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短声——1s
长声——4~6s
声号设备
长度 | 设备 |
---|---|
12~20 | 1笛 |
20~100 | 1笛+1钟 |
L>=100 | 1笛+1钟+1锣 |
L<12 | 不要求,应有其他设备鸣放有效声号 |
锣的声音不能与钟的声音相混淆
钟&锣:可以用能发出相同声音特性其他设备代替
可听距离
L>=200——2nm——70-200
75~200——1.5nm——130-350
20~75——1nm——250-700
L<20——0.5nm——250-700
号笛安装
最大声朝前,最高,船上听最高110dB(尽可能<100dB)
一个以上的号笛,间距>100m应不同时鸣放。号笛声场减弱——联合号笛,间距<100m,各号笛平率差距大于等于10Hz
以上安装认可——船旗国主管机关
操纵和警告
强调:
- 互见中
- 机动船
- 在航
- 按规则准许或要求
右:-
左:- -
向后推进:- - -
任何船舶均可号灯补充:(已经不只是在机动船的限定范围)
右:一闪
左:二闪
向后推:三闪
(一闪——1s,间隔1s,每组间隔>=10s)
操纵号灯能见距离:5nm
警告声号(可用闪光灯补充)
互见,任何船舶,任何原因而无法了解他船意图、行动或怀疑时
居间障碍物
一长声
有多个号笛的
只能用一个来鸣放
狭水道互见:追越(按照狭水道中的追越要求确定是不是必须鸣放)
需要前船采取行动的——必须鸣放
无论是否需要前船采取行动,若鸣放——良好船艺
能见度不良
条件:
- 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或附近
- 不论白天黑夜
- 不论出于何种状态(在航、锚泊、搁浅)
机动船在航
- 对水移动——一长(间隔<=2min)
- 停车不对水移动——两长(组间隔<=2min,两长之间间隔2s)
失控、操限、限吃、帆船、渔船、拖带——一长两短(间隔<=2min)
- 渔船及操限锚泊时不变(还是一长两短)
被拖的(或个中的最后一个)有人时——一长三短(间隔<=2min),在拖船鸣放之后
被顶的牢固组合——与机动船同
锚泊
- 以<=1min间隔敲钟5s
- L>=100m的,前敲钟后紧接敲锣5s
- 锚泊的船可(注意是可)鸣放一短一长一长
搁浅
与锚泊钟号同(<=1min间隔敲5s),可加发锣号(多来几次还是敲时间长点?),并且在钟声前后清晰敲钟三下。可鸣放合适的声号(什么样的是合适呢?如两长一短)
L[12~20)
不要求锚泊、搁浅钟号(因为本来没有要求其配备)——如果有事最好的。没有的话间隔<=2min鸣放其他有效声号
L<12m的
不要求上面的所有声号(没配)——在航锚泊搁浅都没有——如果有也可以,没有的话<=2min鸣放其他有效声号
引航船
在航、锚泊声号,之外可以(注意是可以)鸣放四短声
我国的非机动船
在航——1分钟5s响声(敲铁通、唢呐......)
锚泊——有间隔急促发响
SomethingToBe pay attention:
- 听到一长两短:可能是在航的,也可能是锚泊的
- 在航的失、操、限、帆、鱼、拖——可以是一长两短
- 锚泊的操限(锚泊中执行任务)、渔船以一长两短代替锚泊的
- 只有锚泊时的间隔<=1min且是钟,其他的笛号间隔<=2min,其他有效声号的也是<=2min
- 被拖的(或者是多个中的最后一个)有人的时候才一长三短(没人没法鸣放)
- L>=100的锚泊才需要敲锣(因为锣只要求>=100m的配备)
- 搁浅在锚泊的基础上,在钟声前后清晰敲三下钟(钟前后钟)
- 失、操、限、帆、鱼、拖,没有要求是不是对水移动,但要求在航(注意:操限+渔船锚泊一样)
- 间隔时间问题:笛<=2min,钟、锣<=1min,其他有效的<=2min
招引注意的声号
有必要,任何船——都可发出灯光或声响。
要求:
- 不被误认为其他准许的任何信号
- 探照灯——不妨碍任何船的方式照之(Dailight signal )
- 招引注意的灯光(这里只是说灯光没有强调声响),不致被误认为助航标志的灯光
- 避免使用频闪——高亮度间隙灯或旋转灯
遇险信号
遇险+需要救助:应使用(注意:应该,有强制意味)使用遇险信号
单独或者多个同时使用都是表示遇险+需要救助:
- 间隔1m,打枪或爆炸信号
- 雾号——连续
- 火箭/炮弹
- 摩尔斯- - - — — — - - -
- MAYDAY
- N.C
- 方旗下加球
- 火焰
- 红光降落伞、手持火焰
- 橙色烟
- 手臂举起放下
- DSC: 2187.5, 8414,5, 4207.5, 6312, 12577, 168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