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 英国小说家,剧作家 毕业于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后弃医从文在现实主义文学没落期坚持创作,最终奠定文学史上经典地位。
《月亮与六便士》里,月亮象征着崇高的理想追求和美妙的精神境界,也象征着离开伦敦的思特里克兰德(下称老思)和远赴他乡的清贫。六便士这种小面额硬币代表着世俗得失与蝇头小利,也代表着豪奢。
这本书,大多数人会总结为老思为了追求梦想抛弃妻子,这是个反人类的、反常规的追求梦想的故事。论道德,老思已经无下限,丢弃一切安稳的生活,舍弃妻儿,甚至,拆散了他的救命恩人及好朋友德克斯特罗夫的一家,导致他妻子布兰琪自杀。论理想,他坚韧不拔,超乎常人的冷漠与执着,让他从蹩脚的画作开始,走向与梵高齐名的画家。
名与利对他来说,无关紧要,他想做的就是追逐他精神所向。画画于他而言,就是他活在世界上追求自我的一个自由方式。直到病死,他也并不知道自己的画作以后会声名大噪。准确说他确信那天会来,只是没等到那一天,书中有多次暗示,其中在老思得知自己的病情,他将要把画送给库特拉医生作为回报,原文这么说:
“把这幅画拿去吧。现在它对你来说没有意义,但也许有一天你会很高兴拥有它”。
对于故事中自杀的布兰琪我深感惋惜,她的死归咎于她爱了一个不该爱的人。女人就是这般傻,遇到自认为的爱情就被感性冲昏了头脑。如果没有老思的出现,她与德克应该会平平淡淡,相敬如宾安稳的生活一辈子。
这是一个很狗血的剧情,德克救了老思却赔了夫人,德克类似于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暖男,即使得知布兰琪要追随老思,他依旧舍不得让布兰琪与老思在外面居无定所,穷困潦倒,并将房子赠予他们。德克是个顶级善良的人,与老思形成了两个极端的对比。他假借于对艺术的敬畏之心,仍旧想帮助老思,为他寻求住处。他泛滥的同情心与爱心,以至于让老思觉得他愚蠢至极。这甚至让他失去了家与爱人,善良的确也该适可而止。
在老思得知布兰琪自杀后冷酷得甚至面无表情,他没有丝毫的愧疚或者难过。或者他对德克善良的憎恶已经超越他内心的愧疚。毛姆偶遇老思,他的一段话揭开了布兰琪自杀的根本原因:
你还记得我的妻子吗?我发现布兰琪慢慢也玩起她那些花样来。她准备用无限的耐心缠住我,把我绑起来。她想要拉我降低到她的层次;她对我毫不关心,她只想要我归她独有。为了我,世上所有事情她都愿意做,只有一件除外:让我安静地独处。”
老思的一生有三个女人,艾米被抛弃、布兰琪自杀,爱塔为他脑干涂地,不离不弃。艾米是个自立自强、势力的女人,即使离开老思她依旧可以生活的很好;布兰琪是个单纯无能的女人,她奢求老思的爱,她不懂老思,老思并不需要一个约束他的爱人,如果那样,他就不会背离家乡,追寻梦想;爱塔是老思最理想的伴侣,爱塔尊重理解他,为他提供物质保障,给予他体贴与照顾,为他生儿育女,直到老思生了可怕的会传染的麻风病,她依旧不离不弃。
我厌恶斯特里克兰的自私冷酷,不带有丝毫温度。同时也佩服他这种不在乎别人眼光的冷酷,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执着,只遵从内心深处溢出来的理想。细想他的冷酷,针对的是不理解他的、想束缚他的、让他产生憎恶的人。他生而为人,也会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
或者可以这么理解,世界上本没有渣男或渣女,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老思在得病的时候想离开爱塔,不想因为自己的病情影响到她和孩子,他曾经冷酷的外表至少蒙上了一层温柔的外衣。
在弥留之际,老思坚持要爱塔把他终极惊世之作付诸一炬。
有的人说,他让爱塔烧了巨作是因为爱,担心爱塔舍不得离开他居住的小屋被感染疾病;有的人说老思是不屑留于世人。我觉得他也可能在临死的时候依旧不得志的愤懑,从他的只言片语里,他相信有一天他的画会变得珍贵而被大家珍藏。
在毛姆的这本书里,老思是个自私、冷酷的人,如果最后毛姆点明是因为爱,那么肯定会感动世人,赚些眼泪。不过他并没有迎合读者的胃口,没有给老思作任何评价,毛姆的厉害之处就是他的轻描淡写却总能让人意味深长!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有渴望实现的梦想。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拼命寻找着自己愿意一生为之努力的东西,这个不关乎其他,只关乎,我在世间存活的时候,为了活成自己心目中的样子。