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学习的第140天《 参患 第二十八》
原文阅读
凡人主者,猛毅则伐,懦弱则杀。猛毅者何也?轻诛杀人之谓猛毅。懦弱者何也?重诛杀人之谓懦弱。此皆有失彼此。凡轻诛者杀不辜,而重诛者失有罪。故上杀不辜,则道正者不安;上失有罪,则行邪者不变。道正者不安,则才能之人去亡;行邪者不变,则群臣朋党。才能之人去亡,则宜有外难;群臣朋党,则宜有内乱。故曰:猛毅者伐,懦弱者杀也。
君之所以卑尊,国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故诛暴国必以兵,禁辟民必以刑。然则兵者外以诛暴,内以禁邪。故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不可废也。若夫世主则不然,外不以兵,而欲诛暴,则地必亏矣;内不以刑,而欲禁邪,则国必乱矣。
故凡用兵之计,三惊当一至,三至当一军,三军当一战。故一期之师,十年之蓄积殚;一战之费,累代之功尽。今交刃接兵而后利之,则战之自胜者也。攻城围邑,主人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爨之,则攻之自拔者也。是以圣人小征而大匡,不失天时,不空地利,用日维梦,其数不出于计。故计必先定而兵出于竟,计未定而兵出于竟,则战之自败,攻之自毁者也。
得众而不得其心,则与独行者同实;兵不完利,与无操者同实;甲不坚密,与俴者同实;弩不可以及远,与短兵同实;射而不能中,与无矢者同实;中而不能入,与无镞者同实;将徒人,与俴者同实;短兵待远矢,与坐而待死者同实。故凡兵有大论,必先论其器、论其士、论其将、论其主。故曰:器滥恶不利者,以其士予人也;士不可用者,以其将予人也;将不知兵者,以其主予人也;主不积务于兵者,以其国予人也。故一器成,往夫具,而天下无战心;二器成,惊夫具,而天下无守城;三器成,游夫具,而天下无聚众。所谓无战心者,知战必不胜,故曰无战心;所谓无守城者,知城必拔,故曰无守城;所谓无聚众者,知众必散,故曰无聚众。
字词注释
[1]猛毅则伐:谓猛毅之君主将被攻伐。猛毅,指凶暴残忍。伐,此指被人攻伐。
[2]懦弱则杀:谓懦弱之君主将遭弑杀。懦弱,此指怯软姑息。
[3]轻:轻易,随便。
[4]重:难,过分慎重地对待某事。
[5]辜:罪,过错。
[6]失有罪:姑息有罪之人。
[7]去亡:指弃国逃奔。
[8]群臣朋党:指群臣拉朋结党,互相倾轧。
[9]要:重要,关键。
[10]暴国:强暴之国,侵略之国。指暴虐而惯于侵伐之国。
[11]辟民:同“僻民”。邪僻之民,多指坏人。
[12]经:法典,法宝。《周礼·天官·大宰》:“以经邦国。”注:“经,法也。”一说经指根本。
[13]若夫:至于。世主:当世之君主。
[14]以:用。
[15]亏:缺损。
[16]计:计算。此处指行动计划及军费预算。
[17]惊:震骇。犹言军事演习。一说警戒、戒备。猪饲彦博云:“惊”当作“警”,谓戒严以备。至:指出征。
[18]军:包围,围击。陶鸿庆云:《说文》:“军,圜围也。”军之本义为围,后世遂为师旅之名。
[19]三军当一战:三次驻扎围敌的费用相当于进行一次交战。
[20]期:会,会战。
[21]殚:竭尽。
[22]累代:数代。
[23]利之:本指使兵刃锋利。此指利于军队打仗的各种条件。
[24]自胜:指自己战胜自己。
[25]析骸而爨(cuàn):即用拆散的尸骨当柴火烧。析骸,指拆散尸骨。骸,指尸骨。爨,生火煮饭。此指当柴火烧。
[26]则攻之自拔者也:郭沫若云:其意为攻拔自己而非攻拔敌人。
[27]大匡:匡正,扶正。
[28]用日维梦:言白天用兵,夜间就早计划好。日,指白天。梦,指夜间。俞樾云:《说文》“梦,不明也”。然则梦之本义为夜不明,故此以梦与日对。“用日维梦”谓将于其日有事,必先其夜预为之计。
[29]其数不出于计:其道理不离于筹划。
[30]而:刘师培云:“而”下当有“后”字。竟:通“境”。国境。
[31]同实:实质一样。
[32]兵:指兵器。完利:坚固锋利。
[33]无操:徒手,赤手空拳。
[34]俴(jiàn)者:只穿单衣不披铠甲之人。
[35]徒人:没有经过训练的士兵。
[36]待远矢:防备远处射来的箭。
[37]论:评定,考评,检验。
[38]器:指军队的武器。成:当为“盛”。极点,顶端。
[39]往夫:勇往直前的士兵。张佩纶云:当作“征夫”,即敢于出征的兵士。
[40]惊夫:智勇能惊摄敌众的兵士。
[41]游夫:才辩游说之士,即善于言辞和外交的士人。
