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向全党提出的重要要求。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是直接反映党员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党员于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工作追求和施政行为,就有什么样的政绩和多大的政绩,它直接影响到科学发展观的落实,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的社会经济的发展。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关键是要落实到行动上。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学习不仅可以开阔眼界、增长学识、巩固才干,还可以陶冶情操、提高精神境界、加强党性修养。有了高尚的精神境界,就能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就会坚守信仰,不为外物所惑,才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更好地约束自己,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等问题就会想得透、看得淡,自觉地把精力最大限度地用来勤奋工作,而不去计较个人的得失,更不会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在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党纪党规。深入研读原文,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做到学思结合、融会贯通,政治理念、业务知识、传统文化学习相互融合。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立足岗位实践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有了正确的政绩观,就会敬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畏党纪国法如九天雷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时刻关注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急事、难事、糟心事,满腔热情。工作上多深入共驻共建社区和挂帮联系点等基层一线,加强对文艺家协会的调研指导,多倾听群众意见,多为文艺家协会办实事办好事,在深入群众中认真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我们党员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把“小我”融入“大我”之中,始终做到与民族同命运、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齐进展,不做虚功,不图虚名,精心想事干事成事,多一些“真功实招”,少一些“花拳秀腿”,无论是什么岗位、承受什么责任,要沉得下身、静得下心,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从小事做起,把小事做细,把细事做透,精心干好本职工作的每一件事,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令人信服的业绩,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组织和群众的信任。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廉洁自律坚守道德底线。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心存敬畏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坚持自重慎言、自省慎行、自警慎独、自励慎微,以案例为警示、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清清白白做事,公道正派做人。同时,要立足本职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把该干的事情干好,把份内的事情管好,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最大的努力高标准严要求把每一件事抓紧抓好。
(文/贵州省都匀市文联 邓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