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三年前。
哦。其实也没差多久,2011-10-05,到今天不过三年差一天。
那天,稀松平常,不过我讨厌它,谁让学校通知去补课,没假!伐开心!
那天,非同凡响,iphone4s,“the iPhone for Steve”顺利发布,随后乔帮主翘辫子。这甚至一度让我以为爷爷是个果粉,直接追随乔帮主去了,牛逼!欣喜若狂!
哎哎,艹,不对啊,爷爷没了。狗日的,原来我以前就tm这么混蛋没心没肺!
中午照例回爷爷奶奶家吃饭,仿佛真的会有感应那么一说,一进楼道,深深的压抑感扑面而来。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蹑手蹑脚的进来爷爷奶奶家,此时爷爷躺在客厅,我爷俩四目相对。那眼神,信息量复杂,我得细细咀嚼。
看久了、我怂了。赶紧找个墙角靠了起来。找了些底气,再看着爷爷。
看的出来,爷爷有很多话想要对我说,可我知道他说不出来。
不知道中午12点是个什么好时辰,爷爷赶着点走了,喝孟婆汤去了。
走的匆忙,连仔细咀嚼眼神的时间都不愿给我,不够意思,差评!
养兵千日,用兵三日!你走之后,罚我跪三天,不够意思,差评!
最好的莫过于,死对爷爷来说,是最大的解脱。(至少躯体)
无论他乐不乐意,是好事,其实我不太难过。
恩,我是混蛋。
其实我怕了。
我怕了,害怕看见你日渐消瘦的容颜。
我怕了,害怕看见午后你对我充满怜爱的眼神。
我怕了,害怕我再也看不见你了。
嘿,小爷,还好我看不见你了。
是否真像别人说的那样,一个人没有了,最好的纪念就是忘记除了“他不在了”之外的所有事情。
记得他不在了,就是纪念,最好的纪念。
再也没有小区里的偶遇,没有午后的恶作剧,没有生日时邻居屋檐下的2元“小熊猫”蛋糕,没有那五角钱的玩具水枪,没有病榻前目光的对视。
可我总是会想念你,清晨时分想念和你在小区里的偶遇,一个人的午后想念你帽子里的戏法,生日时又总是会在觥筹交错间想念你那2元“小熊猫”蛋糕,某个嬉戏的瞬间又一不小心想念那袖珍版的五角钱玩具水枪,还有,难以忘怀的我尚未咀嚼的目光。
你走了真好,不然总是会担心你要走。
可我再也没有爷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