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曾经跟自己说 ,找工作一定不找高楼层的。一路停停开开,间隙的停档,那简直是浪费生命。
最后陈平还是屈服了。
陈平之前工作的地方稍偏一点,公司在五层。租房的房子在离公司两公里处,到了楼下走楼梯上去,快得很,坚决不坐电梯。陈平从村里出来的孩子,从来不怕走路,去山岭上砍树都是要走五六公里的,砍完树再把它扛回来。
后来面试到一家工资开得高些,也远一些的公司。慢慢地陈平也接受了,挤很远的地铁,登高楼。口中说冒菜的频率比麻辣烫逐渐高了,摩丝以前从来只挑便宜的,现在还需要考虑气味和能保持的光泽。
大都市的魅力在于,只要你留下一秒,就会包围你,慢慢将各项属性烙在你身上。
尽管大城市的高楼好看些,在上海这样的地方,摄影师会把高楼变成城市最唯美的风景。他却不这么觉得,热别是在上班的时候。
陈平骨子里面是鄙视高楼的。村里面的人都喜欢把原来的四合院整成丑陋的小洋楼,外墙和窗的搭配原本只是个丑陋的小小盒子,但是整条村都这样弄起来以后,显得的丑陋无比,简直就是灾难过后的遗址。
幸好他所在公司那栋楼只有三十层。而他们公司在二十七楼,还可以看得见一部分上海的光景。
但是海滩是看不到的了,每每从高处拍照,看到的只是街道和斜阳,像一排小玩具的汽车排在街道上,但没有海景作为标志,他觉得在高层工作,这点优势都丧失了。只是什么号称高层建筑的狂热者威廉·佩特森才会喜欢这样的东西,解决了人类生存空间的问题,他才不在乎。
一大早赶着地铁,七月的天气火辣辣,特别是周三这样搁在中间的日子,特别不爽,还真不如挂件背心来上班。
穿得人模人样给陈平一种可以不断前进的感觉,他觉得穿上职业装的好处就是走路时候会无缘由地加快。
一楼,人们像堵在超市门口等开放抢购,两边电梯每开一次门,就会有一群人轰进去。物业人员指挥着人们的队伍,排到了一楼的外面走廊。陈平边擦汗边排队,一遍用眼睛余光快速扫荡着周围,找到美女的话他便可以转移注意力,这样让他感觉不那么热。
通常来说,他会希望队伍前面是个女的,但不巧今天是个男的。一个比他个头大得多的男人挡在前面,他几乎看不到队伍。
他看过野生动物世界,里面的动物遇到天敌的时候,摄影师就会拍它们集体奔跑的脚步。等到他的那一撮人上电梯,放佛就是这样的场景。齐刷刷的脚立在地面上,脚尖随着脚跟,轰隆隆地挤进了电梯。最后挤上来的一个人超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