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推开房门,微尘被突然惊扰,在透进来的光隙中舞蹈。一种陈腐的味道扑面而来。
她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搬家了,从上海辗转来到深圳,一直过着一种流离失所的生活,不得安定。她快速地将门外几大包红白行李袋拖进房间开始收拾。简单整理过后,便接上电脑,插上网线开始工作。
他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广告公司做着策略文案的工作。与同事相处融洽,因整间公司的同事年龄相仿,于是周末下班时光,且不用加班的日子里,老板便会约上他们一道去海边的小酒馆喝上一杯,胡侃上一番,甚为惬意的人生。就如《志明与春娇》里的张志明。
他是本地人,于是同学朋友很多,平日里的邀约颇多,他欣然接受来者不拒。只因喝上一杯,让酒精的作用可以麻痹自己忘记很多事。尽管内心空洞无比,只要置身喧嚣便不觉寂寞。一直是单身,身边暧昧的女生也很多,倾心于他的也不在少数。同事当中就有一位,女生主动向他表白,却被他婉然拒绝,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胶着且不安分的关系上。
她与他相识于一种叫做“Hi,Stranger”的手机APP,可以查看到周围所有正在使用此款软件的手机用户的距离。她在画完一张图的休息间隙,滑动手机玩着这款应用,在搜索到的众多头像中发现了他。他放的一张照片,是靠在白色的墙壁上,眼神冷傲的凝视镜头,紧闭的唇型饱满厚实,给人以无情的感觉。
她主动发了消息过去:- Hey!我见过你!他们之间的距离只有0.94km
他很快回复:- 哦~ 是么?什么时候?
- 前天,在路口那家大型超市里。我只买了一瓶酸奶,却为此排了好久的队买单。
- 哈哈,这样子~?那你怎么看到我的?
- 你当时在我对面的队伍里,一副很无聊的样子在低头玩手机,偶尔会抬起头看下前面的人,然 后继续低头玩手机。可是不管是在玩手机还是抬起头四处张望,表情都很凶,很冷酷的感觉。所以我就多看了几眼。
- 哈哈哈,有么?我的样子很凶?你不会以为是什么通缉犯,所以才记住我的长相吧?
- 哈哈~没有啦,只是感觉你这人很冷,好像穿了一层叫作“生人勿近”的衣服。
- 哇这么厉害?!那这样能成功吸引到你的注意力也不枉费啊!嘿
- 你是在这附近上班的么?看你的距离很近哦~
- 是的,但我也住的不远,每天走路上班。
- 哦~我住在那家超市附近,上班就在家里。
- 这么爽!做SOHO!
- 差不多吧,在家帮人画插图、做设计稿之类的。你是做什么的?
- 我在广告公司,做品牌策略的工作。
- 哦~那一定很杀脑细胞,难怪样子比较凶。:P
- 我只是样子比较凶哈~其实很温柔!
她发了一个偷笑的表情过去,谈话便没有再继续了。
不过心情却是愉悦的,一次有趣的聊天经历。她很喜欢找人聊天,各种各样,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就如她喜欢一个人跑到闹市中去观察路上行人,去侧耳倾听他们之间的交谈。她是孤独的,却沉溺其中,并不觉痛苦。她将自己当作观众,以局外人的心态去体验人生百态,喜怒哀乐。所以,她是孤独却快乐的。
此后的每一天,她都抽一点时间找他聊天。他们会聊很多,工作,人际,感情。也许因为不是面对面,所以可以轻松交谈,也不觉尴尬。可以聊一些平时无法跟身边同事朋友聊的事情。比如感情问题。
他告诉她一些事,比如,那位女同事向他表白,被他拒绝。她问及原因。他说:我们只适合做好朋友,如果不是真正喜欢的,就没有必要当恋人交往。她问:试都不试一下?他说:没有这个必要。她说:好绝情!他说:这叫绝情?那试着交往之后,发现还是无法喜欢,再提分手,不是更绝情!她沉思:唔。。。也对!给个假希望比不给希望更残忍。
在通过网络互相了解多时之后,他们决定相约见面,就在她家附近那间超市旁的麦当劳。那天的阳光明亮到刺眼,她坐在靠窗的座位,认真吸着可乐,随手在黑色记事本上涂涂画画,画着汉堡与薯条,自得其乐。时不时抬头张望推门而入的三两人群。再一次抬头张望时,终于看到了一个略感熟悉的身影,她兴奋的抬高手臂用力挥动着。
- 这边~这边。
- 不好意思来晚了!
- 没事没事,是我特意来早了!我一直很喜欢坐在热闹的地方看人。
- 奇怪的爱好。
- 哈哈哈哈我也觉得!哈哈哈
她开心的大笑。
他也被她的情绪所感染,忍不住笑开来。
开场气氛不错。接下来的交谈时光,双方都感到轻松愉悦。不知不觉日光西斜。他打算约她一起晚餐,却不想被她回绝。
- 今天下午能跟你见面真得好开心!所以我想让这种感觉保持更久一点如果再接着吃晚饭继续聊,会让话题变得冗长与乏味。再说,吃饭的时候也不适合说话呀万一喷出一口菜叶子那就尴尬了啊哈哈哈!你说对吧。所以,这美妙的约会我们就留着下一次见面时继续吧!这样也能让人对未来的某一天充满希望呢今天很愉快!谢谢你!
她落落地说完,便与他挥手告别。留他在原地呆愣了几秒。
怎么有种被甩了的感觉呢?他摇头苦笑起来。
但他知道她应该不会再出现了。她的笑容真实、爽朗,像森林深处散发的微光,可见而不及,无比孤独。其实何尝他自己不是如此。朋友、同事间的聚会社交,他从不拒绝,但也从未真正融入,一直游离在外保持着安全距离。
她心生欢喜、雀跃无比,一路上奔跑跳跃。她知道,她喜欢他,但她不会再与他见面,也许依然会互发消息,只要他愿意回她消息,她就一定会跟他一直聊下去,但,不会再同他见面了。
喜欢的东西就让它深深的存在在记忆中就好。一旦强行占有,日暮相对,便会变得空洞乏味,面目狰狞,最后甚至厌恶而弃。也许观念过于偏激,但她相信人之劣根性,是喜新厌旧的。珍惜,不过是种梦想,一直存在着,却从未出现过,当出现时,却往往已是彻底失去时。
回到家,便收到他的短信。
到家了么?
刚到~嘻嘻,今天很开心!谢谢你!
我也很开心。
我们还会继续这样聊天么?
当然,只要你会回复,我也一定会回复你的消息。
嘻嘻~我也是。
Hi~Stranger!
Hi~Stran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