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的时候丢了一只手机,不是丢失,是丢弃。我把它郑重其事地放在路边的草丛里,用那本书挡着。那是我最心爱的书,可是至今我都不能说清楚它的名字。申肖克的救赎还是肖申克的救赎。我也想救赎一下自己,我决定从那天起,不再用手机。支付宝里还有八万块钱没有提现,淘宝里有20个快递已经发货,探探上还有七个小女朋友等着我跟她说早安。
统统不管了,全都不要了,我要逃离这样物质的生活,去放逐,去流浪。我要去大草原的湖边写诗和远方,我要带着我的小说苟且地彷徨。我眯着眼睛从指缝里看明晃晃的太阳,准备前往闪闪发亮的新时光。
我什么都没带,除了一身破旧的衣服,一无所有。我给路边一个算卦的来了一段freestyle,他瞠目结舌,奖励我一本老黄历。我欣喜若狂,以后就可以靠我聪明的头脑拿它来推算时间了。
我偷了一个拾荒老汉的三轮车,骑到了很远很远的乡下,然后三两下就跳上了公路边开过的拖拉机。这多亏了keep,让我年纪轻轻就练出了结实的肌肉,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相信我去乡下天天挑水浇粪一样能把自己变得强壮。
这辆拖拉机一直把我带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我看见了清翠的山,碧蓝的海,和悠然自得的牛羊。
我就这样挑了几十年的水,没有挑粪,因为我想起来自己有洁癖。我和一个皮肤很黑牙齿很白的养蜂的姑娘结婚。我不嫌弃她黑,她的脸上洋溢着阳光和健康,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比她还黑。我们居无定所,四处漂泊。我们骑着骡子歌唱,我们给燕子搬家,我们去到心中的天下,看南瓜在房顶上开花。
直到有一天,她告诉我一个秘密。她不是养蜂姑娘,她是设计总监。她厌倦了物欲横流的社会和烽火连天的职场,终于在多年前的某一天,她把手机放在公司楼下的草丛里,决定放弃所有的一切。可是唯一让他放心不下的,是探探里一个叫做陈乡的男娃娃。
我心里一惊,难道她就是那个叫李葵的女孩?!我口里冒出了很久不曾讲过的估计已经过时的网络流行语:“卧槽卧槽卧槽。绕了一大圈,原来你就是李葵!那你为什么改名李槐花!害我们错过了这么多年!”她也大惊,自己探探上的名字除了那个叫陈乡的男孩再没有别人知道。她做出我们当时聊天时她最喜欢用的惊恐的表情,对着我吼到:“你是陈乡?!我了个擦!你是陈乡!?啊,天哪。你还说我!那你为什么改名叫陈――木――瓜!”
我们紧紧地拥抱,热泪盈眶。
第二天我们一致决定,收拾东西回到现代人的社会里去。我们要上微博热搜,上新闻头条,我们要去昭告天下,告诉全世界我们奇妙的爱情。
现在我已经六十岁了,每每回望这段爱情就激动无比。我常在落日的黄昏,牵着李槐花的手,拿着她的vivo两千万柔光双摄拍人更美的oppo闪充手机,屁颠屁颠地去公园里的长椅上自拍。还是终究离不开keep,还是得感谢它,让我这些年来一直维持好看的线条和迷人的外表。
刚刚我收到一份快递,打开来竟然是我几十年前丢掉的那只手机。我有点纳闷,这么多年了,李槐花当时丢掉的那只苹果手机早就不见了,为什么我的还能找到。难道这是天意,难道它是不离不弃一辈子追随我的手机?
我用手轻轻地摩挲,三星盖乐世SK-Two,多好的手机啊,多么忠诚的追随者啊。我忍不住嘟嘟嘴,在它的屏幕上吻了一口。顿时感觉五雷轰顶天打雷劈,脸开始抽搐,头皮开始发麻,假牙开始纷纷往下掉,嘴巴像吃了十把辣椒那样火辣辣得疼。
我瘫倒在地,看见了屏幕上弹出来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四十年前发来的一条消息:
哥们儿,千万别再用你这个手机了,赶快扔掉吧。你看新闻了吗,三星会炸,会炸!
德高望重的老文学家陈乡终于在四十年后又爆了一句粗口:妈卖批。
然后缓缓地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