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人
文|冯炜莹
时常欣赏美人。对于真正的美人,我夸耀的词汇总是贫瘠的,毫无波澜的好看和美丽不想说,赞一句他的眼神幽深如海,她的气质如兰,面若桃花,玉指纤纤似蝶飞,衣袂飘飘要乘风仙去,好像还是词不达意,流于俗套,好像对谁都能赞一句美人,不足以表达我的欣喜和赏心,不足以描绘美人的风韵气质。
直到偶然听人提起迷人一词,豁然开朗。
最高的赞誉,不是美丽,不是可爱,是迷人。
迷人一词普通又常见,却没有句子的华而不实,没有“好看”这般无功无过的敷衍,那么恰恰好,是我的心情,是我内敛的迷恋激动与澎湃。有美迷人,清素素的一件衣,青丝如瀑,不戴花,淡施粉,端着酒碗,玉足随意搭在椅子上,轻瞥来一眼,豪气又妩媚。这是真正的迷人,任人迷失的一种美,既安静又带着侵略性质,却只袭击你一个人的心房。
迷人是尤其私人的感受,它不哗众取宠,却只在内心里喧宾夺主。迷人的人与物也是私人的,私人得仿佛他们这一生都是你的印记与标签,这一台戏只有你一个观众,只有你一个人沉迷其中,像父亲亲手雕刻的玉,价值不连城,却比任何珍宝都珍贵,再有一模一样且玉质上乘的另外一块玉,也比不过你手中这一枚于你的吸引力。
是以不是什么都能迷人,即使是美,也不一定迷人。美也许是表面上的赏心悦目,迷人则是勾人的枷锁,像从哪里伸出了一双手,不经意地,牢牢地拢住心跳。是要姹紫嫣红在面前,唯他迷人眼,乱人心。窗外花影重重,只为那一朵草丛间的素白心动;世上地址千万,只思慕那唯一的特殊;情书纷飞的年代,只有那一个落款任你珍藏;案前诗三百,也唯有那一句挑动了心弦。
走过滴滴答答被雨洗过的云南古巷。清晨尚且寂然,只余下呼吸与偶然几声鸟鸣,养在墙边的各色花朵落了一地,又清澈又美,人是踏着花香前行。不经意一瞥,见八九十枝小蔷薇颤巍巍羞答答地地滴露,妃色妖娆,在古色古香的小城里,在颜色纷繁的小城里,在一丛丛绿叶的掩映下却夺目得很,分明身处寂静清晨,心里头却因为这一抹艳色热闹起来,又在逐渐热闹起来的小城中独独见它,像是有什么牵引着我的眼。不知怎的,忽而想起那句各花入各眼。
迷人可不是各花入各眼吗?有人喜欢白玫瑰,就有人欣赏红玫瑰,这是世间难求又独特的缘分,迷的是相契合的人,匆匆略过众生万象玲珑面孔,只有那样一双眼睛迷着我。只有你能迷着我,只有我被你迷着。迷人是厚重的感受,迷人是由内而外散发魅力,不是纯粹迷恋表面之美的俗气,而是刻在骨子里的雅,刻在灵魂里的清。
曾读到一段话:“成年人的世界,评价一个东西的标准是分两码的。理性上,能分辨出各种东西的好坏。但感性上,只分迷人不迷人。读书也是这样,世界名著,大家都知道好,但未必迷倒你。但可能某个无名作者,写的几行小字,让你忽而悸动。这是小作者存在的价值。和大才的直通车相比,这是给小才留下的唯一一条活路。你可能永远无法留下璀璨的思想,永远无法修炼出绝世的手艺,但至少还可以成为迷人的某某。你迷不了所有人,不要紧,迷着谁算谁。”
迷人是岁月附赠的气度,无需刻意学习,亦是无法模仿,像是故人的体香,天生自带,独特温暖而熟悉,仿佛能勾起绵长柔软的往事,渐渐迷失,渐渐沉醉,心生美好,再闻其他清香,也比不过此刻故人香。迷人是成为自己,然后迷着谁算谁。人可以生得没有那么精致,但一定要能够迷着人的本质,哪怕迷着自己也好,迷着旁人也罢,要丰富而矜贵,自成诗三百,静成一首薄薄的词,静成一首朗朗上口的诗,不需要流芳千古万人赞颂,总有一人为你倾倒。
千千万万的人当中有一个懂你,有一个因你着迷,已经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