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电商法(20190101实施),关注以下几个点:
1、电商登记以及纳税的趋势
电商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例外情况:个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技能从事无需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活动。后面四种,其实与周边最关切的,就是小额两字。大部分从事电商半年以上的,不可能算是小额。所以,还是做好登记的准备吧。尤其是涉及许可的,比如网上食品零售(奶粉销售)、网上餐饮销售的。此外,第十一条:电子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电商纳税,势在必行了。说了,享受优惠:)。实体与电商的运营成本,应该会逐步拉近了吧。
2、如何看待社交电商以及小程序等新载体的定位
从目前来看,阿里京东等传统模式的电商平台,平台履责相对到位,平台内的经营者信息公开到位,消费者维权机制逐步成熟。而饿了吗、美团等外卖平台也逐渐规范。反而是依托于微信、抖音、微博等社交媒介的电商行为,反而更容易出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如果app和微信公众号都参照自建网站管理,一样用电商法去规范;但对于该类行为的发现与查处,存在难度。
3、大数据的利与弊
阿里多年前提出的千人千面,现在基本已成为所有平台的标配。电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我很关注,淘宝会怎么显示给消费者,这个不针对个人特征选项的展示方式。大数据自动筛选是好,但固定了你的思维,甚至还“杀熟”。相信你想起来,会有些很不爽。上回我说的瑞安和平阳的优衣库的价格的差异,其实很正常,因为根据访问地址的判断,结合其实体店的布局,统一考量的问题。曾经同系统的两位同事,在一个办公室内访问一个平台的同一酒店,价格明显差异。
期待电商法配套的相关条例、具体实施细则的早些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