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版业混迹了十几年,提到“经纪人”,一直觉得这是离出版比较远的“人”。大家印象中经纪人是娱乐圈的标配,都是一些口若悬河的趋利之辈,说什么也不能染指到“文化气息”浓厚的出版圈。
多年前,我也是这种“老迈”认知的一员,觉得作家带个经纪人有点“装”,直接开门见山的聊多好。
最近几年,发现身边的作家经纪人越来越了,很多知名作家把作品谈判的业务都交给了自己的经纪人打理。
渐渐的,我也开始反思这个问题,越来越觉得,作家其实特别有必要给自己安排一个经纪人。
所谓“术业有专攻”,二者社会分工不同:
一年前,我曾经在微信上发过一句话:
创作者和经营者是两种身份,这就是作家与经纪人的区别。一个创作者只有专注自己的作品,才能有机会创作出迷人伟大的作品;一个经营者应该专注于市场和用户,千方百计扩大产品影响力。这是两种不同的角色定位,无所谓高下。只有专注于专业。
贪婪的聪明人,经常想二者兼得;笨重的人,只想一条路走到黑。从人类的角度看,后者存世的概率更大。
这段话获得了很多朋友的认同,作家明显是个专业的创作者,他考虑的应该是作品本身。发挥的是自己的创作灵感和天赋。
至于商业谈判和变现,其实需要比较强的市场判断能力和认知能力,作为一个闷在书斋中的作家,很难兼顾这些。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作家天天混迹于各种圈子,到处招摇叫卖自己的作品,侃侃而谈商业变现,说起报酬和条件来丝丝入扣,那么基本可以给出一个判断:很大程度上,这位作家背后是有一个团队(或者通俗说叫代笔)来写,他已经远离了创作,更谈不上是创作者了。
这是一个基本的规律,一方面说明上帝是公平的,一个人不可能样样精通。如果给了他令人发指的天赋,也一定有不堪一击的弱点。
天赋和弱点人人都有,正确面对这些规律,合理应对就好。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作家与经纪人的相互吐槽是二者本身的问题,不是分工的问题:
娱乐圈经常爆出明星炒掉经纪人的消息,作家也通常有吐槽自己经纪人的帖子出现。另一方面,也有很多经纪人大倒苦水,说自己捧红一个作家是多么难,后者是多么的忘恩负义云云。
其实,这些通常都是从业人员本身的问题,并不代表这个职业分工有什么问题。
作家与经纪人首先应该建立一个信任的共同体,这是合作的前提。如果你的经纪人做什么你都不放心,那为什么要跟他签约呢?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经纪人也是如此,除了苦练内功之外,要对人性有充分的认知。一切都应该从扩大作家的利益出发。
最重要的一点,要把规则订好。
对于作家和经纪人,规则的订立大于人情。
至于是否领情,其实也是以规则为前提。双方的利益分配,最初的合作之初,可以有争论争吵,可以有各种不同意见,一旦达成意见之后,就是双方都认可的规则了。这个时候,双方都不要有“我吃亏了”这种情绪出现。
一个成年人,要为自己的决定买单,我觉得这是最基本的社会规则。
所谓的眼泪,都是你当时脑子进的水。
产品和经营是商业社会运行的法则:
创作者与经营者的分工,其实应对正是商业社会的最大规则。
商业社会里,不管你有多么天才的创意产品,一定还是需要另一个天才营销人员的匹配。
有人负责做出产品,也有人负责卖出产品。
大家都知道苹果公司有个天才大牛乔布斯,乔帮主负责在高光下,布道一般的推广苹果的产品。其实,在极客的眼中,苹果公司的另外一个创始人沃兹才是苹果电脑早期产品的设计者。
苹果公司两位创始人的搭配,何尝不是经营者与创作者的最好映射。
随着目前出版IP化浪潮的来临,需要的是更加专业的分工。这个时候的经纪人对于作家,变得更加重要了。
专业化的开发版权,市场化人才的合作,其实可以真正提升作品的影响力。这对于想要专职创作的作家而言,无疑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这个世界稀缺的是天才的创作者,而不是精明的创作者。
同样,这个世界也缺少那些精明专业的经营者,没有他们,就无法让产品走的更远,实现产品的更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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