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天相对比较专注,一直在梳理灾害提醒产品以及行业灾害风险服务产品清单。对于这两类产品,最大的区别在于一个主体的差异。灾害提醒类产品的主体是灾害本身,重点是考虑致灾因子强度和发生的概率。而行业灾害风险服务产品的主体是行业场景,重点是考虑不同行业场景下自然灾害会造成怎样的影响,衍生怎样的行业事故。从这样的理解触发,我们可以看到行业灾害风险服务对灾害提醒产品存在着依赖关系。可以认为是服务的升级和延伸。
气象灾害提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过程性天气,分为9大类,分别是台风、暴雨、大风、高温、低温、雷电、冰雹、暴雪、沙尘暴。但我们再南方很难遇到沙尘暴天气,所以主要考虑前面8类灾害。对于过程性天气,我们判定灾害主要是依据致灾要素监测和预报值,结合历史灾害评估所得到危险性指数阈值区间来判断实时危险性等级,从而确定预警等级。二类是极端灾害性天气过程,这类灾害很难开展灾害风险评估,主要是根据致灾要素强度和变化趋势来进行危险性判断,如短时强降水、雷暴、风暴等灾害性天气。这类灾害性天气的判识主要手段是通过提取雷达资料特征值来进行灾害性天气的判断,比如通过组合反射率判断短时强降水。不管是过程性天气还是极端灾害性天气,我们希望得到关于灾害危险性等级、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等关键指标,从而指导我们开展灾害风险服务。
对于行业风险服务,更多是围绕特定的场景展开。我们需要梳理请楚每一个行业在面临我们我们前面所提到的灾害时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会造成怎样的行业次生灾害和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自然灾害这类外部因素导致行业承灾体或者隐患发生了状态变化所致。比如,我们关注低温对高速公路的影响,实际上是因为低温可能造成路面覆冰,而高温可能引发路面高温造成爆胎的风险,大风可能引发车辆侧翻。这些潜在的行业事故是由于不同自然灾害所致,这也正是我们想要通过对行业承灾对象的进一步考察基础上做出更有针对性的服务的理论基础。
但是行业风险服务面临最大的挑战有两个。一是需求有待考证,行业用户往往会通过设计指标的考量提前规避掉自然灾害的影响,比如建筑设计标准有地震震级的最低标准,化工储罐有高温和雷电防御设计标准,当这些设计标准存在时,行业的自然灾害风险服务就成了伪需求。其次,我们是否能够在监测和预报技术上取得突破从而,满足行业的要求,不能以过去G端项目做出系统功能作为目标,而是要时刻以价值提供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