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星期,看看停停,终于把这本不到250页的书看完了。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思维,技术,商业,管理确实不能和之前一样了。
整书分了三个部分,当读第一部分——大数据时代的思维方式时,我觉得作者是在“愚弄”那些不懂得技术的人,为何这样说,数据挖掘——这个对于从事IT行业的人都不陌生,这个诞生于上个世纪的技术术语,被作者重新的包装,借助当下信息的泛滥,深深的进入人们的视野。作者对于大数据时代的思维的变化也仅仅是阐述了“样本=全部”,这个观点在其他部分都有强调。我到觉得,这是时代发展的潮流,当计算机刚刚降临的时候,计算成本高昂,存储成本高昂,操作复杂等一大波问题决定了操作的数据无法等于全部,随着技术的提升,现在我们有能力把我们见到的全部数据加以操作。也许这就是我的个人偏见,对于已经存在的术语,为什么换个名字就这么火。
读第二部分的时候,作者简单的聊了大数据时代的商业发展,那个机票预测系统,谷歌的翻译,amzon的推荐系统,recaptcha,沃尔玛的蛋挞等几个成功的商业案例,这是基于第一部分,把那些数据提出来,用来改善原有的产品,从而获得更多的市场分额。在这一部分,作者又提出了大数据的三个关系对象——大数据的拥有者,大数据的操作者,大数据的使用者。每个关系对象都有自己独特的商业发展前景。拥有者把数据给了操作者,操作者开发新的功能提供给使用者。像twitter把数据交给两个独立的子公司,由子公司把数据开放给需要数据的其他公司。拥有者也可以是操作者,像谷歌和亚马逊,有大量数据,通过搜索和注册获取的数据,用来提高的搜索的有效性,用来推荐购物者或许想要的另一件物品。读了这里,我还是在抱怨作者:这不是那些商人以前就做的。他们的出发点都是如何在更好的给顾客购物体验的同时增加自己的利润。这估计就是在大数据时代,我们应该有的目光和思维。
第三部分的大数据的管理,这是在法律层面的解释,为了获取大数据,我们偷偷的留下了操作者的浏览记录,我们记录了操作者的信息,这些信息都是我们在或许无意的情况下给出的。这些信息的所有者是谁?我们能不能自由的使用这些数据?这些数据产生的利润我们能不能获得提成?等一系列问题没有在法律层面得到解答。我们应不应该相信大数据带来的预测。这些都是我们未来的管理中碰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