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格化责任分工。从即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为主的“四清”工作。11个乡镇、工业区对所辖区域卫生负主责,村支部书记对本村负全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具体整治工作各负其责,严格落实整治要求,切实达到“八无”标准,确保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大改观、大提升。
(2)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充分发挥县财政主导作用,在足额配套乡镇专项资金基础上,再增加财政投入308万元,并鼓励企业和能人捐资赞助,推广“每人每月一元钱”收费制度,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同时,在各乡镇驻地成立商户卫生整治联合会,由商户集资,搞好门前卫生整治。
(3)完善配套设施。成立234个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专业小分队,优先从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中选配村级卫生保洁员,严格落实每80-100户配备1名村级卫生保洁员,负责村内卫生保洁、垃圾收运和相关设施看护等工作;每100-150人配备1个垃圾收集池,每1000人配备垃圾清运三马车,做到每日一清扫、每日一清运;对远离县城垃圾处理场、暂时不能纳入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的村庄,做好简易垃圾填埋场选址和建设等工作。
(4)实行督导考评。采取随机抽查、定期督导和不定期督查暗访的方式,实行每周每乡镇抽查三分之一村,每周一抽查、每周一排队、每周一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死角死面限时挂牌督办,以微信矩阵方式及时反馈。对综合考核排位前三名的,在正常拨付保洁经费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对月底综合考核排位后三名的,扣除季度保洁经费,年终评先评优不得评为优秀档次,并全县通报、追究问责。
编辑:张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