译文参考
大凡作为君主的,为人处事猛毅者就会遭到攻伐,而懦弱者就会被人所弑杀。猛毅的表现是什么呢?草率轻易就实施诛杀的叫作猛毅。懦弱的表现又是什么呢?慎重过分顾虑重重便难于诛杀的叫作懦弱。此二者彼此都各有所失。凡轻易杀人的,会杀了无罪或无辜之人;但凡姑息于杀人的,又会遗漏真正的罪犯或邪恶之人。国君滥杀了无辜之人,德行端直的正人君子就会心感不安;而遗漏惩处邪恶之人,行为邪僻做尽坏事的人就会屡教不改。正人君子心怀不安,人才就会向外流走;邪僻之人公然不改,群臣就会结党营私。人才外流,势必会引来外患;群臣结党,势必会形成内乱。所以说,猛毅的君主遭到他人攻伐,懦弱的君主将被人弑杀。
决定君主地位的尊贵或卑微,导致国家形势的安定或危急,没有比军队的作用更为重要的了。征伐残暴的国家必须要动用军队和武力,禁止邪僻的坏人也必须施以刑罚或杀戮。于是,军队的作用就是对外用于征服强暴之君、讨伐惨虐之国,对内用于镇压凶残刁民、禁止邪僻坏人。因此,军队是保障君位尊贵、国家安定的根本基石,不可废弃或闲置。至于当世的君主就不是这样的,他们对外不动用军队武力就想要征伐强暴之国,那就必然会导致国土丧失完整;对内不施以刑罚杀戮就想要镇压恶人、禁止邪僻,那就必定会使国家陷入动荡和混乱。
大凡军队用兵费用的筹划,三次警戒防备等于一次出境征伐,三次出境征伐等于一次围敌驻扎,三次围敌驻扎等于一次交战厮杀。所以,一次会战的军费给养,要准备消耗十年国家积蓄;一次战役的消耗费用,要准备用光几代人的财富累积。如今,如果等到两国交刃接兵后再加强军备,才去想着创造有利备战的条件,那么,只好一交战就先被敌人占尽先机、自取失败了。如果等到攻城围邑之后,才知道守城的士卒要交换孩子来食用、拆散尸骨当柴烧,誓死做顽强抵抗,那么,只好一进攻就自己先宣告要拔寨而退、自取灭亡了。所以,圣人小规模的征伐就可以得到大的匡正的结果:尽可能争取不失天时,不废地利,白天用兵作战夜间就早已谋划妥当,其各项战术和用兵方法都不会超出战前的预算或背离既定计划。所以,所有谋略筹划必须预先确定好,而后才能调兵出境,而没有筹划好就调兵出境,那么这就是交争中自致失败的原由,攻伐中自取灭亡的根据。
掌握众多士卒却不能赢得军心使之同仇敌忾,实质上就和单兵出战应付强敌一样;兵器既不齐全又不锋利,实质上就和没有兵器徒手作战一样;铠甲既不坚固又不严密,实质上就和布衣上阵无甲护身一样;弓弩射程不远,实质上就和用短兵器交战一样;箭发而不能射中目标,实质上就和手中有弓无箭一样;射中而不能穿甲而入,实质上就和箭上没有箭头一样;率领未经训练的白徒进行作战,实质上就和自相残杀一样;用短兵器抵御远射而来的箭弩,实质上就和坐以待毙一样。所以,大凡用兵之前,都有几项重大的考评检验,必须首先要考验武器,考验士兵,考验将领,考验君主。所以说,武器粗劣而不锋利坚固,就等于将士兵的生命奉送给了敌人;士兵涣散指挥不动不能发挥作战功用,就等于将主将的生命交送给了敌人;主将无能不懂得如何调兵遣将,就等于将君主的性命交送给了敌人;君主不能坚持不懈地注重学习用兵之道而积聚军事实力,就等于将整个国家奉送给了别人。所以一国之中,如果有一种武器达到了最高军事水平,而且具有敢于出征勇往直前的战士,则天下各国就没有了敢于交战的雄心;如果有两种武器达到了最高军事水平,而且具有智勇惊人的战士,则天下各国就没有了可守之城;如果有三种武器达到了最高军事水平,而且具有才辩游说之士,则天下各国就都不敢再聚集众兵出征迎战了。所谓没有了作战雄心,就是知道了战争必定不能取胜,所以说不敢有交战雄心;所谓没有可守之城,就是知道了城堡必定被其攻破,所以说没有可以守住之城;所谓不敢再聚集众兵迎战,就是知道了众兵必定闻风四处逃散,所以说没有人再敢于召集众兵迎战了。
核心内容解读
参患,君主了解患难,即是检验治乱之由,而谋取补救之道。 尹知章云:“太强亦有患,太弱亦有患,必参详强弱之中,自致于无患也。”据此,“参患”即指参详于强弱之中以求无患。
本篇基本上也是一篇军事论文,共分四节。第一节论人主“猛毅则伐,懦弱则杀”,所论与《法法》篇末节略同,而与本篇后文无关联,故有人以为是别篇错简。第一段是后面两段的基础和前提。所谓“参患”,内有轻诛重诛之患;外有战胜战败之患。梅士享曰:“盖战而胜,则除患于他国。战而不胜,则患中于吾身,故曰参患,言不可不参详也。”即是此意。
