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时,遇到有人打电话咨询,是通过朋友圈推广或者网站推广看到的我的联系方式。他咨询的问题很奇葩:他作为一个残疾人,因为跟人发生口角,被五个人追打至家中殴打成轻微伤,为此住院治疗花了几千块钱。报警后,派出所只认定为殴打残疾人,没有认定结伙殴打的情形,在10~15天的处罚区间对打人者作出拘留13天的治安处罚。他认为处罚过轻,觉得因为这件事身体和心理受到了极大屈辱,咽不下这口气,先不说民事赔偿,哪怕再多判对方半天也要花钱跑这事儿。
后边我查了相关资料包括询问了解到,两种情形应该属于同一行为,应在同一量处罚区间处罚,即最多处罚15天。我主动打电话回复他最多顶格处罚15天,不值得多此一举了。
中间他又为这事儿咨询过我一些问题。
谁知今天他又联系我,说是为了此事,跑了八九个月,啥也没干,又上访又上诉的,都怪派出所的所长做事拖沓、不作为,跟对方有关系等,想起诉这个所长,要求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然后又把过程叙述了一遍,最后不忘加上一句,赔钱不是主要目的,哪怕赔10块钱也要跑,主要是他们太气人了。
经过几次询问,且都是类似的难题,我已经没有多少耐心。我回答了他的问题,说要起诉也是起诉单位,单位只有错罚可以要求赔偿,因为领导不作为,只能内部处罚,不能起诉。而且维权属于间接损失,基本不会被支持的。但听到他说“主要是太气人了”,我按捺不住了。
我说,“我觉得你就是没活明白。确实你很委屈,这事儿发生在谁身上也都很气愤,但你现在明显已经在走极端和钻牛角尖了。你只是一时把维权和出这口气作为自己了自己的生活中心,为了这个目标而活。如果最终对方也赔你了,你会瞬间失去生活目标。你这个难度很大,即便最终得到了你想要的,你为此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别的很多事情都耽误了,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遇到了烂人是你的不幸,这个世界本来也是不公平的,你再追究下去只能是两败俱伤。你现在应该考虑的不是如何出这口气,而应该把时间花费在如何过好往后的生活,为以后的生活做些更有意义的事,不要再越陷越深了。”
我说的过程,他一直没怎么说话,好像我说的话他听进去了,最后说,自己再思考思考。
其实,我今天“怼他”略显冲动,但我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有的人甚至为一次不公平对待花费一二十年去维权,最终还未必得到自己想要的一个说法,我真为他们这样的浪费生命感到可惜。人生也就短短几十年,能够见所建树,创造价值的时间非常短暂。一个人终其一生,可能也做不了多少有业绩的事。因此,为了争一口气而给自己设定一个高难度的目标,并乐此不疲地去维权,表面上看是很有骨气,很要尊严,不畏强权,坚持正义,坚持真理,但无非是没活明白罢了。人生有意义的事情太多了,有这种执着和毅力,去做个生意致富,过上更体面的生活不香吗?何况到时候自己的能力、人脉、资源都具备了,再来维护曾经拼尽全力难以维护的权益,岂不是易如反掌。何必跟烂人计较,在自己还是菜鸟的时候跟boss对抗,把大好的精力跟时间花在低性价比的没有结果的事情上,蹉跎岁月,浪费生命。
于是,我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知局限,这缘于自己的视野和格局。视野不够的人,很容易被别人或者这个世界引导了情绪,终其一生,只是为了别人而活。一生的努力,不过是因为别人亏待了自己,等于别人无意间向池塘里扔了一颗石子,却因此搅乱了你的全部生活,那你的人生也太脆弱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更要努力,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为身边的人树立榜样,这样他们看到我,也就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更大的可能。这也是我生命的很大一部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