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留给我的、被我排在第一位的当属重量级的宝贝:一套价值几十万的房产。
耄耋之年的父亲,被我们接来一起住。他那空出来的一套房子,被求财心切的我们,很快变卖。可是,得来的钱还没焐热,我们就被人渣姜某某高利忽悠而利令智昏,至今连本金都未讨回。 羞愧无颜的我,不想伤口撒盐,抽丝剥茧细细叙述,只好一笔带过,还望诸君谅解。
排在第二位的,是 一枚金戒指
父亲的晚年,精神依然矍铄。母亲不在,他一个人打理自己的生活,很是自在逍遥,过得有滋有味。
那时我们还在起早带晚做生意,一年之中除了大年初一,天天忙得跟陀螺似的。父亲老当益壮,让我们没了后顾之忧。除非有大事,他来和我们商量,非则很少来打扰。
逢年过节,或者亲朋好友来了,再或者那一天买了好菜,我总叫儿子去请他(父亲和我们南北相住),因为我和老婆要忙着张罗饭菜。不一会儿,看到他笑嘻嘻跟在孙子后头,从小路向我家走来,我们不再抬头观望。
在他八十一岁那年,刚过春节不久,大家还沉浸在喜悦之中,红光满面的父亲来到我家,我和老婆正准备中饭。他笑着对我说:”我这里有张支票,到期了。我想取出来,我们牙(方言,父亲的别称)儿俩买只戒指戴戴,你们说好不好?”
老婆对他说:”牙,你要戴,你买一只戴戴,我们陪你到金店把把关。至于华华,就不用为他买了,多下的钱留着自己慢慢用用。”
”我身体好,还有得行(挣钱)!你看,我们村里大多年轻人,都穿金戴银的,唯独我华华手指上光光的。你家的条件又不比他们差,有什么不舍得呢?你们不买,我来为他买!再说我华华为这个家,吃了多少苦。”
听父亲这么一说,我心头一热,感动的泪水夺眶而出。我偷偷试去泪水,热情招呼父亲坐下来,又逢吃饭时分,赶紧从酒缸里舀出两碗米酒,用微波炉加热后先给父亲端了一碗,我端了一碗坐在他的对面,老婆快手快脚端来几个冷盘,我们牙儿俩便喝了起来。接着老婆又去煤气灶上炒了几个热菜。
因为要开车,爱来一碗酒的老婆没敢喝。她就着桌上的菜,吃了一碗米饭。然后,开着轿车,和我们牙儿俩,直奔县城而去。
盛情难却!托父亲的福,我也买了一只和父亲款式一样不足10克的金箍,乐滋滋的戴在手上。因为我的手指粗,那小小的金箍戴在我手上,如同细而窄的铜条箍在粗而大的澡桶上,不显山不露水,反而显得小家子气。
这个念头刚在我脑海闪出,另一个声音仿佛在耳边猛然响起:老人家省吃俭用,吃尽辛苦攒了两个戒指钱。现在慷慨解囊,你应感恩戴德,而不该嫌弃大小而喋喋不休。
虽说父亲买给我的戒指和他留给我们的几十万房产相比,微不足道。但这个几千元的戒指,说来也不容易!它要让勤劳的父亲风里来雨里去,河里打鱼上百天。
也许老人不该八十吃面,那天我们为父亲轰轰烈烈办了一场生日宴,结果惊动了阎王爷。健健康康的父亲,想不到在六年后突生怪病,医生回天无力,最终被阎王爷拍着肩膀带走了。
父亲过世后,戒指留了下来。老婆把她嫌小的一付小耳环,连同我和父亲的两只金箍,到私人金店合并打了一只大板戒。那只沉甸甸的、闪闪发光的大板戒,第一次戴上,确实让我心情舒畅,虚荣感油然而生。
可是好景不长,不知是泡澡丟在澡堂里还是洗锅抹碗放在家里某个角落,反正翻箱倒柜、挖地三尺,最后还是杳无踪影。
可能我没戴那大板戒的命,板戒戴在我手上一接触到水,第二天手皮就发炎,一挠就起水泡,痒的实在难受。为了不再受那二遍苦,重蹈覆辙,出外泡澡或在家里洗锅抹碗,我总是毫不犹豫先取下,做完了再戴上。
偏偏一次脑子短路忘了戴,几天后才发现左手指上没了大板戒。那中指戴过的地方,只留下一块明晃晃的与瓶盖大小相当的泛白印痕,这才大惊失色四处寻找,可它如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父亲骑过的一辆车
这是一辆上海产的凤凰牌自行车,质量上乘自然不必多说,而且轻便小巧,如苗条的少女,一看就招人喜欢。
上海产的凤凰牌自行车,曾经红极一时!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能够骑上一辆凤凰牌自行车,那是土豪的存在,不啻当今拥有一辆劳斯莱斯。
十多年前,先父也有一辆凤凰自行车,不过当年叱咤风云的独角兽,如今风头不再!虽说“花无百日红”,但它曾因名噪一时和过得硬的质量,还是受到老父的喜爱。
儿子曾是它的座上宾。
忙于做生意的我们,不方便接送儿子上学放学。会骑车的父亲,看在眼里,果断将骑了多年而一身毛病的28型老自行车卖掉,添了钱买了一辆他曾经梦寐以求的凤凰牌自行车,接送我的儿子,帮我们解决了后顾之忧。
儿子小学的六年,父亲骑着这辆车,风里来雨里去,从不叫声苦,喊一声累。儿子开心的坐在后座上,和孙子隔辈亲的父亲,乐滋滋的骑着自行车,一路欢声笑语。
节假日里,父亲带着我的儿子,穿梭于熙熙攘攘的大街上,观光游玩,自行车篮里少不了给孙子买的各种零食。
村里打谷场上,父亲手把手教孙子骑车,欢歌笑语中,聪明的儿子一学就会。不多久,开心的儿子骑着车,载着笑的合不拢嘴的父亲,沿着打谷场,一圈又一圈,欢笑声不绝于耳。
后来,儿子出外上学,不再麻烦父亲接送了。父亲便骑着这辆自行车,走街串巷。早上到他的知心好友家串串门,邀请他们一起到街上小店喝酒聊天。下午和他们打打长牌,或者去看乐此不疲的古装戏,回来时总要情不自禁哼上一两句。
十年前,他驾鹤西去,留下了这辆还很新的自行车。我因有一辆骑得飞快的摩托,便把跑得慢且又费力的它,连同过时的黑白电视,一同弃置在楼梯杂物间里。本想把它卖掉,可那收破烂的小贩,看也不看只给了15块,连一斤猪肉都不到,气得我挥挥手,把他赶走了。
十年后,再次走进楼梯杂物间,熟悉的气味扑面而来。我缓缓踱步,目光扫过每一个地方。那一辆自行车,还兀自直立在杂物间的角落里。
岁月在它的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它的钢丝辐条已不再紧致,像是老人松驰的皮肤。原本油亮的色泽早已褪去,变得黯淡无光,仿佛经历了无数风雨的洗礼。
我从杂物间里把它推出来,用缝纫机油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前前后后,仔仔细细擦洗了一个多小时。早晨的阳光,把它照得闪闪发亮。它好像脱胎换骨,焕然一新。如今,除非出远门,骑个电动的,非则,我总骑着它,穿梭于大街小巷。
这辆自行车,承载着父亲对我儿子的爱,也承载着我对父亲深深的思念。它让我明白,爱不会因生命的消逝而消散,它会以另一种形式永远留存于我的心中,激励我珍惜当下,勇敢地面对未来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