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我认识了一个与我截然不同的人,我这样评价他:颇具吸引力,温柔且有趣。我明白这种吸引力源自于哪儿,是因我们性格的太多差异,源自于他经历的太多,而我经历的太少。
他大我十岁,我们相识不长,短短十几天,这十几天里我们一起看电影全程无话;一起吃饭说着丝毫没有共同点的各自经历,长谈到晚上一点也忘了说了些什么。我说我不喜欢抽烟的人,他当我面抽,他说他不喜欢闷的人,我却真的很闷。我想,这样的俩人不应该互相死不顺眼吗,但他形容我单纯可爱倔强,是他从没有遇见过的。我觉得他温柔善良阳光,总能让我笑。我们,互相吸引。
二十几岁的年纪用简简单单的喜欢或者对他有好感定义任何感情都好似太肤浅,就似他,他阳光爱笑,自信、心态好,拥有着三十多岁不该有的公主心,于我来说,这些都充满吸引力,我中规中矩,脚踏实地,有着我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敏感心思。我将它定义为吸引力,只是吸引力。
他离开后,我们偶尔聊天却实在不知该说什么,费力找话题也觉甚累,于是常随便找个理由草草收场,我猜是怕对方觉得无趣,丢失了最初记忆里对方有趣的样子。人与人之间常常如此,因距离的拉近让不相近的人促膝,走远后再无共同点便无太多话题可言,不是不想聊,而是不知該聊什么,与其费力长谈,不如不谈。
他曾问我想嫁给怎样的人,我毫不犹豫:“能代领我的人。”像他那样的,温柔、有趣、默契,大概有趣的灵魂就是这样子的。我常想起他,无疑,我喜欢他,他总能让我笑,跟他聊天总能赋予我满满能量……我准备将这些告诉他。但绝非男女之意,因他太自由,我太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