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SCRY的商業模式
1、SCRY的核心價值
是提供一個打通區塊鏈與真實數據源的接口(oracle);短期價值是完善接口協議,使其能夠滿足各類數據提供者、需求者、見證人的數據交互及交易需要;長期來看,SCRY會設計適用於大數據存儲、分發的底層公鏈;並推出部分基於scry核心協議的上層應用。鑑於未來的不可期,本部分商業模式僅分析SCRY協議(中間件)涵蓋的那部分。
和同類Oracle相比,SCRY以數據市場的角度較為完善的思考了數據供給與需求的各類模式和激勵措施,並力圖為這些模式的簡單可靠運轉提供開源接口。
2、經濟模型
a 生产及消费
1)收益以scry mana形式存在。數據驗證者、提供者獲得收益,數據需求者消費scry mana。
2)典型數據交易模式
** 數據提供者的數據被驗證者確認後由Scry.Info採納,在後續需求者調用時(每次或第一次)收取一定Scry Mana。
** 已有數據(數據提供者自發創建供應協議),需求方直接消費Scry Mana 提取即可
** 未有數據的需求,由需求方生成委託供應協議,數據提供者提供數據後,由公證人驗證。驗證時要求公證人先交一部分押金,數據在得到80%贊成後成功驗證,公證人取回自己的押金並平分剩餘押金;若數據完全失效,則退回押金。支持賞金名單。
** 未有數據的需求,由需求方生成公投協議,由公證人直接投票決定結果。支持賞金名單。
** 賞金名單即在公證結束前,需求者可以不斷加入的形式。
註1:白皮書中沒有對如何判斷在公證人誠實情況下,生成與事實相符數據做進一步的解釋。在80%贊成機制下,數據真實性可以保證,但也僅限於一些顯而易見的數據。恰恰這些數據已大量存儲在各個系統中,沒有太多驗證的必要。一些啟發預測性質的數據又很難得到8成以上的一致投票。
注2:個人認為對於有數據提供者的數據,無須進行驗證直接標明數據來源即可,數據誤差和錯誤的最終責任人或組織應為數據提供者而不是公證人。數據質量高的數據源價格自然貴。對於公投協議,模型其實蛻化為有多個數據提供者共同滿足一個數據需求的情況,設想一個投票類型的公投名單,要求必須有一千個數據提供者,男女各半,在滿足所有公投名單預設條件後,每個數據提供者才能拿到收益。
注3:票多了就是正義會陷入統計謬誤。不同問題,有多少人投票才算有效?對投票人的人口特徵分佈有無要求。
3)在這個經濟模型中,並沒有Scry項目團隊的角色。項目團隊的直接收入未知。
c決策模式
Scry基金會下設決策委員會,並細分為應用委員會、代碼審核、財務及人事管理、市場及公關委員會。非DAO組織。
個人總評:
Scry的願景和使命應該是未來的方向,這一類協議甚至會成為信息在不同系統中流轉的核心樞紐。從現有的白皮書和團隊過往經驗中展示的內容看,團隊是否有能力將該協議大範圍推廣出去,存疑。同時,凡是涉及預測、數據交易的區塊鏈項目均需設計ORACLE,這也是眾多項目的核心競爭力,是否在現階段就能行成通用的接口,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