我要向我爸爱我妈那样爱我现在的妻子。以后我的孩子无论男女,都叫沈程。”
酒席下的人没几个能够听懂,光顾着喝酒吃菜,只我一人心照不宣。
程女士的手上戴着沈陆奶奶送的玉镯子,奶奶就坐在酒席的最上面,我坐在她左手边的第三个,看的清清楚楚,奶奶笑得很开心,一种看淡生死,心愿已了的笑容。
奶奶开心的说:老头子当年也这样。
原来这世上还有一种分手的理由叫做家族遗传。
我端起酒杯敬沈陆,哥们祝你一生幸福。可千万别再把这种遗传留给你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