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没有再体会过什么是孤独,身边总有热闹非凡的人和事,让你没有机会孤独。小时候每天早晨去上学都是一个人走,冬天如果出门早,就会发现大街上前前后后真的只有我一个人在走,到处都很安静,安静到你可以听到雪花落下的声音,我只顾埋着头赶路,无暇去欣赏路灯照耀下飞舞的雪花,因为那样的安静让我感受到孤独,而孤独感让我觉得莫名的恐惧,直到快走到学校看到其他学生也在跟我一样埋头走路,才感觉到稍微心安。我想孤独会带来恐惧,我不喜欢孤独。
今天看到的这章,李娟的妈妈在荒凉的戈壁滩上与一片向日葵地和狗、鸡、兔子一起生活,那种孤独在李娟的笔下生动的呈现出来,这样的绝对的孤独,比我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走路还要孤独100倍,而它恰恰又跟充满希望的向日葵地息息相关。我在想,人到底是害怕孤独的吧,可有些时候为了一些原因又不得不把自己置于孤独之地,在那样绝对孤独的时候是什么支撑着人继续坚持下去的?或许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在那样绝对孤独的地方,反而坦然了,没有恐惧了。
可现在身处在无法体会孤独的大城市里,我有时候却希望自己能拥有片刻的孤独,我希望那是绝对的孤独,无所畏惧的孤独,自由自在的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