第二节论述军队“外以诛暴,内以禁邪”的重要作用。提出了《管子》的兵学观“兵者尊主安国之经”。“君子所以卑尊,国之所以安危者,莫要于兵。故诛暴国必以兵,禁辟民必以刑。然则兵者外以诛暴,内以禁邪,故兵者,尊主安国之经也。”“经”,常也。认为“兵”的作用,对外就是诛伐强暴,抗御侵略;对内则是禁止邪辟,镇压暴乱。不论外敌之入侵,或内部的暴乱,均可能危及君主的尊位及国家之安全,故于“兵”必常备不懈。《管子》这一认识,与孙武“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及孙膑所言“在亡国而继绝世”等,基本一致,大致都是当时战争对社会现实之实际影响的必然反映。
第三节论述用兵事先精心筹划的重要性,包括军费筹划的重要性。用兵费资甚巨,一次兴师要耗十年蓄积,一次大战将尽数代之功,因而君主用兵必须严肃慎重并预为计划;
第四节再谈用兵之道,须兵精、士勇、将贤、主圣,方可稳操胜劵,论述考评用兵的主要内容是兵器、士兵、将领和君主四方面的状况。作者强调“兵精士勇”和“攻心为上”策略,假若能使敌人无心于战、无心于守、无心于聚,则敌军皆能为我所用,我必战无不胜、攻无不取、战无不摧。
文中特别论述了兵器的重要性。“兵不完利,与无操者同实。甲不坚密,与俴者同实。弩不可以及远,与短兵同实。”为了保证兵器在战争中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管子》在其他篇章中谈到对兵器的制造、保养、收藏时,都提出了具体措施。“轻重罪而移之于甲兵”保证铸造兵器有足够的材料。“选天下之豪杰,致天下之精材,来天下之良工”为制造兵器提供了技术条件。“成器不课不用,不试不臧”的试用、检验措施保证拿到士卒手中的兵器都是优良的“战胜之器”。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凡兵之胜必待民之用
战国时期,在关于战争与民众关系的问题上,各家都肯定民众和士兵在战争中的重大作用。《孙子》把“道”放在决定战争胜负的首位,具体所指就是“令民与上同意也”,要看“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这样才可以“上下同欲”,“与众相得”,才能做到军队“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孙子·计篇》)。《管子》也说:“凡兵之胜也,必待民之用也,而兵乃胜。”(《重令》)而民之用,关键还在得其心:“民不劝勉,不行制,不死节,则战不胜而守不固”(《法法》);“得众而不得其心,则与独行者同实”;“士不可用者,以其将予人也。”(《参患》)这里比较突出的是军心民心在战争中的积极作用。《吴子》能够认识到士民对战争胜负的决定作用,说:“图国家者,必先教百姓,而亲万民。”能够争取民心,人人知耻,同心同德,就可以“在大足以战,在小足以守矣”。民众的态度是决定性的,“百姓皆是吾君而非邻国,则战已胜矣”(《图国》)。商鞅认为民是兵之本,民心向背可以决定国势强弱与战争胜负。他说:“有民者不可以言弱”(《错法》),“圣君之治人也,必得其心,故能用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靳令》)
《司马法》虽成书较晚,但保存了一些西周时期的思想资料,也很重视民众在战争中的地位和作用。《仁本》说:“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统治者要兼爱敌我两国的人民,目的都是为了在战争中取胜。于是“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其威焉,所以战也”。特别是“见危难,无忘其众”,危难之际更要依靠民众。其他如孙膑所说的“取众者,胜之胜者也”;“兵不能胜大患,不能合民心者也”(《兵失》);《荀子》所说的“兵要在乎善附民”(《议兵》);《淮南子》所说的“政胜其民,下附其上,则兵强;民胜其政,下畔其上,则兵弱”(《兵略训》)等观点,都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但这也体现出时代的局限性,即把兵和民仅仅视为一种可以利用的被动工具,需要由统治者来措置支配,这就限制了他们在更大程度上发挥人民对战争的决定性作用。
参考资料
《〈左传〉与中国文化》,龚留柱,华夏出版社,2022年10月
《先秦法家在秦汉时期的发展与流变》,杨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12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